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
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兽药
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兽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6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7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9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Propionate 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0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Chlorpromazine、地西泮(安定)Diazepam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1 硝基咪唑类:甲硝唑Metronidazole、地美硝唑Dimetronidazol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二00二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清单
质量不可控
19
氯化二甲基烃二铵溶液
1.临床试验证明本产品疗效不如已批准的溴化二甲基烃铵(癸甲溴铵)溶液;2.无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行业标准
20
复方高效氰戊、氯氰菊酯可溶性粉
1.组方无意义;2.质量不可控
21
复方高效氰戊、氯氰菊酯溶液
1.组方无意义;2.质量不可控
22
溴氰菊酯外用粉
95
瓜虫灵散
1.组方中辅料量过多;2.全池泼洒,用量偏低,每立方水体仅用1g
96
水产用苦参碱溶液
按照起草说明中的制法所述,制剂中苦参碱的含量仅为药材的1/10,而临床用量为药材用量的1/3-1/4。全池泼洒,用量过低。
97
水产用槟碱复合液
1.制法中成品量不明确;2.鉴别缺乏专属性,可控性差;3.相对密度要求在0.95-1.10,有何意义;4.泼洒用药,剂量过小,每立方水体0.18-0.37ml。
农药:井冈霉素、浏阳霉素、赤霉素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4
解热镇痛类等其他药物
双嘧达莫(dipyridamole预防血栓栓塞性疾病)、聚肌胞、氟胞嘧啶、代森铵(农用杀虫菌剂)、磷酸伯氨喹、磷酸氯喹(抗疟药)、异噻唑啉酮(防腐杀菌)、盐酸地酚诺酯(解热镇痛)、盐酸溴己新(祛痰)、西咪替丁(抑制人胃酸分泌)、盐酸甲氧氯普胺、甲氧氯普胺(盐酸胃复安)、比沙可啶(bisacodyl泻药)、二羟丙茶碱(平喘药)、白细胞介素-2、别嘌醇、多抗甲素(α-甘露聚糖肽)等及其盐、酯及制剂
18
复方硫酸庆大霉素可溶性粉
1、乳酸甲氧苄啶无兽用标准;2、处方无依据。
19
复方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
舒巴坦无兽用原料标准
20
氨苄西林、硫酸链霉素可溶性粉
农业部第193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
农业部第193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
二〇〇二年四月九日。
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的通知
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禽业导刊》
【年(卷),期】2002(019)008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总页数】1页(P3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59
【相关文献】
1.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的通知 [J],
2.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的通知 [J],
3.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的通知 [J],
4.农业部公布食品动物禁用兽药清单禁止37种兽药及其它化合物用于食品动物及其促进生长用 [J],
5.农业部公布食品动物禁用兽药清单禁止37种兽药及其它化合物用于食品动物及其促进生长用途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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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生产投入品使用与安全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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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动物性食品允许使用, 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药物
药物名称
Acetylsalicylic acid 乙酰水杨酸
附件: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序号 类别
名称/组方
2 抗病毒 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 药物 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 林等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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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法兽药生产企业、产品的确认
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的确认: ✓ 工商营业执照 ✓ 兽药生产许可证 ✓ 兽药GM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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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素)
n
Abamectin
B1a
ADI:0-2
牛(泌乳 期禁用)
羊(泌乳 期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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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 肝 肾
肌肉 脂肪 肝 肾
100 100 50
25 50 2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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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肯定列表制度”
2006年6月1日,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
禁止含有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MRLs)且含 量超过一定水平(一律标准)的农用化学品的食品 生产、进口、加工、使用、制备、销售或者为销售 而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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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确立 a)、最大无毒性作用剂量( NOEL ) b)、每日允许摄入量( ADI )
NOEL ADI=—————
安全因子 其中,安全因子,如果为短期试验,1000
如果为长期试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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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标准(MRL) ADI 60mg/天
兽用处方药、非处方药、禁用兽药有哪些(水产版)
什么是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根据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3]第2号),国家对兽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兽药的安全性和使用风险程度,将兽药分为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兽用处方药,是指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
1.阿苯哒唑粉2.吡喹酮预混剂3.敌百虫、辛硫磷粉4.地克珠利预混剂5.氟苯尼考粉(农业部627号公告)6.氟苯尼考粉(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卷))7.复方阿苯哒唑粉8.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Ⅱ型9.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Ⅰ型10.复方磺胺甲噁唑粉11.复方磺胺嘧啶粉12.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13.甲苯咪唑溶液14.精制敌百虫粉15.氯氰菊酯溶液16.诺氟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农业部627号公告)17. 诺氟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卷))18.扑草净粉19.烟酸诺氟沙星预混剂20.盐酸多西环素粉21.诺氟沙星粉22.盐酸沙拉沙星可溶性粉23.精制马拉硫磷溶液24.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25.恩诺沙星粉26.硫酸新霉素粉27.复方硫酸锌粉Ⅰ型28.硫酸锌粉29.诺黄散30.氯硝柳胺粉31.复方硫酸锌粉Ⅱ型32.脱壳促长散(水产用)33.注射用青霉素钠34.注射用硫酸链霉素35.甲砜霉素粉(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卷))36. 甲砜霉素粉(农业部627号公告)37.磺胺间甲氧嘧啶片38.磺胺对甲氧嘧啶片39.磺胺二甲嘧啶片40.磺胺噻唑片41.甲氧苄啶片42.噁喹酸散43.噁喹酸混悬液44.噁喹酸溶液45.恩诺沙星片46.复方甲苯咪唑粉47.盐酸左旋咪唑片48.硫酸锌49. 复合氯酸钠50.鱼嗜水气单胞菌败血症灭活疫苗51.草鱼出血病灭活疫苗52.虾蟹脱壳促长散53.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A254.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A355.亚硒酸钠维生素E预混剂56.注射用复方硫酸庆大霉素57.复方氟苯尼考粉58.红霉素片59.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60.噁喹酸61.复方噁喹酸粉62.氟甲喹粉63.盐酸小檗碱预混剂64.维生素C磷酸酯镁、盐酸环丙沙星预混剂65.敌百虫溶液66.阿维菌素溶液67.伊维菌素溶液68. 盐酸氯苯胍粉69.辛硫磷溶液70.溴氰菊酯溶液71.氰戊菊酯溶液72.复合亚氯酸钠73.二氧化氯(Ⅰ)74.二氧化氯75.复合亚氯酸钠粉Ⅱ76.复合亚氯酸钠(Ⅳ)77.复合亚氯酸钠(Ⅴ)78.复合亚氯酸钠Ⅰ79.复合亚氯酸钠Ⅲ80.复合亚氯酸钠溶液(Ⅰ)81.复合亚氯酸钠溶液(Ⅲ)82.癸甲溴铵、碘溶液83.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A型84.注射用复方鲑鱼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85.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B型86.牙鲆鱼溶藻弧菌、鳗弧菌、迟缓爱德华菌病多联抗独特型抗体疫苗兽用非处方药,是指由农业部公布的、不需要凭兽医处方就可以自行购买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的兽药。
国家禁用兽药
农业部第227号公告——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27号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用于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注销了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库存禁用兽药一律做销毁处理,从养殖生产用药环节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控。
但目前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现象,为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现公告如下:一、各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得从任何渠道购进《禁用清单》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品和各类制剂产品,不得以偿还债务、以货抵款的方式或其它借口从任何途径将禁用兽药及同品种人用药品转移到本单位,凡在检查现场发现禁用兽药或同品种人用药品的,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性质严重的,吊销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禁用清单》所列产品的同品种原料药品及其制剂产品销售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动物养殖场、兽医医疗机构等兽药使用单位,违者按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三、各级兽药行政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对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违规案件和涉案人员要采取联合办案的工作方式,一查到底,严厉处罚;要互通信息,及时协调,不断深化禁用兽药查处工作,使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附件: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言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消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淘宝天猫禁售兽药一览表-新
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
5.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
多巴胺受体激动药。
6.西马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未批准。
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
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
二、性激素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
雌激素类药。
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
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Vale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
雌激素类药。
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
雌激素类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
雌激素类药。
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
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14.炔诺醚(Quin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4。
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
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第一篇: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一、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1、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5)氨苯砜及制剂;(6)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9)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10)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11)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2、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清塘剂、抗菌或杀螺剂的兽药(9类)(1)林丹(丙体六六六);(2)毒杀芬(氯化烯);(3)呋喃丹(克百威);(4)杀虫脒(克死螨);(5)酒石酸锑钾;(6)锥虫胂胺;(7)孔雀石绿;(8)五氯酚酸钠;(9)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3、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的兽药(3类)(1)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2)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其制剂;(3)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4、禁用于水生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的兽药(1类)双甲脒。
二、其它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5类40种)。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酴多巴胺、西巴特罗、硫酸特布他林。
2、性激素己烯雌酚、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Chlorotriansene)、炔诺醇、炔诺醚(Quinestml)、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诺孕酮、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3、蛋白同化激素碘化酷蛋白、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农业部第227号公告
农业部第227号公告——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2009-05-0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27号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用于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注销了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库存禁用兽药一律做销毁处理,从养殖生产用药环节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控。
但目前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现象,为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现公告如下:一、各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得从任何渠道购进《禁用清单》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品和各类制剂产品,不得以偿还债务、以货抵款的方式或其它借口从任何途径将禁用兽药及同品种人用药品转移到本单位,凡在检查现场发现禁用兽药或同品种人用药品的,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性质严重的,吊销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禁用清单》所列产品的同品种原料药品及其制剂产品销售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动物养殖场、兽医医疗机构等兽药使用单位,违者按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三、各级兽药行政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对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违规案件和涉案人员要采取联合办案的工作方式,一查到底,严厉处罚;要互通信息,及时协调,不断深化禁用兽药查处工作,使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附件: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言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消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193号令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193号令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点击下载),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料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1 Salbutamol 、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剂性激素类:已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2 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酯及制剂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3 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制剂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珀氯4 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霉素 Chol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 、呋喃它酮6 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所有食品动物所有用途sodium及制剂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7 所有食品动物所有用途及制剂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i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11 呋喃丹(克百威) 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 14 酒石酸锑钾 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6孔雀石绿 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7 五氯酚酢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18 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性激素类: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Propionate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 19 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Phenylpropionate 、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及其盐、酯及制剂催眠镇静类:氯丙嗪Chlorpromazine、地西泮(安20 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定) Diazepam及其盐、酯及制剂硝基咪唑类:甲硝唑Metronidazole 、地美硝唑21 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Dimetronidazole及其盐、酯及制剂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二OO二年四月九日附件: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二00三年四月十日一、欧盟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1、阿伏霉素(Avoparcin)2、洛硝达唑(Ronidazole)3、卡巴多(Carbadox)4、喹乙醇(Olaquindox)5、杆菌肽锌(Bacitracin zinc)(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6、螺旋霉素(Spir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7、维吉尼亚霉素(Virgini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8、磷酸泰乐菌素(Tylosin phosphate)(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9、阿普西特(arprinocide)10、二硝托胺(Dinitolmide)11、异丙硝唑(ipronidazole)12、氯羟吡啶(Meticlopidol)13、氯羟吡啶,苄氧喹甲酯(Meticlopidol,Mehtylbenzoquate)14、氨丙啉(Amprolium)15、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Amprolium,ethopabate)16、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17、尼卡巴嗪(Nicarbazin)18、二苯乙烯类(Stilbenes)及其衍生物、盐和酯,如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等19、抗甲状腺类药物(Antithyroid agent),如甲巯咪唑(Thiamazol),普萘洛尔(Propranolol)等20、类固醇类(Steroids),如雌激素(Estradiol),雄激素(Testosterone),孕激素(Progesterone)等21、二羟基苯甲酸内酯(Resorcylic acid lactones),如玉米赤霉醇(Zeranol)22、β?兴奋剂类(β?Agonists),如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喜马特罗(Cimaterol)等23、马兜铃属植物(Aristolochia spp.)及其制剂24、氯霉素(Chloramphenicol)25、氯仿(Chloroform)26、氯丙嗪(Chlorpromazine)27、秋水仙碱(Colchicine)28、氨苯砜(Dapsone)29、甲硝咪唑(Metronidazole)30、硝基呋喃类Nitrofurans二、美国禁止在食品动物使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1、氯霉素(Chloramphenicol)2、克仑特罗(Clenbuterol)3、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4、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5、异丙硝唑(Ipronidazole)6、其它硝基咪唑类(Other nitroimidazoles)7、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外用除外)8、呋喃西林(Nitrofurazone)(外用除外)9、泌乳牛禁用磺胺类药物[下列除外:磺胺二甲氧嘧啶(Sulfadimethoxine)、磺胺溴甲嘧啶(Sulfabromomethazine)、磺胺乙氧嗪(sulfaethoxypyridazine)]10、氟喹诺酮类(Fluoroquinolones)(沙星类)11、糖肽类抗生素(Glycopeptides),如万古霉素(Vancomycin)阿伏霉素、(Avoparcin)三、日本对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1、氯羟吡啶(Clopidol)2、磺胺喹?啉(Sulfaquinoxaline)3、氯霉素(Chloramphenicol)4、磺胺甲基嘧啶(Sulfamerazine)5、磺胺二甲嘧啶(Sulfadimethoxine)6、磺胺?6?甲氧嘧啶(Sulfamonomethoxine)7、?喹酸(Oxolinic acid)8、乙胺嘧啶(Pyrimethamine)9、尼卡巴嗪(Nicarbazin)10、双呋喃唑酮(DFZ)11、阿伏霉素(Avoparcin)注:日本对进口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种类经常变化,建议出口肉禽养殖企业予以密切关注。
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
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保护动物健康的重要举措兽药是维护动物健康的重要工具,但不当使用或滥用兽药可能对动物和人类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为了保护动物和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制定了禁用限用兽药清单,以规范兽药的使用和销售行为,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为什么需要禁用限用兽药清单?1.保护动物健康近年来,人们对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
动物因为生活环境、饲养方式以及发病率等原因,可能需要使用兽药来治疗疾病或预防病害。
然而,不当使用药物或使用禁用的兽药可能对动物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制定禁用限用兽药清单可以帮助养殖户和兽医遵循科学、合理的用药原则,从源头上控制兽药使用的风险。
2.保护人类健康兽药残留物的存在可能对人类的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在动物养殖过程中,如果滥用或错误使用兽药,会导致兽药残留物滞留在养殖产品中,进而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
某些兽药成分可能对人体造成过敏反应、毒性和致癌等影响。
通过禁用限用兽药清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控制兽药残留物的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二、禁用限用兽药清单的制定原则1.科学性禁用限用兽药清单的制定需要以科学依据为基础,充分考虑兽药成分对动物和人类的影响。
需要依据兽医学知识、毒理学研究以及相关法规标准进行评估,确保清单内容准确、全面,并与国际标准接轨。
2.可操作性禁用限用兽药清单需要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以便于养殖户和兽医实施和遵循。
清单中的兽药应具备明确的定义和标准,避免模糊和歧义,方便相关部门对违规情况进行监管和处理。
三、禁用限用兽药清单的内容禁用限用兽药清单通常涵盖了几个主要方面。
1.禁用兽药禁用兽药指的是对动物健康具有严重危害的兽药成分或使用方法,严禁在养殖业中使用。
这些兽药可能存在高毒性、致癌性、抗药性等问题,对人类和动物健康构成严重风险。
禁止使用这些兽药可以确保动物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的安全。
2.限用兽药限用兽药是指对动物健康具有一定风险,在严格控制条件下可以使用的兽药成分。
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
农业部再次公布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农业部2002年发布了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发布了1519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清单主要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兴奋剂类,己烯雌酚等激素类,呋喃唑酮、氯霉素等抗菌药物类,呋喃丹等杀虫剂类等四大类82种禁用药物和物质.现再次公布,各地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以及养殖场户要严格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或个人销售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向饲料企业销售的,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其他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的,上述有关部门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原则,依据各自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各级饲料、兽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快制定并完善饲料安全标准及检测方法、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标准及检测方法,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依据.七、各级饲料、兽药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科普教育.要将查处饲料和饲养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列为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的管理法规,追踪大案要案,普及饲料、饲养和安全使用兽药知识,努力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兽药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为降低药物残留危害,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〇二年二月九日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5.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多巴胺受体激动药.6.西马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未批准.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二、性激素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雌激素类药.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Vale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雌激素类药.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雌激素类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雌激素类药.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14.炔诺醚Quin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4.15.醋酸氯地孕酮Chlormadinone acetate药典2000年二部P1037.16.左炔诺孕酮Levonorgestrel药典2000年二部P107. 17.炔诺酮Norethisterone药典2000年二部P420.18.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Chorionic Gonadotrophin:药典2000年二部P534.促性腺激素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46.激素类药.用于性功能障碍、习惯性流产及卵巢囊肿等.19.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Menotropins:药典2000年二部P321.促性腺激素类药.三、蛋白同化激素20.碘化酪蛋白Iodinated Casein:蛋白同化激素类,为甲状腺素的前驱物质,具有类似甲状腺素的生理作用.21.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5.四、精神药品22.盐酸氯丙嗪Chlorprom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76.抗精神病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77.镇静药.用于强化麻醉以及使动物安静等.23.盐酸异丙嗪Prometh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02.抗组胺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64.抗组胺药.用于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荨麻疹、血清病等.24.安定地西泮Diazepam:药典2000年二部P214.抗焦虑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61.镇静药、抗惊厥药. 25.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362.镇静催眠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3.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26.苯巴比妥钠Phen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5.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27.巴比妥Barbital: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27.中枢抑制和增强解热镇痛.28.异戊巴比妥Am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252.催眠药、抗惊厥药.29.异戊巴比妥钠Am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82.巴比妥类药.用于小动物的镇静、抗惊厥和麻醉. 30.利血平Reserpine:药典2000年二部P304.抗高血压药. 31.艾司唑仑Estazolam.32.甲丙氨脂Meprobamate.33.咪达唑仑Midazolam.34.硝西泮Nitrazepam.35.奥沙西泮Oxazepam.36.匹莫林Pemoline.37.三唑仑Triazolam.38.唑吡旦Zolpidem.39.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五、各种抗生素滤渣40.抗生素滤渣: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因含有微量抗生素成份,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后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但对养殖业的危害很大,一是容易引起耐药性,二是由于未做安全性试验,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二〇〇二年四月九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为加强饲料及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苯乙醇胺A等物质见附件.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测,严肃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水中违禁添加苯乙醇胺A等物质的违法行为.特此公告.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1.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 A: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2.班布特罗Ba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3.盐酸齐帕特罗Zilpaterol Hydrochloride: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4.盐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783.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5.马布特罗Ma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6.西布特罗Ci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7.溴布特罗Bro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8.酒石酸阿福特罗Arformoterol Tar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9.富马酸福莫特罗Formoterol Fuma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0.盐酸可乐定Cloni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645.抗高血压药.11.盐酸赛庚啶Cyprohepta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803.抗组胺药.。
家禽产蛋期禁用兽药品种
家禽产蛋期禁用兽药品种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制订了兽药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中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并确定了部分不需制订停药期规定的品种。
兽药停药期规定共规定了202种兽药的停药期,其中有63种是产蛋期禁用的,具体清单如下:1.二硝托胺预混剂2.马杜霉素预混剂3.四环素片4.甲磺酸达氟沙星粉5.甲磺酸达氟沙星溶液6.甲磺酸达氟沙星可溶性粉7.甲磺酸达氟沙星注射液8.甲磺酸达氟沙星颗粒9.吉他霉素片10.吉他霉素预混剂11.地克珠利预混剂12.地克珠利溶液13.地美硝唑预混剂14.那西肽预混剂15.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6.乳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17.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18.复方阿莫西林粉19.复方氨苄西林片20.复方氨苄西林粉21.复方磺胺氯哒嗪钠粉22.氟苯尼考溶液23.洛克沙胂预混剂24.恩诺沙星片25.恩诺沙星可溶性粉26.恩诺沙星溶液27.氧氟沙星片28.氧氟沙星可溶性粉29.氧氟沙星注射液30.氧氟沙星溶液(碱性)31.氧氟沙星溶液(酸性)32.氨苯胂酸预混剂33.海南霉素钠预混剂34.烟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35.烟酸诺氟沙星溶液36.盐酸大观霉素可溶性粉37.盐酸沙拉沙星可溶性粉38.盐酸沙拉沙星注射液39.盐酸沙拉沙星溶液40.盐酸沙拉沙星片41.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42.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43.盐酸洛美沙星片44.盐酸洛美沙星可溶性粉45.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磺胺喹恶啉预混剂46.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47.盐酸氯苯胍片48.盐酸氯苯胍预混剂49.盐霉素钠预混剂50.酒石酸吉他霉素可溶性粉51.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52.喹乙醇53.氯羟吡啶预混剂54.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55.硫氰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56.硫酸粘菌素可溶性粉57.硫酸粘菌素预混剂58.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59.越霉素A预混剂60.磺胺对甲氧嘧啶、二甲氧苄氨嘧啶预混剂61.磺胺喹噁啉、二甲氧苄氨嘧啶预混剂62.磺胺喹噁啉钠可溶性粉63.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
规范蛋鸡养殖用药
规范蛋鸡养殖用药为进一步规范蛋鸡养殖环节用药行为,提升鸡蛋质量安全,提高养殖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农村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蛋鸡养殖用药公告如下:一、准确识别兽药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通过农业农村部兽药典、质量标准、公告等形式公布。
凡是合法兽药全部赋有农业农村部核准的二维码。
二、正确采购兽药应从以下渠道采购兽药:通过兽药GMP验收、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国内合法生产企业;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代理企业;通过兽药GSP验收、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通过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后开具处方购买兽药;通过合法的网络渠道购买兽药。
兽用处方药应凭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
三、规范使用兽药《兽药管理条例》第38条至第43条明确了兽药使用规定要求,各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严格按照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处方药,严格按照农业部《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的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
禁止使用人用药和原料药,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的药物和其他化合物,以及氯霉素、氯丙嗪、已烯雌酚、呋喃唑酮、甲硝唑和二甲硝咪唑等在食品动物可食组织中不得检出残留的物质,禁止使用不得用于蛋鸡的兽药。
四、认清违法违规责任《兽药管理条例》第62条、63条、66条、6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明确了违法使用责任。
对未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规范蛋鸡养殖用药
规范蛋鸡养殖用药为进一步规范蛋鸡养殖环节用药行为,提升鸡蛋质量安全,提高养殖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农村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蛋鸡养殖用药公告如下:一、准确识别兽药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通过农业农村部兽药典、质量标准、公告等形式公布。
凡是合法兽药全部赋有农业农村部核准的二维码。
二、正确采购兽药应从以下渠道采购兽药:通过兽药GMP验收、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国内合法生产企业;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代理企业;通过兽药GSP验收、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通过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后开具处方购买兽药;通过合法的网络渠道购买兽药。
兽用处方药应凭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
三、规范使用兽药《兽药管理条例》第38条至第43条明确了兽药使用规定要求,各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严格按照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处方药,严格按照农业部《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的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
禁止使用人用药和原料药,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的药物和其他化合物,以及氯霉素、氯丙嗪、已烯雌酚、呋喃唑酮、甲硝唑和二甲硝咪唑等在食品动物可食组织中不得检出残留的物质,禁止使用不得用于蛋鸡的兽药。
四、认清违法违规责任《兽药管理条例》第62条、63条、66条、6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明确了违法使用责任。
对未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一、欧盟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1、阿伏霉素(Avoparcin)2、洛硝达唑(Ronidazole)3、卡巴多(Carbadox)4、喹乙醇(Olaquindox)5、杆菌肽锌(Bacitracin zinc)(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6、螺旋霉素(Spir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7、维吉尼亚霉素(Virgini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8、磷酸泰乐菌素(Tylosin phosphate)(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9、阿普西特(arprinocide)10、二硝托胺(Dinitolmide)11、异丙硝唑(ipronidazole)12、氯羟吡啶(Meticlopidol)13、氯羟吡啶/苄氧喹甲酯(Meticlopidol/Mehtylbenzoquate)14、氨丙啉(Amprolium)15、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Amprolium/ethopabate)16、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17、尼卡巴嗪(Nicarbazin)18、二苯乙烯类(Stilbenes)及其衍生物、盐和酯,如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等19、抗甲状腺类药物(Antithyroid agent),如甲巯咪唑(Thiamazol),普萘洛尔(Propranolol)等20、类固醇类(Steroids),如雌激素(Estradiol),雄激素(Testosterone),孕激素(Progesterone)等21、二羟基苯甲酸内酯(Resorcylic acid lactones),如玉米赤霉醇(Zeranol)22、β—兴奋剂类(β—Agonists),如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喜马特罗(Cimaterol)等23、马兜铃属植物(Aristolochia spp.)及其制剂24、氯霉素(Chloramphenicol)25、氯仿(Chloroform)26、氯丙嗪(Chlorpromazine)27、秋水仙碱(Colchicine)28、氨苯砜(Dapsone)29、甲硝咪唑(Metronidazole)30、硝基呋喃类Nitrofurans二、美国禁止在食品动物使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1、氯霉素(Chloramphenicol)2、克仑特罗(Clenbuterol)3、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4、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5、异丙硝唑(Ipronidazole)6、其它硝基咪唑类(Other nitroimidazoles)7、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外用除外)8、呋喃西林(Nitrofurazone)(外用除外)9、泌乳牛禁用磺胺类药物[下列除外:磺胺二甲氧嘧啶(Sulfadimethoxine)、磺胺溴甲嘧啶(Sulfabromomethazine)、磺胺乙氧嗪(sulfaethoxypyridazine)]10、氟喹诺酮类(Fluoroquinolones)(沙星类)11、糖肽类抗生素(Glycopeptides),如万古霉素(Vancomycin)阿伏霉素、(Avoparcin)三、日本对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1、氯羟吡啶(Clopidol)2、磺胺喹噁啉(Sulfaquinoxaline)3、氯霉素(Chloramphenicol)4、磺胺甲基嘧啶(Sulfamerazine)5、磺胺二甲嘧啶(Sulfadimethoxine)6、磺胺—6—甲氧嘧啶(Sulfamonomethoxine)7、噁喹酸(Oxolinic acid)8、乙胺嘧啶(Pyrimethamine)9、尼卡巴嗪(Nicarbazin)10、双呋喃唑酮(DFZ)11、阿伏霉素(Avoparcin)注:日本对进口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种类经常变化,建议出口肉禽养殖企业予以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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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
1、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
(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5)氨苯砜及制剂;
(6)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9)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10)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11)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2、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清塘剂、抗菌或杀螺剂的兽药(9类)
(1)林丹(丙体六六六);(2)毒杀芬(氯化烯);(3)呋喃丹(克百威);(4)杀虫脒(克死螨);(5)酒石酸锑钾;(6)锥虫胂胺;(7)孔雀石绿;(8)五氯酚酸钠;(9)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3、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的兽药(3类)
(1)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2)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其制剂;
(3)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4、禁用于水生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的兽药(1类)
双甲脒。
二、其它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5类40种)。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酴多巴胺、西巴特罗、硫酸特布他林。
2、性激素
己烯雌酚、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Chlorotriansene) 、炔诺醇、炔诺醚(Quinestml)、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诺孕酮、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
3、蛋白同化激素
碘化酷蛋白、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4、精神药品
(盐酸)氯丙嗪、盐酸异丙嗪、安定(地西泮)、苯巴比妥、苯巴比妥钠、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异戊巴比妥钠、利血平、艾司唑仑、甲丙氨脂、咪达唑仑、硝西泮、奥沙西泮、匹莫林、三唑仑、唑吡旦、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5、各种抗生素滤渣
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因含有微量抗生素成分,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后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
但对养殖业的危害很大,一是容易引起耐药性,二是由于未做安全性试验,存在各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