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学生(学徒)管理与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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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徒制学生(学徒)管理与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一、现代学徒制学生(学徒)管理方案

(一)总则

为加强现代学徒制试点学徒管理,建设高效的管理组织,明确管理职责,制定此办法。

(二)管理组织

学生集体进入企业实践学习以后,原则上要组建成企业实践学习班。学校指派驻点老师,成立由班长、纪律委员、卫生安全委员组成班委会。在各宿舍要成立实践学习小组,选出小组长,形成集体领导、专人负责、从上到下与学校紧密联系的管理结构。确保情况有人问,问题有人抓,便于信息畅通,学校企业互动。形成一个个不脱离企业、不脱离学校的企业实践学习班。班级管理机构如下:

(三)管理职责

1.驻点老师——经常检查、调研企业学徒班的状况,及时向学校汇报。每天至少早晚各一次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在生活、学习、交往、工作、娱乐等方面指导学生,防止和纠正不良现象,提出对有问题学生的处理意见。

2.班长——经常组织班委成员、小组长会议,研究和处理日常出现的问题。把企业实践学习班的状况及时向跟踪管理老师汇报,贯彻学校的要求。全面管理企业班的各项事宜。

3.纪律委员——检查和制止学徒工余时间的违反校纪、企业制度和国家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4.卫生安全委员——检查、督促学生宿舍中安全、防火、防盗、卫生等方面的事宜。

5.组长——全面负责本学习组内各项事宜。上述人员应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四)考核项目

1.考核目标考核的目的是使学徒达到以下要求:

(1)明确学生身份,爱校爱企业。

(2)不参与任何危害集体、学校、企业和社会的集会、游行、罢工等活动。不做违

反校纪、企业制度和国家法规的事。

(3)热爱岗位,努力工作,争做好员工。

(4)学习做人、学习文化、学习技术。

(5)行为文明、自尊自爱。

2.考核项目按“十要十不准”设立考核项目如下:

(1)要为校增光,不准损坏母校的声誉。

(2)要团结友爱,不准拉帮结派。

(3)要热爱集体,不准脱离团队。

(4)要遵守协议,不准擅自离厂。

(5)要信赖校企,不准出事后对校企隐瞒。

(6)要服从安排,不准私自外出租房。

(7)要明辨是非,不准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8)要牢记纪律,不准闹事、酗酒、抽烟、赌博、进网吧。

(9)要牢记宿舍管理制度,不准留宿他人或男女生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0)要遵守劳动规程,不准违章作业造成工伤或事故。

(五)学徒惩处条例

1.记过处分范围如下:

(1)不按企业、学校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违反企业、学校规章制度,损坏我校

声誉较轻者。

(2)在企业内拉帮结派,未造成影响者。

(3)未经企业、学校同意擅自离厂者。

(4)不能明辨是非,与不三不四人交往者。

(5)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在企业内闹事、酗酒、抽烟、赌博、进网吧者。

(6)违反宿舍规章制度,擅自留宿他人或男女生在宿舍内互访、逗留者。

(7)经学校、企业认定有其他违纪行为者。

2.取消实践学习资格处分范围如下:

(1)严重破坏企业、学校的声誉者。

(2)未经学校、企业同意私自在外租房造成意外事故发生者。

(3)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屡教不改,影响极坏者。

(4)盗窃、敲诈、诈骗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者。

(5)经校方、企方认定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凡被取消企业学习资格的同学还将根据学生惩处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开除学籍处分范围如下: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屡教不改,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企业、学校的声誉被企业退回或开除的学徒,学校将开除其学籍。

(六)考核方法

按照上述考核项目,对学徒学生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作为能否按时毕业的重要依据

二、现代学徒制学生(学徒)考核评价方案

现代学徒制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评价模式,促进学生(学徒)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了以育人为目标的学生(学徒)考核评价细则。

第一条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的目的。客观反映学生(学徒)某方面的专业技能水平及素质发展状况;

督促学生(学徒)巩固、强化所学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学习习惯;

帮助教师了解学生(学徒)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技能的情况,总结教学经验,研究和改进教学方式方法;

对教学全过程管理起到导向、检验、诊断、反馈、调节等作用。

第二条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的范围。凡属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第三条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的组织。在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工作组和现代学徒制的专业自我“诊改”体系工作组(教务处和专业部)共同负责,专业部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企业课程和岗

位技能课程,纳入现代学徒制建设和考核范畴。

第四条建立以能力为核心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特点的学生(学徒)学业成绩考核评价体系。教师应积极改革学生(学徒)学业考核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加强过程考核,鼓励采取口试、答辩和现场操作等多种考核形式和多元评价方式,着重考核学生(学徒)的综合素质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学徒)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应充分考虑学生(学徒)的差异性,根据各课程的内容特点和具体要求,在课程标准中具体制定,并报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工作组审核、现代学徒制领导小组审批并实施。考核方式应包括提交课程设计报告、实习(工作)心得、实际操作或现场操作、口试或答辩、成果演示、闭卷或开卷笔试、在线测试等。

第六条现代学徒制专业课程成绩评定。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课程可采用学习过程评价的方式,以学习态度、操作能力、方法运用、合作精神为考核要素,以学习阶段、学习项目或典型工作任务为单元组织考核。也可采用学习过程评价与学习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学习过程评价比重占课程总评成绩的60%,学习结果考核比重占课程总评成绩的40%。课程总评成绩以百分制评定。

第七条现代学徒制试点岗位技能课程成绩评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岗位技能课程包括企业纪律、岗位技能、职业素养、企业活动参与度以及其它纯实践类课程。岗位技能的考核,可参照专业课程成绩评定要求进行考核,分单元或分岗位组织考核不少于3次。企业纪律由学生(学徒)打卡考勤,校企联合招工与招生工作组(企业人力资源部)统计。企业活动参与度,由校企联合招工与招生工作组组织活动,校企共同考核。职业素养,由现代学徒制实施工作组组织以技能竞赛,知识竞赛的形式考核,每学期不少于3次。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学徒)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与顶岗实习学分互认)和毕业设计(实习心得)成绩的汇总和归档。综合实训课程总评成绩按优秀(≥85分)、良好(70分≤x<85分)、合格(60分≤x<70分)不合格(<60分)四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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