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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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标
(DK154+081.9~DK194+835.47)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龙铁路Ⅵ标段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履行的森林防火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使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与项目部的安全保障体系相适应。第三条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项目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项目部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第四条项目部管理的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防火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预防森林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第五条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第二章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项目部属各分部必须设置森林防火工作小组,分部主要负责人为
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为本分部森林防火主管责任人。各分部相应成立义务森林火灾扑救突击队,负责各自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健全森林火灾扑救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铁锹等灭火消防工具。
与漳平林业公安局消防队取得联系,利用消防队的专业队伍及消防设备,在发生火情时及时沟通,迅速扑救。
第三章防火职责
第七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活动;
3、领导专(兼)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防火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迅速上报、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规,保障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情况;
2、将防火工作与本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防火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