个人理财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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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个人理财概述
第一节什么是个人理财
一、个人理财的含义
个人理财是一个热门话题。

银行:理财服务,理财产品
证券公司:集合理财
基金公司:号称理财专家
保险公司保障和投资功能一体的理财产品分红险、万能险。

投资,赚钱
理财=投资?
理财更关注财富和生活目标之间的达成程度,讲究如何统筹一生的财务资源,从而完成人生不同阶段的生活目标。

提高个人生活质量、规避风险、保障终身生活为目标。

个人理财的服务对象是个人或家庭,它是帮助个人或家庭合理利用财务资源,实现个人人生目标的综合过程。

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中国)对个人理财的定义如下:
个人理财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是指专业理财人员通过收集客户家庭状况、财务状况和生涯目标等资料,明确客户的理财目标和风险属性,分析和评估客户财务状况,最终帮助客户制订出合理的理财方案并及时执行、监控和调整,最终满足客户人生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使其实现人生在财务上的自由、自主和自在。

从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中国)对个人理财的定义,可以看出其包含以下四点含义:1.个人理财不是单个金融产品的推销活动,而是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所谓综合金融服务是指为客户提供投资规划、住房规划、子女教育投资规划、退休规划、税务规划及遗产规划等涵盖一生的全方位服务。

2.个人理财是专业理财人员为客户量身定做的一整套理财方案,而不是客户自己理财。

专业理财人员可以使更多的公众受益,同时专业理财人员为客户理财时必须遵循规范的理财执业流程。

3.个人理财是针对客户一生的长期规划,能满足客户人生不同阶段的各种理财需求,其目标是实现客户在财务上的自由和自主。

4.个人理财不是一次性的产品服务,而是一个动态服务过程。

二、为什么需要个人理财
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金融组合服务,是全方位、分层次、个性化和系统性的金融服务。

二、为什么需要个人理财
(一)个人理财规划是收支平衡的“调节器”
纵观人的一生,财富收支总是不一致的:有时候收人大于支出,有时候收人小于支出。

如何让人一生的收入和支出保持平衡,需要进行科学的、专业的理财规划。

图1 -1描绘了一条理财人生曲线。

从理财角度出发,可以把人生分成三个阶段:
从出生到工作称为教育期或者成长期,从开始工作到退休称为奋斗期或者工作期,退休以后到终老称为养老期。

三个阶段贯穿了人的整个生命。

人一生的收支一般存在两个不平衡。

一是时间的不乎衡,一个人从出生甚至尚未出生开系,、就已经产生支出了,并且支出始终贯穿整个人生,持续到终老,但是收人只有在中间的奋斗期或者工作期才有,这就出现了时间上的不平衡。

因此一个人在工作期的收入应该尽量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以及下一代的成长期需求。

第二个不平衡是总量的不平衡,人一生的支出需要在奋斗期或工作期这一个阶段去积累,但收支总量并不一定能够平衡:在收入大于支出的最理想状况,不仅可以过着舒服的生活,甚至能留下一笔遗产;但收入恰好等于支出或者收入小于支出也很常见,如果收入总小于支出,则生活必然拮据艰辛。

因此,个人理财的核心是平衡现在和未来的收支,使人一生中的收入和支出基本平衡,不会因为某个时期缺乏收人而放弃理财目标。

如果一个人在任何时期都有收人,而且在任何时候收入都能满足支出,那么就不需要去平衡收支间的差异。

可是实际上,人的一生中大约只有一半的时间有赚取收入的能力。

一个人在经济独立之前基本由父母抚养,是没有收入的;退休前则必须靠工作养活自己和家人;退休后如果不想依赖子女,又没有工作收人,那么如何度过漫长的养老期呢?如果能在奋斗期或工作期,将一部分收支结余进行积累性的长期投资,为未来的晚年生活累积丰厚的养老资金,则可以享受安逸的晚年生活。

理财人生曲线图
(二)个人理财规划是实现财务安全的“防火墙”
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有遇到财务风险的可能,保障财务安全是个人理财规划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所谓财务安全,是指个人或家庭对自己的财务现状有充分的信心,现有的各类经济资源足以应对未来的财务支出和其他生活目标的实现,不会出现大的财务危机。

如果不懂得利用科学的理财方式,提前做好应对风险的各种举措,则财务风险一旦发生,个人或家庭极有可能陷入财务困境。

例如一个主干家庭,需要赡养老人、抚育年幼的孩子,如果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身故,家庭收入中断或下降,将直接导致家庭其他成员的生活质量下降,孩子未来没有充足的教育资金,老人的赡养出现问题。

对于这样的家庭.则必须时常审视其财务是否安全:一旦风险发生,是否有充足的财务资源或其他经济补偿。

(三)个人理财规划是加快财务自由的“助推器”
财务自由是指个人或家庭的收人主要来源于主动投资而不是被动工作。

财务自由主要体现在投资收入可以完全覆盖个人或家庭发生的各项支出,工作已经不再是养家糊口的唯一手段,个人从被迫工作的压力中解放出来。

实现财务自由是个人理财规划的最高目标。

当个人不需要主动劳动,“被动收入”足以维持当前和未来的家庭支出,这时就意味着实现了财务自由。

“被动收人”是不用主动付出劳动,靠投资或者其他方式就可以定期获得的收入。

常见的“被动收入”来源可分为以下三类:来自投资获得的收入,如物业租金或有价证券的分红和利息收人;来自知识的增值获得的收人,如知识产权收入、网络被动收入等;“不劳而获”收人,如获得巨额捐赠。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要实现财务自由,主要依赖投资收入,而要有足够多的投资收人,首要前提是要积累资本,增加个人财富。

个人财富的增加可以通过节俭来实现,但财富的绝对增加则要通过收入的增加来实现。

薪金类收入有限,投资则具
有主动争取更高收益的特质,因此个人财富的快速积累主要依赖投资实现。

根据理财目标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方案,合理配置各种投资品种,使投资带给个人或家庭的收入越来越多,并逐步成为个人或家庭收人的主要来源,最终达到财务自由。

三、个人理财的主要内容
具体而言,个人理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投资规划。

投资规划是指专业人员为客户制订方案,或代替客户对其一生或某一特定阶段或某一特定事项的现金流在不同时间、不同投资对象上进行配置,以获取与风险相对应的最优收益的过程。

投资规划是个人理财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满足客户需要是制订投资规划的关键。

科学合理的投资规划,既能够满足客户对流动性、风险承受能力的要求,又能带来较高的回报。

2.教育投资规划。

教育投资规划是指通过提前投资,为自己和家庭成员的教育提前积累足够的资金。

它一般包括自身教育投资规划和子女教育投资规划。

人们对受教育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再加上教育费用持续上升,教育开支的比重变得越来越大,如何筹措足够的教育费用是大多数家庭面临的难题。

应该及早对教育费用进行规划,通过合理的投资方式,确保将来有能力支付自身及其子女的教育费用,实现相应的教育期望。

3.居住规划。

衣食住行是人生最基本的四大需要,其中“住”又是四大需要中时间最长、所需资金量最大的一项。

由于房屋同时也具备投资价值,因此国内的消费者购买房屋主要有三大原因:自己居住、对外出租获取租金收益、投机获取资本利得。

针对自住性质的居住规划主要包括租房、购房、换房与房贷规划等几个大的方面。

居住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个人或家庭的生活质量。

4.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主要是分析人生中可能遇到的一些不确定的“纯粹风险”。

“纯粹风险”是指只可能发生损失而不可能带来收益的风险,与既可能发生损失也可能
带来收益的“投机风险”是相对应的概念。

例如疾病就是一种纯粹风险,它只会带来损失,不可能带来收益;而赌博就是一种投机风险,可能赚也可能赔。

个人或家庭通常面临三类风险:一是人身风险,二是财产风险,三是责任风险。

保险通常是规避、转嫁这些风险的有效方式。

如何根据个人或家庭的客观情况,进行保险产品的科学设计、合理组合,投入较少的资金获得较高的风险保障是保险规划的核心内容。

5.税务规划。

税务规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选择和策划,以税收负担最小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但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安排以达到少纳税或者延迟纳税,有助于减轻个人的税务负担。

税务规划对于高端客户来说非常重要。

6.退休规划。

正常情况下,每个人都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养老问题。

由于寿命的延长、失业率的上升、人口结构的改变等诸多原因,个人养老问题显得越来越棘手。

目前包括美国、欧洲、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都遇到了严重的养老金危机,而我国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

人到老年,获得收人的能力有所下降,所以有必要尽早进行退休规划,为将来安享晚年准备足够的资金。

7.遗产规划。

遗产税是进行遗产规划的一个重要动机,但节税并非遗产规划的唯一目标,例如遗产规划中还包括遗产的分配、遗嘱的执行等内容。

通常遗产规划涉及很多专业的法律问题,理财规划师往往与律师一起提供相关的遗产规划服务。

目前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生产力得到了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中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由1978年的344元、1989
年的1374元、1997年的5160元,增长到2012年的24565元,35年间提高了 71倍以上(名义增长)。

随着我国家庭财产的持续增长,不同家庭财产间的差距在逐渐扩大,财产的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CFP的职业道德规范
为了规范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金融理财师职业形象,FPSB China,Financial Planning Standards Board 参照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相关标准,制定了《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

根据《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AFP/CFP从业者必须遵守七大职业道德原则:
(1)守法遵规(Compliance) ;
(2)正直诚信(Integrity) ;
(3)客观公正(Objectivity& Fairness) ;
(4)专业胜任(Competence) ;
(5)保守秘密(Confidentiality);
(6)专业精神(Professionalism);
(7)恪尽职守(Due Diligence )。

(一)守法遵规(Compliance)
1.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行为准绳,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和道德操守准则。

3.遵守标准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从标准委员会的监督与管理。

(二)正直诚信(Integrity)
向客户提供理财服务时,应恪守正直诚信原则,不得利用执业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1.金融理财师不得利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拓展业务。

禁止下列事项:
(1)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来夸大自身的胜任能力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机构规模和业务范围;(2)借公共传媒抬高自己或夸大金融理财业务范围;
(3)假借标准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发表个人观点,获得标准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授权的除外;
2.执业中欺诈、虚报,或呈递虚假或者误导性报告。

3.金融理财师在处理客户金融资产或其他资产时,负有以下职责:
(1)在获得合法授权时,有义务依法在被授权的范围,行使对客户金融资产和其他资产的保管权和处置权;
(2)及时与客户确认资产总额,并保留完整记录;
(3)及时向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转移金融资产;
(4)客户资产与个人和所在公司资产分别管理;
(5)客户资产统一管理的前提是能够为每一位客户单独提供详细、准确的会计记录;
(6)谨慎、勤勉保管客户资产。

【案例1-1】
2011年3月,李先生到某银行办理存款业务。

当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大额存款的利率可以达到7%。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当时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仅为%,如此高的利率引发了李先生的疑虑,但银行人员以大额存款有利率优惠为由打消了李先生的疑惑。

李先生表示,在2011年3月办理业务时,该银行理财人员未对他本人作书面风险评估。

签署协议时,由于工作人员的遮掩,他并不知道所签协议与某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有关,事后,银行也并未将协议副本交给他,最后他只得到一张银行存款回执单。

直到2011年10月,李先生才得知其购买的是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购买时每份净值为元,购买金额为80万元,被告知时已经亏损了 12万元。

截至2012年5月8日,集合计划每份净值元,李先生因为该理财产品已亏损24万余元。

理财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隐瞒产品重要信息,夸大产品收益,刻意回避风险,不仅违反正直诚信原则,也涉嫌欺诈。


(三)客现公正(Objectivity & Fairness)
金融理财师应当诚实公平地提供服务,不受经济利益、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影响;从客户利益出发,做出合理、谨慎的专业判断;公平合理地对待客户、委托人、合伙人和雇主,并公正、诚实地披露其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利益冲突。

1.向客户披露与拓展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利益冲突、从业机构的变更、地址、电话号
码、证明材料、资格证书、佣金安排、其他代理关系和金融理财师在这些代理关系中的代理范围及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2.以书面形式披露与专业服务相关的信息,书面披露的内容包括:
(1)理财服务应用的相关理念及指导原则
(2)如客户需要,提供所在单位负责人和职员的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
水平及相关证书和专长;
(3)反映利益冲突的文件,应披露可能产生的佣金和介绍费及其来源;
(4)金融理财师与第三方签订书面代理或者雇佣关系的合同。

3.在合同关系确立之前,金融理财师应以书面形式披露可能对其客观性及独立性产生影
响的各种关系:在不违反保密性条款的前提下,可以提供现在或之前客户的推荐信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其自身的胜任能力。

4.金融理财师与客户建立关系时,应向客户阐明交易风险、利益冲突及其他相关信息,
以确保该交易对客户的公平性。

若签约后、合同结束前出现利益冲突,应及时向客户及有关人员披露详细情况。

5.金融理财师以代理人身份进行金融理财服务时,应当明确职权并有授权代理委托书。

当金融理财师的资格证书或雇佣关系变更时,应及时告知其客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金融理财师不论受雇于金融理财公司、投资公司,还是作为机构服务的代理人,都应依据该准则的要求披露信息,并按照统一的标准服务。

【案例1-2】
金融理财师王先生在为客户进行保险规划时,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打算为客户配置定期寿险。

此时一家保险公司正在促销投资连结险,并承诺支付给推荐客户的金融理财师15%的佣金。

王先生于是为客户配置了该投资连结险。

在本案例中,金融理财师的个人利益与客户利益存在冲突,金融理财师没有从客户利益出发,损害了客户的利益,违反了客观公正原则。

(四)专业胜任(Competence)
金融理财师应参加FPSB China所要求的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从事的金融理财业务,并在所能胜任的范围内为客户提供金融理财服务。

在尚不具备胜任能力的领域,金融理财师应当聘请专家协助工作,或向专业人员咨询,或将客户介绍给其他相关组织。

【案例1-3】1
金融理财师陈先生并不熟悉保险领域的业务,在为单身妈妈李女
士制订保险规划方案时,不切实际地为李女士年幼的孩子购买了大量的意外及教育方面的保险,忽略了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李女士在寿险方面的重大需求。

某天李女士不幸意外身故,她的孩子只好和年迈且无任何收入来源的外婆一起生活,经济极其困窘。

在本案例中,金融理财师陈先生并不熟悉保险规划,也没有向其他专业人士请教,或将客户推荐给其他专业人士,致使李女士逝世后她的家庭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违背了专业胜任原则。

(五)保守秘密(Confidentiality)
金融理财师未经客户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客户的个人信息;对雇主和客户应遵循相同的保密标准。

但金融理财师可在下述情况下使用客户信息:
1.开立咨询或经纪人账户,为达成交易或为执行客户某项具体要求,以协议形式认可时;
2.依法要求披露信息;
3.针对失职指控,金融理财师进行申辩时;
4.与客户之间产生民事纠纷需要披露时。

【案例 1—4】
2012年中央电视台“”晚会中曝光,多家银行的内部员工向其他人出售客户个人信息,导致银行客户资金被盗,被盗金额最高达到23万多元。

胡某,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部贷款审核员,向他人出售个人信息300多份。

曹某,某国有银行客户经理,仅他一人通过中介向他人出售客户个人信息高达 2 318份。

个人征信报告、银行卡信息本属该被严格保密的个人信息,在个别银行工作人员手中,却被以一份十元或几十元的低廉价格大肆兜售,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保守秘密的基本原则,甚至已经触犯法律。

(六)专业精神(Professionalism)
金融理财师应具有职业的荣誉感,在提供服务时,应尊重和礼貌对待客户及其他金融理财师。

应与同业者充分合作,共同维护和提高该行业的公众形象及服务质量;
在与其他同业者及相关组织竞争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竞争原则开展业务。

金融理财师按照FPSB China制定的各项规范和准则的要求,使用CFP/AFP商标。

金融理财师了解到其他金融理财师违反本准则的规定,应当立即通报FPSB China。

有理由怀疑所在机构内部有人从事非法活动时,应收集证据并向直接主管报告。

如果该金融理财师确信金融理财组织内存在非法活动,并尚未采取补救措施,应该及时向相应的监管机构包括FPSB China 报告。

金融理财师在其他相关行业从业时,应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取得法律授权并注册。

金融理财师不得使用或威胁使用本准则的具体条款诋毁或恶意伤害同行。

金融理财师应遵守后续认证要求,包括继续教育、缴纳年费、定期签署和提交认证更新程序中所要求的金融理财师声明文件等。

(七)恪尽职守(Due Diligence)
恪尽职守是指充分计划,并监督实施,按时、全面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金融理财师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及时、周到、勤勉。

金融理财师必须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理财建议,应对为客户推荐的理财产品进行深入调查。

金融理财师应对下属向客户提供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进行监督。

对其触犯道德准则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案例1-5】
胡先生是某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户,获取更多业绩,经常对客户说其他银行的金融理财师专业水平低、道德品质不可靠。

陈先生是胡先生的上级主管,他对胡先生诋毁同行的做法十分清楚,但由于增加了业绩,也没有客户对此提出异议,所以对于胡先生的行为置之不理,一直未予纠正。

胡先生为了业绩诋毁其他金融理财师的行为违反了专业精神原则;而陈先生作为上级主管,未对下属触犯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制止,违反了恪尽职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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