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物治理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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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下部结构和上部结构均属于大体积混凝土构筑物,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和强度,根据使用的水泥类型,混凝土养护时间在14-21天之间,如在高温天气浇筑,养护时间可达到28天以上。桥梁混凝土养护一般采用保湿养护,即采用土工布将混凝土构筑物覆盖,通过不断的洒水使土工布保持湿润。湿润的土工布会浸出少量的养护废水,养护废水中主要含有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如该桥梁为跨河桥梁,浸出的养护废水会直接掉落入河里,初期会对河流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随着养护时间的增加,养护废水中SS和石油类的含量会逐渐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也会逐渐减弱。
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隧道穿越不良地质单元时产生的涌水,施工设备如钻机等产生的废水,隧道爆破后用于降尘的水,喷射水泥砂浆从中渗出的水以及基岩裂隙水等。根据类比同类道路隧道的调查结果,隧道外排的废水流量变化比较大,范围在3m3/h~4000m3/h,主要是不良地质、隧道施工挖掘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所致。
(wk.baidu.com)施工废水
车辆、机械设备冲洗;拌合站砂石料搅拌、冲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等将产生少量含油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和石油类。排放量约15m3/d,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300mg/L,SS800mg/L,石油类40mg/L。
(2)隧道施工废水
5.3.1水污染源
本项目属长江流域沅江水系,沿线涉及的主要河流有巴拉河、清水江、羊老河、老山河、平路河、下坝河、平茶河等。清水江下司至普舍寨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普舍寨至桐木寨段执行Ⅱ类,本项目涉及到清水江普舍寨至桐木寨段执行Ⅱ类,其他河沟执行Ⅲ类。项目沿线为乡村地区,项目范围内不涉及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但沿线有分散式地下水取水井,共计78处。根据标准确认函,项目沿线的地下水划分为Ⅲ类水功能区。
2.89
6.15
9.52
2
400
10.13
63.4
513
3.47
7.32
10.12
3
280
9.84
57.3
335
3.35
6.58
9.87
4
14
8.68
23.9
19
1.34
2.65
5.84
5
3
8.55
17.8
12
1.25
2.04
2.31
注:1、2、3号样品为隧道正常施工时的废水水质,4号为隧道内发生岩爆,施工停止时隧道排水系统的出水;5号是施工完全停止2天后的监测结果。
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减少了当地的耕地和林地。公路施工期间如管理不当,将破坏征地范围外的植被,对当地的生态造成影响。
临时占地
短期、不利、可逆
水土流失
短期、不利、可逆
拟建项目处于无明显水土流失区,但施工过程中路基边坡、施工营地临时占地和表土堆放等地表植被将受损,从而增加区域水土流失量。
5.3施工环境污染源分析
(4)《贵州省森林条例》(2015.7.31修正);
(5)《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9.1施行);
(6)《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2013.9.1施行);
(7)《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2008.8.4修正);
(8)《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5.10.1施行);
(14)《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19号);
(15)《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32号);
(16)《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9〕7号)
2.4 技术导则及规范
(1)《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
(6)《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7)《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8)《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5]35号);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36号);
(10)《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
(2)《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3)《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
(4)《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5)《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5)临时工程完成后,环境恢复率100%。
4 环境影响识别
通过对工程施工期对环境影响的初步分析,并考虑该工程的规模、施工特点、施工周期、污染程度和工程运行特点,确定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矩阵见表1.4-1。
表1.4-1 工程建设环境影响矩阵
施工行为
环境资源
前期
施工期
占地
拆迁
取弃土
路基
路面
桥涵
隧道
材料
运输
5.1 施工前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前期主要进行场地的清理,包括公路用地范围施工场地的清理、拆除和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有关作业,公路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农作物等植被的清除等。在场地清理阶段,植被的清除会导致原有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地表裸露,并且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同时在清理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和施工活动也会对道路沿线环境造成影响。
机械
作业
物质
资源
土壤土质




地表水文



地表水质




生态
资源
陆地植被






陆栖动物







生活
质量
声环境







空气质量







水生生物

注:□-长期有利影响;○-短期有利影响;△-长期不利影响;☆-短期不利影响;空白-无相互作用。
5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源分析
项目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均会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的影响,其影响内容、范围和时间亦随工程活动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以下就该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对环境的作用因素与影响源进行分析。
根据中国科技信息《某隧道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资料显示(见下表2.7-2),可见隧道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中悬浮物浓度偏高、pH偏碱性。
表2.7-2施工期隧道施工的废水水质实测情况
编号
废水流量
m3/h
pH
COD
mg/L
SS
mg/L
氨氮
mg/L
TN
mg/L
石油类
mg/L
1
200
9.18
54.7
341
(1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1.8修订施行);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12.7修订施行);
(16)《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年7月1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01.01施行)
2.2 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扬尘、
沥青烟、油烟
短期、不利、可逆
施工扬尘、拌和站产生的粉尘及沥青烟以及施工营地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排放到周边的大气环境中,可能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尤其是居民点的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声环境
施工噪声
短期、不利、可逆
施工机械噪声属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对周围居民点和学校的声环境产生影响。
材料运输
项目施工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将影响沿线的声环境。
(3)桩基机械施工泥浆废水和桥梁养护废水
本项目主线推荐线共设桥梁17181.75m/45座,占路线总长的29.4%。麻江联络线推荐线共设桥梁4922m/14座,占联络线总长的33.5%。
桥梁桩基钻孔过程中的场地不合理处理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成孔之后产生的废弃泥浆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沉淀池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如果开挖不合理,会对土体的结构造成破坏,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采用自然沉淀泥浆处理在现场晾晒过程中容易引起泥水的流淌和渗入,破坏施工环境,造成施工现场周围的土壤板结或盐碱化,造成土地废弃。如果施工期处于雨季,不恰当的管理会导致泥浆池中的泥浆溢出,对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
生态环境保护及
污染物治理专项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8年7月2日
1 工程概况
………………………………..
……………………………………….
2 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施行);
环境
要素
主要影响因素
影响性质
影响分析
地表水环境
施工人员
生活污水
短期、不利、可逆
施工人员的粪便和厕所冲洗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作为农肥;设备清洗、食堂废水等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及拌和站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作为抑尘洒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环境空气
(1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2.3 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2009.6.1实施);
(2)《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7.1.30修订实施);
(3)《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发〔2016〕32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修改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4.24修改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7.2修订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10.7修订施行);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01施行);
固体废物
废弃土方、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废矿物油
短期、不利、可逆
废弃土方、桥梁桩基钻渣,运输至弃渣场处置;拆迁建筑垃圾不能回用的部分运输至弃渣场处置;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短期、不利、可逆
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生态环境
永久占地
长期、不利、不可逆
(9)《贵州省水功能区划》(2015年版实施);
(10)《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黔府函﹝2005﹞154号);
(11)《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4]13号);
(12)《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
(13)《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31号);
本项目设置跨河桥梁包括:挂丁Ⅱ大桥、巴拉河大桥、清水江大桥、大冲大桥、平路河大桥、孔家庄大桥、新庄大桥、邵家庄大桥、两岔河中桥、老山河大桥、羊老河特大桥、下坝河特大桥等。清水江大桥和羊老河特大桥桥梁上部构造采用刚构形式;老山河大桥桥梁上部构造采用预应力砼T构、T梁;其余桥梁上部构造采用预应力砼T梁。施工一般采用人工+机械的形式进行孔桩施工,人工孔桩施工期间无泥浆废水产生,所以,本项目桥梁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机械钻孔的泥浆废水和桥梁混凝土养护废水。总体来说,本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来自:①施工机械、施工物料、施工泥渣、生活垃圾受雨水冲刷产生雨污水以及混凝土拌合砂石料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②隧道施工废水;③桩基机械施工泥浆废水和桥梁养护废水;④施工营地生活污水。
(2)《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 90-2004);
(3)《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HJ552—2010);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5.2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是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最明显的阶段,施工期将进行桥梁、隧道建设,堆筑填土路基,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等,为此将在沿线设置施工生产生活营地等,由此将增加占地,加大水土流失强度、产生施工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并产生大量扬尘和少量沥青烟等。
表2.1-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9.1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11.5修订施行);
2.5 其他相关文件
(1)《工程环境影响工程报告书》,,2017.11;
3 环境保护目标
(1)加强环保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2)节能降耗,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到100%;
(3)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可持续发展。
(4)不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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