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必修一教案(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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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必修1』第一章集合与函数概念
课题:§1.1集合
教材分析:集合概念及其基本理论,称为集合论,是近、现代数学的一个重要的基础,一方面,许多重要的数学分支,都建立在集合理论的基础上。
另一方
面,集合论及其所反映的数学思想,在越来越广泛的领域种得到应用。
课型:新授课
教学目标:(1)通过实例,了解集合的含义,体会元素与集合的理解集合“属于”关系;(2)能选择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
述不
同的具体问题,感受集合语言的意义和作用;
教学重点:集合的基本概念与表示方法;
教学难点:运用集合的两种常用表示方法——列举法与描述法,正确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
教学过程:
一、引入课题
军训前学校通知:8月15日8点,高一年段在体育馆集合进行军训动员;试问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的高一学生还是个别学生?
在这里,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是高一而不是高二、高三)对象的总体,而不是个别的对象,为此,我们将学习一个新的概念——集合(宣布课题),即是一些研究对象的总体。
阅读课本P2-P3内容
二、新课教学
(一)集合的有关概念
1.集合理论创始人康托尔称集合为一些确定的、不同的东西的全体,人们能
意识到这些东西,并且能判断一个给定的东西是否属于这个总体。
2.一般地,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element),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
(set),也简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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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必修1』3.思考1:课本P3的思考题,并再列举一些集合例子和不能构成集合的例
子,对学生的例子予以讨论、点评,进而讲解下面的问题。
4.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
(1)确定性: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是某一个具体对象,则或者是
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
(2)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体
(对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
(3)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
5.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1)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belong to)A,记作a∈A
(2)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not belong to)A,记
作 a A(或 a A)(举例)
6.常用数集及其记法非负整数集(或
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记作N*或
N+;整数集,记作Z
有理数集,记作Q
实数集,记作R
(二)集合的表示方法
我们可以用自然语言来描述一个集合,但这将给我们带来很多不便,除此
之外还常用列举法和描述法来表示集合。
(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
如:{1,2,3,4,5},{x2,3x+2,5y3-x,x2+y2},…;
例1.(课本例1)
思考2,引入描述法
说明:集合中的元素具有无序性,所以用列举法表示集合时不必考虑元素
的顺序。
(2)描述法:把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
具体方法:在大括号内先写上表示这个集合元素的一般符号及取值(或变
化)范围,再画一条竖线,在竖线后写出这个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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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必修1』征。
如:{x|x-3>2},{(x,y)|y=x2+1},{直角三角形},…;
例2.(课本例2)
说明:(课本P5最后一段)
思考3:(课本P6思考)
强调:描述法表示集合应注意集合的代表元素
{(x,y)|y= x2+3x+2}与 {y|y= x2+3x+2}不同,只要不引起误解,集合的代表元素也可省略,例如:{整数},即代表整数集Z。
辨析:这里的{ }已包含“所有”的意思,所以不必写{全体整数}。
下列写法{实数集},{R}也是错误的。
说明:列举法与描述法各有优点,应该根据具体问题确定采用哪种表示法,
要注意,一般集合中元素较多或有无限个元素时,不宜采用列举法。
(三)课堂练习(课本P6练习)
三、归纳小结
本节课从实例入手,非常自然贴切地引出集合与集合的概念,并且结合实例对集合的概念作了说明,然后介绍了集合的常用表示方法,包括列举法、描述法。
四、作业布置
书面作业:习题1.1,第1- 4题
五、板书设计(略)
课题:§1.2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教材分析:类比实数的大小关系引入集合的包含与相等关系
了解空集的含义
课型:新授课
教学目的:(1)了解集合之间的包含、相等关系的含
义;(2)理解子集、真子集的概念;(3)能
利用Venn图表达集合间的关系;(4)了解与
空集的含义。
教学重点:子集与空集的概念;用Venn图表达集合间的关系。
教学难点:弄清元素与子集、属于与包含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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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必修1』教学过程:
六、引入课题
1、复习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属于与不属于的关系,填以下空白:
(1)0N;(2) 2 Q;(3)-1.5R
2、类比实数的大小关系,如 5<7,2≤2,试想集合间是否有类似的“大小”关系呢?
(宣布课题)
七、新课教学
(一)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
A={1,2,3},B={1,2,3,4}
集合A是集合B的部分元素构成的集合,我们说集合B包含集合A;
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我们说这两个集合有包含关系,称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subset)。
记作:A B(或B A)
读作:A包含于(is contained in)B,或B包含(contains)A
当集合A不包含于集合B时,记作A B
用Venn图表示两个集合间的“包含”关系
A
B A B(或B A)
(二)集合与集合之间的“相等”关系;
A B且
B A,则 A = B 中的元素是一样的,因此 A = B
A B
即
A =
B B A
练习
结论:
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
(三)真子集的概念
若集合A B ,存在元素x B且x A ,则称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proper subset)。
记作:A B(或 B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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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必修1』读作:A真包含于B(或B真包含A)
举例(由学生举例,共同辨析)
(四)空集的概念
(实例引入空集概念)
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empty set),记作:
规定:
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五)结论:
○1A A○2A B ,且B C ,则 A C
(六)例题(1)写出集合{a,b}的所有的子集,并指出其中哪些是它的真子集。
(2)化简集合A={x|x-3>2},B={x|x≥5},并表示A、B的关系;
(七)课堂练习
(八)归纳小结,强化思想
两个集合之间的基本关系只有“包含”与“相等”两种,可类比两个实数间的
大小关系,同时还要注意区别“属于”与“包含”两种关系及其表示方法;(九)作业布置
1、书面作业:习题 1.1 第 5 题
2、提高作业:
○1已知集合A={x|a<x<5},B={x|x≥2},且满足A B,求实数
a的取值范围。
○2设集合A={四边形} B={平行四边形} C={矩形},
D ={正方形},试用Venn图表示它们之间的关系。
板书设计(略)
课题:§1.3集合的基本运算
教学目的:(1)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2)理解在给定集合中一个子集的补集的含义,会求给定子集的
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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