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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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学研究权
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
一项基本权利。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
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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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学生权
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
位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权利。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
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实业用文档成绩。
4、获取报酬待遇权
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按时获取工资
其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实分用文。档
分析:
以上案例说明拖欠教师工资,违反了我国《宪 法》、《劳动法》,而且违反了我国《教育法》、 《教师法》,是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它不 仅侵害了教师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危及教 师及其家庭生计、还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 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利教育事业的健 康发展。因此对于因故意拖欠教师工资的违法行 为,一经发现应予以严肃处理。
思考与讨论:该学校违法吗?丁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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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该校的规定违法。丁某有权向学校所在地的教育 行政机关提起申诉。
◎《教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 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的教师。”第7条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 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 的带薪休假。”《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42条规 定:“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 、社会保险和福利,由教育机构依法予以保障。 ”
思考与讨论:学校可以扣发参加进修的教师 的工资吗?杨某应该怎么实用文办档 ?
分析:
◎学校无权扣除杨某工资。杨某有权向学校所在地 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 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第4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帅的权 利和义务。”第16条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 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享有 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各地有 关规定支付。” 根据以上规定,杨某经过教委和 学校批准参加进修.学习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 福利待遇,学校不得扣发其工资,而且还应按当地 规定向杨某支付学费相差旅费。对于学校扣发其工 资,杨某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以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用文档
在工作中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1995年他被评为县模范教师,
获得县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
1995年底,县教育局某位领导找班,但由于该领导的侄子不符合学校的
有关入学规定,张某婉转地拒绝了该领导的要求。事隔不久,
某县教育局突然收回张某所获的模范教师称号,收回所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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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主管理权
这是教师参与教育管理的民主权利。对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实用作文档和教育行政部门的
6、进修培训权
这是教师享有的继续教育的权利。
参加进修和其他方实式用文档的培训。
案例分析:
杨某,30岁,1999年师专毕业,在某乡中学任初中 物理教师。工作以来,杨某教学能力突出,很快成 为学科的骨干教师。2002年,为了提高自己的学历 层次,经杨某申请,当地教委和学校批准其到某师 范大学进修。杨某十分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进修机 会,在一年的进修期间,不仅成绩优秀,还发表了 数篇论文。然而,进修结束后,她才发现学校将她 进修期间的工资扣了一半,并告知:进修期间,没 有在学校正常工作的,一律扣发一半工资。
分析:
◎教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 学改革和实验,是国家赋予教师职业的特定权利, 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或阻挠。否则,要追究其法律责 任,以确保教师教育教学权利的有效实施。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县教育局所说的“张某撰 写的论文哗众取宠,没有实际效果;张某教学模式 老化,学生反映意见挺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县教育局未经认真调查,只凭领导个人的好恶,未 依法经过程序便剥夺张某的模范教师荣誉称号及奖 金,构成对张某荣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的民 事责任,并判令:县教育局返还张某模范教师的荣 誉证书及奖金500元。在原有范围内为原告张某消除 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400 元等。
1、教育教学权
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进行教育教 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实学用文改档 革和实验。
案例分析:
张某系某高中教师,在教育战线上奋斗了二十余载。由
于他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
教学科研水平,先后在教育报刊上发表论文若干篇,探讨教
学方法的改进。其中某篇论文被评为教学论文二等奖。张某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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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权利
教师在法律上的权利分为两部分: 一是教师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如:
公民的政治权利,宗教信仰和自由,社会 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 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实的用文权档 利。
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 法享有的权益,是国家对教师能够作出或 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 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实许用文可档 与保障。
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
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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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案某例,女分,析213:岁,2002年从某师范大学毕业后,应
聘到一所民办学校,担任小学英语教师。学校地处 市郊、实行封闭化管理,平时不能外出.而且教学 任务很重,不过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比公办学校 的教师工资高很多,这使她很感欣慰。然而,随着 寒假的到来,她才知道,学校有一个规定:寒暑假 期间不上课,每人每月仅发150元的生活费。丁某 很是不解,为什么公办教师可以带薪休假,而民办 学校的教师就不可以呢?150元的生活费甚至低于当 地最低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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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2:
某中学,因翻修校舍,急需一部分资金,1990
年扣留了全体教师从7月份到9月份的全部工资款共
计4.32万元。全体教师对学校的行为极为不满,联
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其申诉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
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
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金,理由是教学模式老化,学生反映意见挺大,张某不配模
范教师的称号。张某得知此事大为吃惊,立即找县教育局交
涉,要求县教育局依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但县教育局不予
理睬。张某为此精神恍惚,思想压力很大,以致住院,花去
医疗费500余元,在朋友的指点下,张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思考与讨论:某县教育局的实用做文档法是否违法?
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
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
薪休假”的权利,要求学校马上归还扣留的教师的
全部工资。
经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深入调查,查明该校拖欠
教师3个月工资的情况属实。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
该校及其责任人限期归还被挪用的教师工资,修建
校舍的经费由该校另行解决,并决定对该校领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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