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耐药情况通报及预警制度

细菌耐药情况通报及预警制度
细菌耐药情况通报及预警制度

细菌耐药情况通报及预

警制度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细菌耐药情况通报及预警制度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为更好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监测和管理,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检验科根据临床需要做病原学检测和药敏试验,负责对相关数据进行保存,并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提供数据资料。

2、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检验科提供的耐药菌监测数据,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统计分析。

3、医院感染管理科将全院耐药情况分析报告向主管院长、医务科、质控科、药事委员会以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领导小组报告,并通过院内网将耐药菌监测情况向全院通报。

4、针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预警及处理措施,以指导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临床医生。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提示临床医生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提示临床医生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5、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细菌耐药情况,联合药剂科对相关抗菌药物品种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向院方提出建议,对医院用药采购目录进行调整,保证抗菌药物应用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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