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深度内容规定

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深度内容规定
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深度内容规定

附件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试行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2010年12月北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设计的规范、标准、高效管理,保障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四大控制目标的实现,落实《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管理程序(试行)》的有关要求,明确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的建设标准,统一集团公司所属风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内容,依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关法律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风电项目设计统一增加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初步设计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所属或管理的国内陆上风电场工程,在国外投资建设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850KW及以上、装机容量为5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型风电场工程设计,其他规模和离网型风电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风电场工程设计,改建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章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DL/T5383-2007)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199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1997)

《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定》(发改能源[2003]1403号);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003-2007)《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200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2部分:变电站》(Q/GDW 166.2-2007)

第四章设计依据及要求

第六条初步设计文件应遵守国家及其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

第七条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

第八条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落实华电集团有关风电工程设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设计单位必须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基础资料若与可研阶段有变化,导致建设条件以及相应投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报华电集团规划发展部审批。

第十条承担风电场设计的设计院是工程总体设计院,对本工程外部协作项目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负有责任,负责总说明汇总、概算汇总及风电场总平面布置等相关内容,对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满足政府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专项审查的要求;

(二)满足主要辅助设备的采购要求;

(三)满足业主控制建设投资的要求;

(四)满足业主进行施工准备的要求;

(五)设计文件具体深度要求,在本“规定”各章节中分别说明。应确定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集电系统、升压站系统的功能、控制方式、构筑物等设计方案以及主要经济和性能指标,提出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概算部分,并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重点论述以下内容:

(1)微观选址;

(2)风电机地基基础方案;

(3)升压站及综合控制楼方案;

(4)集电线路系统的设计方案;

(5)风机吊装方案;

(6)场内道路布置方案;

(7)其他防护功能设施(防洪、防雷、防火).

(六)根据风电场的具体情况,对重要方案的确定要有经济技术比较,进行专题论证,并编制专题报告,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结合当地的施工特点,适合工程组织施工;

(八)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主要经济指标、强制性条文的落实等;

第十二条初步设计文件说明书、图纸应充分表达设计意图;重大设计原则应进行多方案的优化比选,提出专题报告和推荐方案供审批确定;

第十三条专题报告技术方案论证应条理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练;经济比较数据要有概算深度的经济比较表。

第十四条工程中应积极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应详细说明所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优越性、经济性和可行性。

第十五条初步设计概算应准确反映设计内容,应与技术方案相一致,深度应满足控制投资、计划安排及基本建设贷款的需要。工程概算的项目应完整,单价和总体造价合理。

第十六条送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说明书及图纸、专题报告及计算书、主要设备材料清册和概算书等部分内容。设计文件内容应完整、齐全,勘测部分及外委项目的全部文件也应一同上报。

第五章初步设计文件组卷

第十七条初步设计由四卷文件构成:第一卷初步设计总说明书;

第二卷升压站及综合控制楼;第三卷主要设备材料清册;第四卷概算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并委托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编制,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初步设计总说明书

附件二:升压站及综合控制楼

附件三: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附件四:概算书

附件2:

5 第一卷初步设计总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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