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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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计划范文
为加强我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
人民 __母婴保健法》《xx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出生缺陷是指胚胎发育紊乱而引起的结构、功能等方面的异常。
这些异常往往导致早期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婴幼儿夭折和出生病残儿。近年来,我县出生人口缺陷率呈上升趋势,因此,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对高危目标人群及早采取干预措施,对进一步稳定我县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婚姻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提高孕
产妇产前筛查率,降低出生缺陷风险发生率。
(二)加大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力度。xx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产前筛查高危孕妇接受干预诊断率达70%以上;地中海贫血初筛阳性后续检测诊断率达7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80%以上。2020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
率达8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5%以上,产前筛查高危孕妇接受干预诊断率达80%以上;地中海贫血初筛阳性后续检测诊断率达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
以上。
(三)建立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干预体系及
信息共享机制,规范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
(四)提高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2020年,育龄群众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80%以上。
(五)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对待孕、在孕妇女和新生儿
的伤害。
(六)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减少出生缺陷
所致残疾。
(一)新婚、待孕的夫妇。
(二)计划怀孕(即待孕)的夫妇、已怀孕的妇女。重点人群:
双方或家族中有遗传病史的;父母存在不明原因的智力低下者;曾有
反复流产、死胎死产等不良病史的;孕期有不良环境因素接触史的;婚后多年不育及35岁以上高龄孕妇等。
(三)已出生的缺陷儿童。
(一)加强预防出生缺陷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各级卫生计生机构要设立优生科普知识宣传栏和咨询台,候诊区及接诊室放置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手册等资料,向广大育龄妇女发放优生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印制和发放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二)实施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级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甲状腺功能、乙肝血清五项、阴道分泌物检查、病毒筛查包括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单纯疱疹病毒四项)、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服务。对检查中发现需暂缓或不宜怀孕生育的高风险对象,及时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并开展跟踪随访服务。(责任单位:县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其它同级医疗机构承担)
(三)开展孕期超声影像学筛查和唐氏筛查。早发现、早诊断、早采取措施应对孕期畸形儿、唐氏儿的发生,减少缺陷儿的出生。对怀孕20-28周的孕妇开展一次孕中期超声筛查,监护率达95%以上;对怀孕15-20周的孕妇唐氏综合症筛查技术服务,筛查率达85%以上。(责任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全面实行出生缺陷分级预防机制,竭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坚持预防为主,加强产前筛查、地中海贫血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以减少严重致愚、致残、致死发生率为重点,积极落实三级防治措施。
一是推进一级预防措施,降低出生缺陷的高危因素。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力度,降低环境污染因素对出生缺陷的影响。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项目,实现城乡人群全覆盖。加强孕前优生指导,倡导合理营养与膳食。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避免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的出生。
二是落实二级预防措施,提高孕期出生缺陷检出率。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早孕建卡率。全面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自xx年开始,在全县实施产前筛查项目,对符合政策妊娠的孕妇在9-13+6周或15-20+6周1次针对21-三体、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对产前筛查高风险的孕妇,建立专案管理,重点监护,及时进行产前诊断。拓展产前诊断病种,加强胎儿超声诊断技术管理,提高胎儿缺陷检出率。产前诊断确认胎儿异常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将继续妊娠和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和处理意见书面告知孕妇或者其家属。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管理。
三是加强三级防治措施,降低出生缺陷致残率。健全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服务网络,不断扩大筛查覆盖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落实初筛阳性儿童的确诊和追访,加强确诊病例的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强化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时发现出生缺陷患儿,给予相应咨询指导和医疗保健服务。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和早期康复,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减少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的严重程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胡昕若任组长,政府办主任欧阳国春、卫计委主任万志湘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妇联、教育局、安监局、环保局、总工会、残联、红十字会、卫计委、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计委,由卫计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全力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