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应用型大学课程设置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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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应用型大学课程设置比较分析

课程设置具体而鲜明地体现学校的教育理念、价值取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教育教学特色。本文在简要介绍德国应用科学大学近期与课程设置有关的教学改革进展基础上,通过中德应用型大学课程设置案例的比较分析,提出如下建议:中国应用型大学应调整课程结构,适度增加专业课程比例;借鉴德国“模块化”课程设置方式,深化课程体系改革;积极探索教育质量外部评价认证方式,提升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标签]课程设置课程改革学分制应用型本科教育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比较研究

课程不仅是教学内容的载体,同时,课程设置也是教育教学活动管理与评价的重要依据,更是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基本保证。因此,课程设置是大学教育教学设计最基本、最核心的问题,它从本质上反映了大学和教师对教育教学内容(包括品格、知识、技能与能力、方法等培养)的选择与组织,具体而鲜明地体现学校的教育理念、价值取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教育教学特色。大学的教育理想与人才培养特色主要通过课程设置及其教学实施来实现。

一、进行中德应用型大学课程设置比较分析的背景

目前,中国大学在课程设置方面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表现是:各大学人才培养方案雷同,无论是“985”大学或“211”大学,还是应用型大学的同一本科专业是,其课程设置的种类及其结构大同小异,仅有“量”的不同,少有“质”差异,客观上导致了高等工程教育的“同质化”倾向。社会上普遍存在重点企事业单位和高薪岗位的人才招聘优先选择重点高校毕业生这一不争的事实,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包括应用型大学在内的绝大多数中国地方高校的人才培养特色并没有真正形成,应用型本科教育尚没有很好地回应中国工业化进程对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多规格、多类型和多层次的需求,中国应用型本科教育尚未具备不可替代性的特征,其教育改革与创新任重而道远。

中国应用型本科教育要进行实质性的改革与创新,必须在遵循高等工程教育规律的前提下,首先从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优化课程设置人手,搞好应用型本科教育的顶层设计。因为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的质量最终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与特色,正如产品功能与质量的差异首先是产品设计的差异,同样的设计即使在不同的厂家也不会生产出功能迥异的产品。

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在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制定方面具有重视基础理论教学、突出专业教育、拓宽专业口径、强化实践能力培养、注重校企合作教育等鲜明特色,完全不同于传统大学。它所培养的应用型人才得到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高度认可,成为推动德国现代工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深入研究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教学计划案例,进行中德课程设置比较分析,可为我们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益的思路和经验。

二、近期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进展

德国自1999年启动“博洛尼亚进程”以来,其应用型高等教育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革,其核心是原先德国应用科学大学独有的“硕士”(Diplom FH)制度向全欧洲统一的、可比较的学士/硕士两级学位制度转变,由此引发了学制,学分规定,课程设置思路、形式与“标准”等方面的改变。了解并把握这些变化,对客观进行中德应用型大学课程设置比较,准确理解两者课程设置的差异是十分必要的。

1学士学位教育学制缩短

20世纪90年代末之前,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实施自身独有的“文凭工程师”教育,其学制与中国本科教育的学制相同,均为4年。近年来,在推进“博洛尼亚进程”中,德国应用科学大学的学位制度向欧洲统一的学士/硕士体制转变。在新学位体制中,德国各州对学士、硕士的学习时间做出了统一的框架性规定,其中,学士学位课程学习时间为6—8学期,多数德国应用科学大学为保持原有教育质量与特色,同时增强对生源的吸引力,将学士学位教育学制调整为6—7学期(3—3.5学年)。学制缩短后,绝大多数学校并没有降低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教学要求,理论教学安排变动不大,但集中实践教学时间有相应的缩减。

2普遍实行欧洲“学分制”

德国应用科学大学目前实行的是“欧洲学分积累与转算制度(European Credit and accumulation system,简称欧洲学分制)”。欧洲学分制对“学分”有明确的定义,1个欧洲学分相当于学生25—30小时的学习时间,通常将60学分作为学生一学年正常的学习负担量,也就是说学生一学年的学习负担量为1500—1800小时。学习负担量包括学生为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包括上课、自学、作业、实践和考试等)所投入的精力和时间。

欧洲学分制规定:学生要取得学士学位需要完成180—240个学分。

欧洲学分是建立在学生为了获得预期的学习结果需要的学习负荷量基础上的,是对学生学习强度的量化,更贴近学分制的本质。

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是以教学计划中的教学课时来计算学分的,但对教学课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没有量化规定。通常课程学分与一个学期每周安排的教学课时相对应,例如某课程安排在一个学期中完成,每周计划2学时,学生修完此课程可获得2学分。德国应用科学大学一个学期一般设置有15—18个左右教学周,因此,1个德国学分通常与15—18计划课时相对应,这与我国多数大学用计划课时折算学分的惯例(16左右计划课时折算1学分)差别不大。多数德国应用科学

大学每周安排30小时上课时间,学生每学期可获得30学分,符合欧洲学分制相关规定。然而,也有例外,部分学校考虑到学生在实践课程学习中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往往赋予实验课程更高的学分。

我国没有统一的学分制度,对学分的概念也没有权威性界定,对学分制的理解和规定因校而异,实际上实行完全学分制的应用型大学并不多。

3课程设置“模块化”

近年来,德国应用科学大学的专业培养计划普遍采用了“模块化”的课程设置形式。课程“模块化”设置是指在制定专业培养计划时将与同一主题相关联的若干门课程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教学单元。一个课程模块可以由讲授、讨论、练习、实验等不同教学形式的课程组成,如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机械制造专业的“电工技术”课程模块包含电工技术讲座、电工技术练习和电工技术实验三门课程,时间跨度为两学期(注: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同一课程模块中的课程安排的最大时间跨度一般不超过两学期),学分分别为4、2、2,总计8个学分。在培养计划中,首先要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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