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国家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引言:

国家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历史传承的载体,承载着重要的文化使命。为了保护、管理和展示馆藏文物,国家博物馆制定了严格的藏品管理制度,以确保馆藏文物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对国家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背景与意义

国家博物馆作为国家级重要文化机构,承载着保存、研究和展示馆藏文物的重任。藏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文物安全、促进学术研究和社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旨在确保馆藏文物的合理管理和使用,加强对文物收藏的规划及资源分配,并提供将文物资料传播给公众的机制。

二、主要内容

1. 藏品的整理与鉴定:

国家博物馆根据收藏计划,对各类文物进行整理与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人员,对所收藏的文物进行科学、系统的鉴定工作,确保馆藏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藏品的保管与储存:

国家博物馆建立了严格的藏品保管制度,包括对文物进行分类、

编号、入库登记等工作。馆内设立了专门的文物存储室,通过控制温

湿度、防止虫蛀和防火等措施,确保文物的安全储存。

3. 藏品的保护与修复:

对于出现损坏或老化的文物,国家博物馆制定了相应的修复方案,进行文物保护与修复工作。修复过程中,采用科学的手段和先进的技术,尽可能保持文物的原始风貌,确保修复后的文物能够长期保存。

4. 藏品的利用与展示:

国家博物馆致力于通过举办展览、出版图录、开展学术研讨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馆藏文物的知识。同时,鼓励学术交流和合作,提供

学术资源和研究条件,促进文物研究的深入发展。

5. 藏品的社会教育:

国家博物馆积极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包括举办学术讲座、展览解说、亲子活动等。通过融入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提升公众对文物的

认知和理解,培养文物的保护意识和文化自信。

三、实施策略与要求

1. 制度建设:

国家博物馆建立完善的人员岗位设置,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并

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指导。制度建设需要与时俱进,随时调整和完善,

以适应馆藏文物的发展变化和管理需求。

2. 技术支持:

国家博物馆积极引入科技手段,提升文物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数字化技术、遥感技术等手段,建立文物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方便管理人员进行文物的查找和管理。

3. 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家博物馆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文物管理经验和技术。通过与国内外博物馆的合作举办联展、交流学术成果等方式,提高馆藏文物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结语:

国家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在维护文物安全、促进学术研究和社会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保障文物的保存和利用,国家博物馆将持续发挥其文化瑰宝的价值,为社会大众提供丰富的文化体验和教育资源。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博物馆藏品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准确鉴别藏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加强藏品的保护管理,确保藏品的安全,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物馆应根据本馆的性质和任务搜集藏品。藏品必须具有历史的或艺术的或科学的价值。藏品必须区分等级,一般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藏品必须重点保管。 第三条博物馆对藏品负有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提供使用(对社会主要是提供藏品资料、研究成果)的责任。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第四条藏品保管是博物馆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业务工作,应由馆长分工负责领导。必须设立专门保管部门或配备专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保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对于接触有毒药品、尘埃的保管工作人员,应比照当地有关工种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 第六条为保证藏品安全、进行科学研究或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文化部文物局可以调拨或借用全国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调拨或借用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其中一级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文化部文物局批准。 第二章藏品的接收、鉴定、登帐、编目和建档 第七条征集文物、标本时,必须注意搜集原始资料,认真做好科学记录,及时办理入馆手续,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鉴定,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并分类、定名、定级。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应连同有关原始资料一并入藏。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集中保存。 第八条登帐 (一)藏品总登记帐是国家科学、文化财产帐,设专人负责管理,永久保存。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文化部文物局规定的格式,逐件、逐项用不褪色墨水填写,字

文物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文物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一、概述 文物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承者,承担了保护、研究和 展示文物的重要任务。为了有效管理文物博物馆的藏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本文就文物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进行 论述。 二、藏品采集 1. 确定采集范围 文物博物馆应明确所采集的文物范围,包括时代、地域、类型等。 与收藏政策、研究需求相结合,有选择地进行藏品采集。 2. 采集程序 (1)立项计划:制定文物采集的立项计划,包括采集目标、资金 预算、时间计划等,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采集申请:向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采集申请,详细说明采集 目的、方法和采集资金来源等。 (3)采集协议:与文物的出让方签订采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 和义务。 (4)采集登记:对采集到的文物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名称、来源、年代、尺寸等信息,并进行拍摄记录。

三、藏品保管 1. 保管条件 文物博物馆应提供适宜的保管环境,包括温湿度控制、光照管理、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藏品的安全。 2. 保管手段 (1)文物装箱:根据不同类型的文物,采取不同的装箱材料,确保文物不受损。 (2)文物防护:对易损文物进行加固、支持或封装,减少外力对文物的影响。 (3)储存管理:按照藏品特点和要求,合理布置储存空间,确保藏品不发生互相污染和物理损伤。 四、藏品登记与标识 1. 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的文物登记制度,包括文物入库登记、文物现状登记、文物变更登记等,记录藏品的基本信息和变动情况。 2. 标识方法 (1)文物编号:为每件文物分配唯一的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2)文物标签:为每件文物制作专用标签,标明文物的名称、年代、来源等基本信息。

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

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博物馆藏品是国家宝贵的文化财产,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必须加强博物馆藏品的保管工作,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以更好地为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服务。 第二条博物馆藏品必须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藏品应分为一、二、三级。对一级藏品应重点保管;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在保管上应采取特别措施。 第三条博物馆对藏品负有科学管理、保护、整理研究和提供使用的责任。保管工作要求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细、保管妥善、查验方便。 第四条藏品保管是博物馆一项经常的重要工作,必须健全岗位责任制。由馆长分工负责领导,设立专门保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并办求稳定,加强队伍的培养,保证必要的物质设备。 第五条保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守岗位,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做到又红又专。 二、藏品的接收、鉴定、登帐、编目、建档 第六条进馆的文物、标本,必须注意搜集原始资料,认真做好科学记录,及时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一并交保管部门接收。然后,由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分级。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应填写入藏凭证,及时登帐、编目、入库。各种凭证应装订成册,集中保存。 第七条鉴定小组由领导、业务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入馆文物、标本进行认真鉴选。要求对文物、标本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并划分等级,做好详细记录。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由专人负责整理,专件存档。 第八条登帐 1. 总登记帐是国家的文化财产帐,应设专人负责,不得兼管藏品库房。登记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规定的总帐格式,逐件、逐项用不褪色黑墨水填写,字迹力求工整。如有订正,应用红墨水划双线,并由经手人在订正处盖章。总登记帐应妥善保存。 2. 藏品计件:单位藏品编一个号,按一件计算。成套藏品按整体编一个号(其组成部分可列分号),也按一件计算,在备注栏内注明其实际数量,以便查对。 3.藏品计量单位:一律按照国务院一九五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公布的《统一公制计量单位中文名称方案》和国家标准计量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一九七七年七月二十日《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办理。 4.藏品时代:历史文物写考古文化期或历史年代,有具体年代的写具体年代,并加注公元纪年。革命文物一律用公元纪年,具体年代不明的写历史时期。 5.藏品现状:应写明完残情况及重要附件等。 6.藏品来源:写直接来自的单位(人),并注明“发掘”、“采集”、“征购”、“拨交”、“交换”、“捐赠”、“旧藏”等。凡出土文物,要写清楚出土的时间、地点和发掘单位。革命文物要写清楚与使用者或保存者的关系。 7.总帐的藏品登记号,还应写在藏品的适当部位或标签上,并回注在入馆凭证或清册上。 第九条编目、建档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一、引言 博物馆作为展示、保护和研究人类文化遗产的场所,对于藏品的管理十分重要。本文将就博物馆藏品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包括目标和原则、组织结构、采集与分类、储存与保护以及展示与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 博物馆藏品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从采集、储存到展示等各个环节都能维护和保护藏品的完整性和价值,使其可以为公众提供教育、研究和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2. 原则 (1)保护原则:以保护藏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稳定性为首要原则,严禁擅自移动、拆卸和修复藏品。 (2)公众服务原则:为广大公众提供开放、便捷和高质量的文化服务,满足其对于文化遗产的需求。 (3)学术研究原则:积极推动对藏品的学术研究,提供专业的信息和资源支持。 (4)合法合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藏品的合法获取、交流和管理。

三、组织结构 博物馆藏品管理的组织结构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采集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藏品的采集工作,建立采集计划和收 集相关信息。 2. 分类部门:负责对采集到的藏品进行分类、鉴定和登记,编制详 细的档案和目录。 3. 储存部门:负责藏品的储存和保管工作,确保藏品的安全与保存。 4. 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各类保护措施,包括环境监测、防治 虫害等。 5. 展览部门:负责策划和组织藏品的展览活动,向公众展示博物馆 的收藏。 6. 教育部门:负责开展与藏品相关的教育活动,如讲座、研讨会等。 7. 研究部门:负责对藏品进行深入研究,提供学术支持和指导。 四、采集与分类 1. 采集 采集工作应遵循“合法、适量、适度”原则,确保收集的藏品来源合法、数量适量和内容适度。采集过程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规范,包括调研、评估、征集和交流等环节。 2. 分类

博物馆管理办法

博物馆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博物馆作为保护珍贵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场所,在社会中起着重要的 作用。为了规范博物馆管理,提高展览品保护水平,促进文化传承和 科学研究,制定了博物馆管理办法。 二、博物馆管理机构 1. 指导机构:设立专门的国家文化遗产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 和监督各级博物馆的工作。 2. 管理机构:各级行政区划设立博物馆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展览策划、藏品保护、文化交流等。 三、博物馆藏品保护 1. 藏品登记:博物馆应建立科学的藏品登记制度,记录每一件展品 的详细信息,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修复。 2. 环境保护:博物馆应提供适宜的展品保存环境,包括恒温、恒湿、光照等要求,保证展品不受损害。 3. 安全策略:博物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系统,包括监控、报警 等设施,确保展品免受盗窃和损坏。 四、博物馆展览管理

1. 展览策划:博物馆应依据学术研究和文化需求,科学策划展览内容,突出主题,并保证展览的专业性和教育性。 2. 展品陈列:博物馆应根据展览主题和空间限制,合理陈列展品,展示其艺术和文化价值。 3. 参观安排:博物馆应设立参观规划,合理安排参观时间和路线,确保观众的安全和参观体验。 五、科研与学术交流 1. 科研项目:博物馆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通过考古、文献、文物鉴定等手段,深入研究和理解展品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2. 学术交流:博物馆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举办学术研讨会、文化交流活动等,提高博物馆的学术影响力。 六、公众教育与服务 1. 教育活动:博物馆应举办各类教育活动,包括讲座、培训、互动展示等,提升观众的文化素养和艺术欣赏能力。 2. 社区服务:博物馆应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服务活动,深入社区开展文化普及和传承工作,促进文化多样性。 七、违规处理与监督机制 1.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博物馆,应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暂停开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博物馆管理制度大全

博物馆管理制度大全 一、引言 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承者,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博物馆的珍贵藏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建立一套完善的博物馆管理制度是必要的。本文将介绍并细化博物馆管理制度的相关方面。 二、藏品管理制度 1.采集和捐赠藏品管理制度 - 采集:明确采集范围、采购流程和标准,确保藏品的品质和合法性; - 捐赠:明确捐赠流程,包括捐赠申请、评估和验收程序,以保证捐赠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2.登记和鉴定藏品管理制度 - 登记:建立详细的藏品登记台账,包括基本信息、来源、历史背景等,规范藏品的登记流程; - 鉴定:设立鉴定专家组,对于价值和真伪难以判断的藏品进行专业鉴定,确保藏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藏品保管和防护管理制度

- 保管:确保藏品储存环境的稳定和安全,制定藏品保管标准,防 止损毁、丢失或窃取等问题; - 防护:设立安全保卫小组,定期巡视,安装防火、防盗等设备, 确保藏品的安全。 4. 展览和陈列管理制度 - 展览策划:明确展览策划流程,包括主题确定、展览布局、展品 选择等,提供高质量的展览; - 陈列保护:制定陈列保护方案,确保展品的安全和可持续展示。 三、参观服务管理制度 1. 参观预约和票务管理制度 - 预约方式:提供多种方式的参观预约,如线上预约、电话预约等; - 票务管理:建立统一的票务系统,确保售票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2. 参观导览和解说服务管理制度 - 导览计划:制定定期的导览计划,提供专业、互动的导览服务; - 导览培训:对导览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良 好的服务素质和专业知识。 3. 参观秩序和安全管理制度 - 秩序维护:设立秩序维护岗位,保持良好的参观秩序;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一、引言 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承者,承载着保护、研究和 展示各类珍贵文物的重要使命。为了更好地管理馆藏文物,确保其 安全、完整并实现最大化的利用价值,博物馆应建立一套科学且可 行的藏品管理办法。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博物馆,包括国家级、地方级和私人 博物馆。文档覆盖了博物馆藏品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收藏、鉴定、登记、保管、文献资料、展览和出借等。 三、收藏管理 1. 收藏策略:博物馆应根据自身定位和收藏特点,制定明确的 收藏策略,明确收集的范围和档案等级。 2. 收藏计划:博物馆应制定长期的收藏计划,根据馆藏现状和 发展需求,合理安排收集新文物的时间和方式。

3. 文物鉴定:博物馆应建立专业的鉴定团队,确保收藏的文物 真实性和价值,严禁收藏赝品和违法文物。 四、登记与保管 1. 文物登记:博物馆应对新收集的文物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基 本信息、来源、历史背景和重要性等,确保文物档案的完整性。 2. 文物保管:博物馆应建立安全、稳定和适宜的文物保管设施,包括恒温、湿度控制、防火和防盗等措施,确保文物的安全性和持 久性。 3. 文物保养:博物馆应制定文物保养计划,定期检查、清洗和 修复文物,确保其保存状态良好。 五、文献资料管理 1. 文献整理:博物馆应建立文献资料库,记录文物相关的研究 成果、文物鉴定报告、出版物和相关图片等。 2. 文献保管:博物馆应采取措施保护文献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包括数字化保存和定期备份等。 六、展览管理

1. 展览策划:博物馆应根据馆藏和展览需求,设计合理的展览方案,确保展览内容的科学性和吸引力。 2. 展览保安:博物馆应安排专业的保安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展览文物的安全,设立防护屏障、视频监控等。 3. 观众管理:博物馆应为观众提供良好的参观环境和便利的服务,包括指示牌、导览图、参观指南等,确保观众的安全和舒适。 七、文物出借管理 1. 出借审批:博物馆应建立文物出借审批流程,确保出借文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严禁违规出借。 2. 出借保险:博物馆应为出借文物购买保险,确保在出借期间文物的安全。 3. 出借合同:博物馆应与出借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出借文物的期限、条件和责任等。 八、结语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是博物馆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基础和保障,它的科学与严谨对于保护文物的安全和完整性至关重要。博物

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_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规范

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_博物馆库房管理 制度规范 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_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规范 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总则 为确保我馆藏品的安全,加强藏品的科学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藏品的历史作用,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准确,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第二条库房管理 一、建立固定专用的藏品库房,设专人管理。每库(或数库)至少设藏品保管员二人,其中一人为库房主管人。二人均须熟悉所管藏品及帐、卡、单情况,准确掌握藏品动态,共同承担所管库房及藏品保管方面的一切工作和安全责任。原则上,二人应始终坚持同出入、同工作。遇有库房施工,必须至少派二人配合,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库管理人员。 库房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宜轻易调动。非调不可时,必须将所管藏品及有关帐、卡、单向接管人点交清楚,接管人满意后方可调离。如只调出一人,一般不进行点交。但另一原管库人员必须负责帮助新调入的同志尽快熟悉情况。库房管理人员除具备必要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外,还必须具有良好的品德,一旦发现品行不端,例如:公私不分或小偷小摸等行为,即使构不成处分,也必须调离库房。 二、库房钥匙由库管人员妥善保管在保险箱中,不得带回家中。一旦丢失,立即向馆领导汇报,采取补救措施。相关保卫部门另存钥匙一套以应对意外情况发生。 三、保管人员每天对库房安检。首先应检查库房门窗及库区环境,无异常时再开启库门。发现异常或已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馆办和保卫处同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离库时,应先将文物归还回原处,关窗熄灯,拉闸断电,锁门并认真检查库外环境,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库。 四、保管人员每次出入库做好登记,包括时间,人员,完成主要工作,并由出入人员亲笔签名。

2021年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_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条例

as long as you try very hard, you can achieve anything.(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_博物馆藏品管 理制度条例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篇1 为规范我馆藏品管理制度,贯彻新《文物保护法》和国家对文物“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结合我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A. 藏品征集 1、由办公室、保管部、陈列部组成工作专班。凡馆内外有关文物征集的线索、信息、信函等,应由办公室汇总,统一编号登记一式两份(附表),经馆领导签署同意后,一份脚经办人,一份留底。 2、经办人应把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办公室。文物、标本等在没有办理完征集手续前,可暂时寄存在保管部。文物、标本等完成征集工作后,将登记表、文物或标本及相关的其他资料一并交保管部,由保管部开具入馆凭证三联单,第一联及文物或标本

征集表由藏品总帐保存;第二联交库房保管员保存;第三联加盖 单位公章交交件人或单位保存。 3、文物或标本征集项目,应经馆文物鉴定学术委员会两名以上专家确认后方可办理入馆手续。 4、财务室应凭保管部开具的入馆凭证支付奖金或征集款。年底,财务室应根据当年文物征集经费支出帐单与保管部当年藏品入馆凭证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办公室收到保管部藏品入馆的通知后,向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收藏证书应统一编号。收购、移交、调拨文物不法证书。 B. 藏品接收 1、总帐人员负责文物、标本、等藏品的接收工作。接收时,必须认真填写入馆凭证,严格按凭证办理好手续。 2、凡属征集品等必须连同有关记录、原始资料(或收原始记录)等一并接收。 3、凡属收购文物,须连同收购发票一并接收。 C. 藏品鉴选与评级 1、凡入藏的文物、标本等必须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经本馆文物鉴定委员会两位以上专家进行鉴定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博物馆的采集、保管、利用和管理工作,提升博物馆管理水平,保护藏品安全,本办法依照《文化遗产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博物馆藏品指博物馆所采集、保管、陈列、研究、利用的文物、器物、生物标本、图书、档案和其他具有艺术、历史、科学价值的物品。 第三条大型博物馆应建立专业的藏品管理机构,由经过必要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藏品管理人员负责藏品的采集、保管、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的藏品管理制度,包括采集、鉴定、经济管理、安全管理、捐赠等方面的制度,并进行定期修订。 第二章采集、鉴定 第五条博物馆采集藏品应遵循科学、合法、规范的原则,保护文化遗产和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博物馆应制定采集规划,按照重点、范围、数量等方面的要求进行采集工作。 第七条博物馆应加强鉴定工作,确保所采集的藏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有详细的鉴定报告。 第三章保管、利用 第八条博物馆应承担藏品的安全保管责任,建立健全的藏品保管制度,确保藏品不受盗窃、损坏等危害。 第九条博物馆应定期检查藏品,并建立完善的保养修复制度,处理藏品的污染、湿度、温度等问题。 第十条博物馆应如实记录藏品的流转情况和状况,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博物馆应加强藏品的利用工作,不仅要满足泛博观众的需求,还要加强研究、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二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员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三条博物馆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素质,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藏品保管规章制度

藏品保管规章制度 【篇一:藏品管理制度】 藏品管理制度 一、藏品应有固定、专用的库房,专人管理。对库房内的藏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文物损伤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发生火灾、藏品失窃等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地公安部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部文物局;发生一级藏品损伤等重大事故,要立即上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部文物局,并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给有关人员以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藏品应按科学方法分类上架,妥善庋藏。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要设立专库或专柜,重点保管。 三、藏品出入库房必须办理出库、归库手续。对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必须认真核对,点交清楚。藏品出库后,由接收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养护,保管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使用部门应尊重藏品保管部门的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予以纠正。 四、建立健全各类藏品的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每年均应从博物馆的业务经费中划出适当比例,用以更新和添置必要的藏品保护、藏品庋藏设备,改善库房条件,减少、防止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对藏品的损害。 瑞昌市博物馆 【篇二:文物管理规章制度】 文物管理规章制度 《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要建立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这一规定,《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对这一规定进行了必要的细化,规定了馆藏文物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接收制度。《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文物收藏单位取得馆藏文物的方式,取得文物必须依照法定方式进行。实际上馆藏文物来源合法是《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的基本道德准则之一。因此,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必须建立文物接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保证馆藏文物来源的合法性,从而避免馆藏文物因来源不合法而被其他人追索;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文物收藏单位成为来源不法的文物的销赃渠道。 二、登记制度。文物收藏单位对进出本单位的文物进行必要的登记,是掌握文物数量和流向的基本方法。文化部1 9 8 6年发布的《博物馆藏品

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制度

随着馆藏的不断增加,藏品库房工作需要加强规范管理。健全的库房管理规章制度,是文物藏品科学管理依据和准则,也是文物藏品有秩序地得到完善保护的保证。 一、库房基础标准 馆藏文物应置备铁柜存放;文物库房、展室应安装防盗报警系 统和空调、抽湿等防范自然损坏的设施。 二、库房藏品管理 2.1库房文物要做到帐目清楚,物帐相符,排放整齐,位次明 确,提用方便。年终要全面清点、统计所管文物数字(包括库存、外借等),做到件件有着落,库底清楚。藏品要按科学方法分类 上架,妥善收藏。对评级文物、馆藏精品设立专库或专柜,重 点保管。 2.2藏品出入库必须办理出库、入库手续。对藏品的数量和现 状,必须认真核对,点交清楚。藏品出库后,由接收使用部门 负责保管养护,保管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使用部 门应尊重藏品保管部门的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 予以纠正。 2.3建立健全各类藏品的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每年 均应从博物馆的业务经费中划出适当比例,用以更新和添置必 要的藏品保护、藏品收藏设备,改善库房条件,减少、防止自 然的和人为的因素对藏品的损害。 2.4库房内要保持适宜的温度与湿度。参考温湿度:冬季温度 保持在10℃—18℃,夏季不高于25℃,日夜温差不得超过8℃; 库房内的相对湿度以50%—65%为宜,湿度差不得超过5%。 三、库房安全防卫 3.1严守库房机密,建立《库房日志》。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负 责人、馆长许可,不得进入库房。经许可者由库房管理人员陪 同入库。库房一般不接待参观。 3.2藏品应有固定、专用的库房,专人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 或发生文物损伤及时处理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发生火灾、藏

博物馆日常管理制度

博物馆日常管理制度 博物馆作为文化艺术的重要载体,对于保护、展示和传承人类文明有着重要的责任。为了确保博物馆的正常运营及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本文将从各个方面论述博物馆日常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一、安全管理制度 博物馆内部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博物馆藏品安全和游客安全的重要保障。基于此,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博物馆安全值守制度 博物馆应设置安全巡查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同时,还需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安全巡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应急预案制度 博物馆应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预案中应包含具体的处置流程、责任部门及相关电话联系人,以便在事态发展时能够快速而有效地应对,并保障游客和藏品的安全。 3.防火制度 针对博物馆内部防火的重要性,应建立完善的防火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的配置与维护、应急疏散通道的设立、消防知识的培训

等方面。同时,博物馆还需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对能力。 二、收藏管理制度 博物馆的收藏是其核心资源,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藏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和完善博物馆馆藏具有重要作用。 1.收藏策略规划 博物馆应根据自身定位和主题,制定收藏策略规划。明确收藏的范围和要求,制定收藏目标和发展方向,并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拓展藏品渠道。 2.馆藏管理规范 博物馆应建立完善的馆藏管理制度,包括藏品登记、鉴定、记录、保护、修复等环节。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馆藏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展览管理制度 博物馆的展览是传递文化内涵的重要方式,因此建立规范的展览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展览的质量和效果。 1.展览策划与设计 博物馆应成立专业的展览策划与设计团队,负责展览的策划、主题设计、展品布展等工作。展览内容应符合博物馆的定位和主题,且要有一定的学术和艺术价值。

博物馆管理规章制度

博物馆管理规章制度 1. 资料管理 1.1 藏品登记 在博物馆内,每一件出自收藏品的物品都应当进行登记。登记 过程包括记录物品的名称、作者,年代等相关信息,并分配一个唯一 的编号以便于管理和追溯。 1.2 藏品保管 所有收藏品都应当妥善保管,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对于 易遭受破坏或腐蚀的物品,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比如限制光线、温度和湿度等因素的影响。 1.3 藏品展示 藏品的展示应当符合专业标准,有助于观众的理解和欣赏。展 示场馆应当定期检查,确保展示环境的安全性和良好状态。 1.4 藏品借用 若其他机构或个人需要借用博物馆的藏品进行展览或研究,应 当按照博物馆制定的借用流程进行申请,并明确约定使用和保护责任。 2. 安全管理 2.1 建筑安全

博物馆建筑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建筑设计规范,确保能够抵御火灾、地震和其他潜在的灾害。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结构和设备,及时修复和替换老化或损坏的部件。 2.2 防火措施 博物馆内应配备先进的防火系统,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并进行员工的防火培训,提高应对火灾紧急情况的能力。 2.3 紧急救援 制定博物馆内的紧急救援计划,确保员工和参观者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指定紧急出口并保持畅通,定期进行演练,加强应急响应能力。 3. 参观管理 3.1 参观时间 博物馆应当规定每天的开放和关闭时间,并在门口明确公示。若需要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公告,以方便游客合理安排行程。 3.2 观众引导 在博物馆内设立明显的指示牌和引导标识,指引观众参观和了解展览内容。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友好和专业的服务,回答观众的问题,并确保展览区域的秩序和安全。 3.3 参观规定

博物馆日常管理制度

博物馆日常管理制度 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播者,承载着保护和展示历史、 艺术和科学的重要使命。为了确保博物馆能够有效、有序地开展各项 工作,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完备的日常管理制度至关重要。本文将就 博物馆日常管理制度展开探讨。 一、博物馆开放时间安排 为了方便公众参观和参与文化活动,博物馆应设定合理的开放时间。通常情况下,博物馆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开放,但在特殊节假日 或特定展览活动期间,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此外,博物馆还应设立 开放时间调整机制,灵活应对临时变化的需求。 二、参观及预约管理 为了保障观众的参观体验,博物馆应建立有效的参观管理制度。观 众可以通过线上预约或现场机票预约的方式参观博物馆,预约人数应 根据博物馆的展览空间和安全容量进行控制。博物馆应提供详细的参 观指引,包括展厅布局、藏品介绍等,以便观众更好地理解展览主题 和文化内涵。 三、藏品保护与管理 作为博物馆最重要的资产,藏品的保护与管理是博物馆日常工作的 核心内容。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的藏品保护体系,包括各种环境条件的 监测与控制、灾害预防与应急响应预案等。同时,博物馆还应制定相

关规定,明确藏品的接待、出借和交流等事项,确保合理、安全地管 理藏品。 四、展览策划与执行 博物馆的展览是向公众展示文化遗产和艺术精品的重要途径。博物 馆应设立专业的展览策划团队,根据展览主题和展示需求,制定详细 的展览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博物馆应注意展览安全和观众导引,保 证观众的参观体验和作品的安全展示。 五、教育活动组织 博物馆作为文化教育的重要场所,应积极组织各类教育活动,提供 多元化的文化学习体验。博物馆应设立专门的教育部门,负责策划和 组织与展览相关的讲座、研讨会、导览等活动。此外,博物馆还应积 极开展社区教育,走出馆舍,与社区居民共同探索和传承文化。 六、场馆安全和应急管理 博物馆应对场馆的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制定安全预防和应 急处置预案,确保博物馆在火灾、地震、洪水等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出应对。此外,博物馆还应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 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安全。 七、博物馆服务与管理创新 博物馆服务和管理的创新是博物馆日常工作的重要方面。博物馆应 积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更便捷的预约服务、导览系统和互动展

博物馆各项规章制度

博物馆各项规章制度 博物馆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加强博物馆的管理,繁荣首都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博物馆应当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丰富人民 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公众素质,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第四条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工作。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 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博物馆进行管理。 第五条市和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发展博物馆事业做出突出贡 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发展与保障 第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博物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发展博物馆事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七条本市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办博物馆,优先发展填补 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地区文化、行业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本级政府兴办的博物馆的事业经费,并逐步增加投入。其他的博物馆的主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正常业务 活动经费。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博物馆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青少

年学生的公益性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十条博物馆可以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博物馆事业。博物馆可以依法开展符合本馆特点的经营活动,接受损赠、资助。经营活动的 收入或者接受的捐赠、资助应当全部用于发展博物馆事业。 第十一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博物馆捐赠或者以其他形式 提供资助。捐赠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二条博物馆享有名称专有和依法征集、采集藏品的权利。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固定的馆址、展览场所和库房,展览场所的面积与展览规 模相适应并适宜对外开放; (二) 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 (三) 具有与本馆性质相符、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成系统的藏品; (四) 馆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博物馆管理工作经验,或者在相关领域有专长; (五)具有与博物馆主要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对本馆藏品的研究有专长; (六)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消防设施和条件。 第十四条具备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申请博物馆注册登记的,应当向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博物馆章程;(三)藏品目录;(四)陈列大纲;(五)馆舍场地使用权证明;(六)经费证明;(七)馆长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以及从业简历。第十五条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回复并告知理由。博物馆经核准登记后,主办者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向社会开放。6个月内未向社会开放的,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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