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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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论文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调查报告)
题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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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秩序 (1)
(二)市场客体秩序混乱的主要表现 (1)
(三)落实机制所存在的问题 (1)
(四)适度和谐市场监管原则 (3)
浅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
2014工商行政管理郭炯伦
摘要: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型而来,一方面,市场秩序失序现象非常严重;另一方面,政府监管也受着许多指令式市场监管制度安排的影响,对市场监管不力,从而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监管市场的主要力量,国务院赋予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职能,决定了其监管范围涉及市场的方方面面。

研究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就不可能不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对市场的监管。

在对政府监管市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制度的主要问题并加以解决,对于进一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并认真履行好这一职能,从而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
(一)市场秩序
关于市场秩序的含义,由于作者论述的角度不同,也出于作者的理解差异,目前市场秩序的定义五花八门,内涵外延不一。

目前主要有这么几种有代表性的提法:一是把“市场经济秩序”等于“市场秩序”,内容包括产品的生产秩序、流通秩序、收入分配秩序和金融秩序。

二是把市场秩序等于商品市场秩序。

第三种情况是把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则等同。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人民梦寐以求的一个美好理想社会,也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不懈追求的一个理想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涉及的内容是多方面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工商行政管理的任务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秩
序,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并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经济性规制职能的主要执行主体和载体,而工商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政府微观经济规制的具体化,以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目标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市场客体秩序混乱的主要表现
市场客体是指市场上买卖双方交易的对象。

我国市场客体秩序的混乱,目前主要表现为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市场客体的进入。

一是国家限制进入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二是国家禁止进入市场的产品和服务。

为了谋取暴利,一些不法经营者将毒品、武器弹药、文凭、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非法出版物、走私物品等作为商品进入商场交易。

这些违禁商品和服务的进入,冲击了合法的市场客体,损害了合法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其中最具代表性是大量充斥市场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

假冒伪劣已成为破坏我国市场秩序的“头号杀手”
(三)落实机制所存在的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包括外部体制和内部体制。

外部体制主要有两方面的缺陷:一、国家没有从立法上对各市场监管机关之间的职能权限进行明确规定,管理机构之间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协调不够。

二、条块的双重领导,影响监管的独立性。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虽实行了省以下垂直领导,但是省级机关仍然处于既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又受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的位置,基层机关也就仍然难免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影响,在市场监管中,当全局利益和地方利益放生冲突时,特别是基层机关就无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甚至向地方利益妥协。

内部体制的弊端主要体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资源配置不科学。

就横向而言,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性质同一的职能分由不同的机构承担,职能分散、重
复,导致机构之间不必要的职责交叉和脱节、信息沟通不畅、尺度把握不一致,整体效能下降。

二是强调机关综合机构的力量加强,忽视对业务机构的投入。

这样一来机构机关综合部门对行政资源的消耗过大,而业务机构捉襟见肘,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

就纵向而言,也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资源配置不科学的问题。

一方面,纵向机构设置脱离实际情况过于强调上下对口,很少考虑不同层次机关所承担的职能以及工作量的差异,往往是一级套一级。

另一方面对基层派出机构的设置标准模糊不清。

(四)适度和谐市场监管原则
在转型时期,所谓适度和谐市场监管既指和谐市场监管不得过度,也指政府干预不能软弱与缺位。

适度和谐市场监管原则是判断和谐市场监管正当性的基础。

市场机制的运行边界构成了和谐市场监管的最大限度和范围,即和谐市场监管应当以不违背市场内部规则为前提,以不损害市场机制运行基础为极限。

1、适时和谐市场监管原则
工商管理体制的特点之一是对现实具有极强的回应性。

工商管理体制作为现代法,能自觉承担起对现代社会中涌现出的诸多新型社会关系的调整任务,能在日益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中迅捷的回应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现实问题,针对繁复多变的经济生活做出适时适度的调整。

工商管理体制的这种回应性很大程度上是经由发挥政府职能而实现的。

工商管理体制对和谐市场监管的规制是基于政府角色的定位,针对政府在不同时期定位的差异,工商管理体制在厘定和谐市场监管规则时也应当体现出适时和谐市场监管的原则与理念。

2、切实转变政府及其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当前市场竞争秩序较乱的重要症结在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行为不规范而表现出来的政企难分、地区分割、部门垄断、官商勾结等,这既是市场机制不完善同时也是工商行政监管职能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点。

为此应“继续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使得各级政府各个政府部门摆脱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乃至个人利益,“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这就指出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要求。

3、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规范市场准入体制
所谓体制性障碍,就是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平等竞争市场秩序不相适应的环节。

应当明确“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因此要对非公有制经济给予大力发展并积极引导。

具体来看,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改进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

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以有效培育市场。

参考文献:1、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许安标等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及适用指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

3、《2002最新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汇编》,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年版。

4、《企业信用监管理论与实务》,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年版。

5、盛小伟,《工商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异化及其还原》《工商行政管理》,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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