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三号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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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三号黑体)一、课程基本信息(小四号黑体)
二、教学安排及方式
总学时50 学时,讲课30 学时,习题、讨论20 学时。
学时分配表:
三、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前言“法律基础”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要求学生了解法律基础课的性质、任务、内容以及学习法律基础课的意义、方法和要求。
教学重点和难点:法律基础课的性质、任务和内容
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讲授
1、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分类
2、“法律基础”课的性质、任务及内容
3、学习“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意义
4、学习“法律基础”课的原则和方法
复习与作业要求:复习本章重点和难点,要求同学完成以下作业:
一、辨析题
1、“法律基础”是法学中的一门独立学科。
2、守法未必知法,知法未必守法,何必学法。
3、“我不犯罪,又不违法,为什么还要学习法律?”
二、简答题
1、学习“法律基础”课有什么意义?
2、学习“法律基础”课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考核知识点:“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原则、方法。
辅助教学活动:课堂讨论
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学会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法律现象。
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了解我国法律制定的指导思和基本原则了解我国法律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实施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
了解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概念及作用,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
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法的基本特征、本质和历史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
我国法律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和法律渊源。
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和法律渊源。
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及法律体系;法律的遵守与违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法律实施的概念和方式、法律关系。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主要特点、作用和培养。
难点:法的本质。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主要特点。
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讲授本课程可采用的题型有:填空、判断、选择、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题、案例分析。
第一节法的本质、历史发展和作用
1.1.1.法的基本特征
1.1.
2.法的本质
1.1.3.法的历史发展和分类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和作用
1.2.1.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1.2.2.社会主义法的主要特征
1.2.3.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第三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
1.3.1制定的概念、特点和阶段
1.3.
2.法律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3.3.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和法律渊源
第四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1.4.1法律实施的概念和方式
1.4.
2.法律适用
1.4.3.法律关系
1.4.4.法律解释
1.4.5.违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第五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1.5.1.法律意识的概念和分类
1.5.
2.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1.5.3.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作用及培养
复习与作业要求:复习本章重点和难点并通过作业练习巩固所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要求同学完成以下作业;
一、辨析题
1、凡事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就是法律。
2、法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3、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4、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起源问题。
5、法律实施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巴法律规范的规定运用于具体的主体或场合,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活动。
6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
二、问答题
1、法的本质和特征是什么?
2、什么叫法的历史类型?人类社会存在哪几种历史类型的法?它们的发展规律是什么?
3、怎样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4、我国社会主义法主要有哪些职能和作用?
5、什么叫法的制定?社会主义法的制定药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6、什么叫法的渊源?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有哪些?
7、什么叫法的实施?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方式有哪些?
8、什么是违法?构成违法应具备什么条件?
考核知识点: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概念;法的产生发展规律及其历史类型;法的分类;法系;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和作用;法律制定的概念;法律规范概念、逻辑结构;我们法律的渊源;法律实施的概念和方式;法律适用的概念及其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法律关系的概念及三要素。
法律事实;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种类;违法、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概念和分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概念和分类。
辅助教学活动:阅读相关参考书
第二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和掌握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及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从而自觉地运用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了解和掌握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从而自觉地运用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及法律关系;法律的遵守与违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了解和掌握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从而自觉地运用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制度化、法
律化。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国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
法制、法治和依法治国的科学涵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难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及平等原则。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国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讲授
第一节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
2.1.1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2.1.2.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及平等原则
2.1.3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2.1.4.坚持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根本保证
第二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
2.2.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国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
2.2.2.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第三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3.1.法制、法治和依法治国和科学涵义
2.3.2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3.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
2.3.4.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2.3.5加强法制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复习与作业要求:复习本章重和难点,通过作业练习巩固所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要求学生完成以下作业:
一、辨析题
1、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制。
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否可以照搬西方民主制度的模式。
4、德治就是人治。
5、法制健全了,法治也就实现了。
二、问答题
1、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哪些基本要求?
2、简述依法治国的科学涵义。
3、简述依法治国德重要性和必要性。
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哪些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
考核知识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法制与法治二者的概念、联系和区别;依法治国的科学涵义。
辅助教学活动:课堂讨论
第三章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掌握我国宪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基础理论。
正确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掌握我国的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主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制度,以及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掌握我国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和国家主人翁意识,依法正确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依法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及体系。
理解宪法在民主制度建设、保障人权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深刻认识树立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的必要性。
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我国宪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
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和体系。
宪法与民主制度、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
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性及措施。
难点: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公民权和人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
国家机构体系。
宪法与民主制度、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宪法与共产党的领导。
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措施和保障。
教学手段和方法:课堂讲授
第一节我国宪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3.1.1.宪法的概念
3.1.2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
3.1.3.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
3.2.1宪法的指导思想
3.2.2.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我国的基本制度
3.3.1.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3.3.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3.3.3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3.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3.3.5.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第四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4.1公民权与人权
3.4.2公民的基本权利
3.4.3.公民的基本义务
3.4.4.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3.4.5.大学生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五节我国的国家机构
3.5.1.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组织活动原则
3.5.2.国家机构体系
第六节宪法与民主政治建设
3.6.1宪法和民主制度
3.6.2宪法与权力制约和监督
3.6.3.宪法与人权保障
3.6.
4.宪法与共产党的领导
第七节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3.7.1.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性
3.7.2.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3.7.3.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健全宪法保障制度
复习与作业要求:复习本章重点和难点,通过作业练习巩固所学历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要求同学完成以下作业:
一、辨析题
1、我国的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行政权由国务院行使,司法权由法院和检察院行使,所以我国的也是实行三权分立制度。
2、只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我国有正当职业和居住1年以上,年满18周岁的公民,
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某监狱长在法定选举日,组织全狱在押成年犯人投票选举本区人民代表。
4、人权就是公民权。
5、“言论自由”就是每个人可以随意发表个人的见解和意见。
6、国家机关和公民都可能违宪。
二、简答题
1、什么是宪法?宪法有哪些基本特征?
2、如何理解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为什么我国不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
4、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大学生应当怎样正确行使公民基本权利,自觉旅行公民基本义务?
6、简述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
考核知识点: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现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国体的概念和特征;政体的概念和我国的政体;选举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经济制度及分配制度;公民、人民在概念上的区别公民权和人权的联系和区别;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国家机构体系中各个机构的地位、职权及其相互关系。
辅助教学活动:看录像
第四章行政法是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行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等基础理论。
掌握行政机关的权利义务和结构以及国家公务员的有关制度。
掌握行政行为内容、效力、种类;了解行政法制监督制度。
理解我国关于行政责任和行政赔偿制度方面的规定。
了解我国具体的行政法律。
教学难点和重点:重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行政机关的结构;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录用和管理。
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行政法制监督体系。
行政责任的构成、追究和免
除;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范围、程序、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难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机关的结构;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义务。
行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国家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教学手段和方法:课堂讲授
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4.1.1行政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
4.1.2行政法的渊源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
4.2.1.国家行政机关
4.2.2.国家公务员
第三节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制监督
4.3.1.行政行为
4.3.2.行政法制监督
第四节行政责任和行政赔偿
4.4.1.行政责任
4.4.2行政赔偿
第五节行政法律选介
4.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4.5.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4.5.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4.5.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5..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5.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复习与作业要求:复习本章重点和难点,通过作业联系巩固所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要求同学完成以下作业:
一、辨析题
1、行政法律关系是主体地位平等的法律关系。
2、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异同。
3、公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区别。
4、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异同。
(民法、刑法讲完以后完成该作业)
5、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诉讼法讲完以后完成该作业)
二、简答题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国家行政机关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3。
国家公务员有哪些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4、什么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有哪些种类?
5、什么是行政责任?构成行政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6、什么是行政赔偿?构成行政赔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考核知识点: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行政法律关系及特征:行政机关及其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行政相对人的概念: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种类: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行政赔偿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辅助教学活动:看录像
第五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关系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依据。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了解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涵义,并将理论运用于实际生活中的民事活动中去。
理解代理制度。
具体掌握了解我国法律关于民事权利的制度规定,掌握几大类民事权利。
了解我国法律中的民事责任制度和诉讼时效的规定。
了解我国法律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
教学重点和难点: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主体的种类及各自特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代理的种类、效力。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权;人身权。
民事责任制度的类型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条件、家庭关系、离婚。
难点: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代理的种类、效力。
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
民事责任制度的类型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结婚的条件、离婚。
教学手段和方法:课堂讲授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5.1.1.民法的概念
5.2.2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及代理
5.2.1.民事主体
5.2.2.民事法律行为
5.2.3.代理
第三节民事权利
5.3.1.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5.3.2.债权
5.3.3.继承权
5.3.4知识产权
5.3.5人身权
第四节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
5.4.1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5.4.2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5.4.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5.4.4.诉讼时效
第五节婚姻法律制度
5.5.1.婚姻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5.5.2.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5.5.3家庭关系
5.5.4.离婚
5.5.5.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复习与作业要求:复习本章重点和难点,通过完成作业练习巩固所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要求同学完成以下作业:
一、辨析题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2、个人合伙产生的债务由欠债的人偿还。
3、企业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企业的法人来实现。
4、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
5、财产所有权既可以合法取得,也可以非法取得。
6、债权可以由债权人自己实现。
7、著作权又称版权,是出版社享有的权利。
8、侵权行为是侵权人侵害公民、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或知识产权的行为。
9、全力人在得知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后2年内不起诉的,业不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就丧失胜诉权。
10、李某19岁,父母离婚多粘,李某与母亲生活,2005年李某考上了大学,他有权请求父亲支付其生活费。
二、简答题
1、什么是民法?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什么是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什么是法人?法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4、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有效条件?
5、无效的民事行为由哪些种类?
6、什么是代理?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
7、什么是财产所有权?它的内容包括哪些?
8、什么是债权?债的发生根据有哪些?
9、什么是人身权?它有哪些种类?
10、简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1、什么是知识产权?它有哪些特征?
12、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考核知识点: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民事主体的概念;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制度;法人的概念、特征;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的概念、有效条件、形式;民事行为的无效及其法律后果代理的概念、特征、种类;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内容、取得和消灭;财产共有权的概念和种类;用益权的概念和种类;债的概念、特征
债的发生根据;债的担保;债的消灭;继承和继承权的概念;遗产的范围;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遗嘱与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的有效条件;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著作权
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商标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专利权的概念;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及种类;违反合同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条件;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和期间;结婚的条件;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基本情况。
辅助教学活动:到法院旁听
第六章经济法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法律依据
教学目的和要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观念,了解国家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精神。
了解我国法律关于企业、公司的制度规定。
了解我国法律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规定。
了解我国法律对税收征收及其管理的规定。
了解我国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措施。
掌握劳动法律关系和相关社会保障制度。
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企业、公司的分类、成立、运作及特点。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消费者的权利义务。
税收种类;税务管理。
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劳动者权利义务、劳动争议的处理;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
难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对消费者的保护措施。
税收种类、违反税法的责任。
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制度。
劳动争议的处理;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
教学手段和方法:课堂讲授
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6.1.1经济法的概念
6.1.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企业法和公司法
6.2.1企业法
6.2.2.公司法
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3.1.反不正当竞争法
6.3.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节税法
6.4.1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6.4.2税法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6.4.3.我国现行税收种类
6.4.4.税收征收管理
第五节环境与自然资源法
6.5.1.环境保护法
6.5.2.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六节劳动法和社会保障制度
6.6.1劳动法
6.6.2社会保障制度
复习与作业要求:复习本章重点和难点,通过作业练习巩固所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要求同学完成以下作业:
一、辨析题
1、我国经济法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引发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既是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业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4、个人所得税可以资源缴纳。
5、王海大学毕业时与一家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位6个月。
2个月,王海找到一家待遇更好的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不同意解除。
王海仍坚持。
6、某合伙企业2003年8月负债6万元。
此时李某提出退伙,并按比例分担了本人应承担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