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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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述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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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中学历史(苏州大学) 198706
【作者】华文
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31年11月12日至23日在南京召开。(1931年11月至12月,胡汉民派和汪精卫派也曾分别在广州和上海召开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蒋介石为了标榜团结内部、抵御外侮,在开幕词中声称:“党内的团结,是我们目前唯一的出路”。会议宣布恢复自二届四中全会以来因政治关系而被开除党籍的汪精卫、李济深、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等312人的党籍;决定设立对日问题专门委员会;通过了《对日寇侵略暴行之决议案》以及《对全世界宣言》,希望国联“迅速予日本侵略行动以有效之制裁”。
四届一中全会1931年12月22日至29日在南京召开。会议是在蒋介石被迫于12月15日下野后,由宁、沪、粤三方中央执、监委联合举行的,表面上实现了国民党的“统一”。会议改组了国民政府,选举林森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胡汉民、汪精卫被选为中央政治会议常务委员。
四届二中全会1932年3月1日至6日在洛阳召开(“一·二八”淞沪抗战爆发后,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于1932年1月30日迁至洛阳,12月1日迁回南京)。全会讨论了上海战事,宣言中声称:“方今之急,首曰御侮”,“至于绥靖剿匪……亦不容忽视”。会议决定“否认由日本武力压迫构成之东北伪政权”;还决定军事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主持其事。
四届三中全会1932年12月15日至22日在南京召开。全会在宣言中重弹“安内攘外,兼顾两难”的老调,主张继续“剿赤”。会议决定设立国民参政会作为民意机关;1935年3月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宪政;取消省府委员制,改为省长制。
四届四中全会1934年1月20日至25日在南京召开。会议中心问题是讨论反共剿共,并攻击陈铭枢、李济深等在福建发动的抗日反蒋事变。还讨论了中央与地方均权、“实行钱币革命”等事项。
四届五中全会1934年12月10日至14日在南京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围剿正在长征中的红军问题,妄图“根本殄灭,以永绝祸萌”。全会决定成立以林森为首的宪法草案审查委员会。
四届六中全会1935年11月1日至6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开幕式结束后摄影时,汪精卫被晨光通讯社记者孙凤鸣开枪击伤。全会通过了冯玉祥等联合提出的《救亡大计案》,主要内容有:切实保障人民自由权利、大赦政治犯、精诚团结、充实军备、防灾救灾等。还通过《财政部安定货币金融办法案》,决定实行币制改革。
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35年11月12日至23日在南京召开。会议是在红军长征胜利到达西北、日本帝国主义制造华北事变、抗日救亡运动日益高涨的形势下举行的。蒋介石在对外关系报告中宣称:“和平未到完全绝望时期,绝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亦不轻易牺牲”。若日本无止境进攻,到了最后关头,只有“听命党国,下最后之决心”。这表明国民党对中日妥协仍抱有一定幻想,但其对日政策已开始发生某些变化。大会仍坚持“铲绝残余之赤匪”的反共方针。会议通过了《召集国民大会及宣布宪法草案》、《切实推行地方自治以完成训政工作》等决议案。
五届一中全会1935年12月2日至7日在南京召开。全会决定1936年5月5日公布
宪法草案,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还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中央常务委员会增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分别由胡汉民、蒋介石担任;中央政治会议改称中央政治委员会,由汪精卫、蒋介石任正、副主席;国民政府主席仍为林森。
五届二中全会1936年7月10日至14日在南京召开。蒋介石在会上表示:“中央对于外交所抱的最低限度,就是保持领土主权的完整”,“假如有人强迫我们签订承认伪满洲等损害领土主权”的协定的时候,“就是我们不能容忍的时候,就是我们最后牺牲的时候”。会议决定:“为整理全国国防,特设置国防会议”,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长分别兼任正副议长,决议事项交国民政府执行。
五届三中全会1937年2月15日至22日在南京召开。会议是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举行的,会议前夕中共中央曾致电全会,提出“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主张国共重新合作,团结抗日。全会经过激烈争论,接受了宋庆龄等提出的《恢复孙中山“三大政策”之提案》,否定了汪精卫提出的坚持“剿共”的政治决议案。全会虽在《根绝赤祸之决议》中要求中共彻底取消红军和苏维埃政府,停止“赤化宣传”和阶级斗争,但在《宣言》中已承认“和平统一”“为全国共守之信条”,其目的“在集中整个国家整个民族之力量,以排除当前之国难”。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已初步形成。全会还决定中央常务委员会取消主席制,恢复常务委员制;国民大会延期至本年11月12日召开。
临时全国代表大会1938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武昌召开(开幕式在重庆举行)。大会主要讨论党务问题和施政方针问题,决定国民党实行总裁制,选举蒋介石为总裁,汪精卫为副总裁;取消预备党员制;设立三民主义青年团;制定了《抗战建国纲领》;通过了《组织国民参政会案》、《非常时期经济方案》等。会议标志着蒋介石独裁地位的进一步强化和国民党工作重心向战争时期转移。
五届四中全会1938年4月6日至8日在武汉召开。会议通过了《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三民主义青年团组织要旨》等议案。
五届五中全会1939年1月21日至30日在重庆召开。蒋介石在会上表示,所谓抗战到底就是要恢复到“七七”事变前的状况。全会决定设立国防最高委员会,“统一党政军之指挥并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之职权”。中执会所属之各部会、国民政府五院、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之各部会,兼受国防最高委员会之指挥。国防最高委员会由蒋介石任委员长。全会还决定采取“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设立“防共委员会”。这标志着国民党的政策开始向着退步的、消极的、反动的方面转化。
五届六中全会1939年11月12日至20日在重庆召开。会议制定了军事、政治、经济、党务、教育规划;决定于1940年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选举蒋介石兼任行政院长,孔祥熙为副院长。
五届七中全会1940年7月1日至8日在重庆召开。会议着重讨论战时经济问题,特别是粮食、物价、交通、工业建设以及战地敌人经济掠夺问题。决定设立物价审查会和中国土地银行,行政院增设经济作战部,经济部改为工商部,还决定设置中央设计局。五届八中全会1941年3月24日至4月2日在重庆召开。会议将国民党政府制造的皖南事变称之为“整饬军纪”,企图推卸罪责;并将揭露国民党政府“借整饬军纪之名,行排除异己之实”的中央监察委员柳亚子开除党籍。会议要求加强国民党在政府机关和人民团体内的组织和活动;还决定实行经济统制,中央接管各省田赋,行政院增设粮食部和贸易部。
五届九中全会1941年12月15日至23日在重庆召开。蒋介石在开幕词中认为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是“中国转危为安,转败为胜重要之时机”。吴铁城宣读了国民政府对日、德、意宣战书。全会决定在国防最高委员会内设置战时重要政务之赞襄审议机关,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