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输电线路施工工艺示范手册(线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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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工艺示范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施工工艺示范
1.1.1 一般施工工艺
1.1.1.1 适用范围
架空电力线路常规土石方工程施工。
1.1.1.2 施工工艺流程
1 施工准备
1) 测量仪器和量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经纬仪最小角度读数不应大于1′。2) 爆破施工时,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爆炸物品使用的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2 线路路径复测
1)线路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基准。复测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① 以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
② 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位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档距的1%;
③ 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
2)如下地形危险点处等应重点复核:
① 导线对地距离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
② 杆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
③ 相邻杆塔位的相对标高。
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0.5m,超过时应由设计方查明原因并予以 纠正。
3)设计交桩后个别丢失的杆塔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钉,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桩之间的距离和高程测量,可采用视距法同向两测回或往返各一测
回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宜大于400m。当受地形限制时,可适当放长;
② 测距相对误差,同向不应大于1/200,对向不应大于1/150;
③ 当距离大于6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或全站仪测量。
4)因地形或障碍物等原因需改变杆塔位或拉线坑位置时,应向项目技术部门汇报,会同设计处理。
3 施工基面开挖
施工基面的开挖应以设计图纸为准,按不同地质条件规定开挖边坡。基面开挖后应平整,不应积水,边坡不应坍塌,及时清除周边的浮石、悬石。如需爆破施工,施工过程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4 基础分坑
1)分坑时,应复核该塔邻档的档距或角度,有问题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2)分坑必须在复测结束后进行。工期紧急情况下应在一个耐张段复测无误后,对该段内的杆塔位分坑。
3)分坑时应复核基础边坡距离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杆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当采用钢卷尺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1‰;
② 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测距的5‰;
③ 当采用方向法测定角度时,两测回测角值之差不应超过1′30″。
4-1 基础分坑施工图1
5)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定出必要的、作为施工及质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施工中保留不住的杆塔位中心桩,必须钉立可靠的辅助桩并对其位置作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
6)分坑过程中除应作分坑记录外,遇有下列情况应绘制现场平面和断面草图并向项目技术部门汇报,会同设计处理:
① 基础保护范围不够;
② 拉线坑基面与主基础杆位基面有较大高差;
③ 位于上下坡度较陡或坎边的拉线坑;
④ 基础处于上、下梯田或高低坎时。
7)拉线基础沿上山坡或下山坡地形放坡确定拉线坑中心时,测量应准确。
5 基坑开挖
1)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施工基面为基准。当设计施工基面为零
时,杆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自然地面标高为基准。拉线基础坑深以拉线基础中心的地面标高为基准。
2)在有电缆、光缆及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开挖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且有专人监护;严禁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
3) 土质较差情况下,基础四只腿不等深时,应先开挖坑深的腿,待施工回填后再开挖坑浅的腿。
4) 基坑开挖时如发现地基土质与设计不符或发现天然孔洞、古墓等,应及时通知设计及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5) 基坑开挖时一般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的大小应视土质特性、地下水位和挖掘深度确定,一般参照表4-1预留。
表4-1 各类土质基坑开挖的坡度
土质类别 砂土、砾土、淤泥砂质黏土 黏土、黄土 硬黏土
坡度(深:宽) 1:0.75 1:0.5 1:0.3 1:0.15 6) 坑口边沿不得堆放余土以防压塌坑壁。易积水或冲刷的杆塔基础,应在基坑的外围修筑排水沟,防止塌坑。
7) 杆塔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基坑操平。
8) 杆塔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大于+100mm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 铁塔现浇基础坑:其超深部分应铺石灌浆;
② 混凝土电杆基础、铁塔预制基础等:其超深在+100mm—+300mm
时,应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每层厚度不宜超过100mm;遇到泥水坑时,应先清除坑内泥水再铺石灌浆。当不能以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时,其超深部分按设计要求处理,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按铺石灌浆处理。坑深超过规定+300mm 以上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9) 拉线基础坑的坑深不允许有负偏差。当坑深超深后对拉线基础安装位置与方向有影响时,应采取措施以保证拉线对地夹角。
6 接地沟开挖
接地沟开挖的长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有负偏差,沟中影响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物应清除。在山坡上挖接地沟时,宜沿等高线开挖。两接地沟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5m。
6-1 接地沟开挖施工(图片)
7 基坑回填
1) 现浇基础可在拆模后即取土回填,回填时应清除坑内树枝、枯草等杂物,并不得在边坡范围内取土。
2) 预制拉线基础回填时,拉棒的方向,角度应正确,各部连接环与拉棒应挺直,不得横置或卡住。
3) 杆塔基础坑及拉线基础坑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应分层夯实,每回填300mm厚度夯实一次。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防沉层的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土质夯实程度确定,基础验收时宜为300—500mm。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
7-1基坑回填施工(图片)
4) 泥水坑回填应先排出坑内积水然后回填夯实。挡土板的拆除应与回填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