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
浅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有关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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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有关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的问题作者:杨静邱希磊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15期摘要: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因此只有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清楚才能清楚地界定申请人的权利范围,有效的保护申请人与公众的利益,笔者结合自身的审查经历,浅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有关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的问题。
关键词:第26条第4款;保护范围;不清楚;主题类型一、引言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应当清楚不仅是对申请人撰写的要求,而且也是对审查的要求,专利审查必须保证授权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
因此审查员如何在审查工作中对《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有关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的非实质性缺陷进行有效地审查,不仅关系到授权后的专利权是否稳定,还关系到公众能够以合理的确定性预知授权后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进而有意识地规范自己实施有关技术的行为和自觉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指出: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一是指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清楚,二是指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清楚。
笔者结合自身审查经历中遇到的一些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的问题,浅谈对常见的权利要求的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形式审查的一些思考。
二、每一项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清楚又分为每项权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和每项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
1、每项权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权利要求分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专利权提供不同的法律保护,产品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是具体的产品,在判定侵权时,通过产品本身进行判定,是一种直接的判定。
而方法专利权的保护客体是操作方式,判定是否侵权时,需要在方法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判定。
如果权利要求的类型不清楚,无法清楚界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在侵权判定时,也无法采用合适的判定原则,将给当事人的利益带来严重的影响。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如何确定](https://img.taocdn.com/s3/m/98713a0e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65.png)
发明、实⽤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知识产权纠纷是较为专业的法律等专业知识,如何确定发明、实⽤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是解决专利权纠纷的关键。
那么这些判断依据具体是怎么样的?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发明、实⽤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确定保护范围的解释对象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对专利权⼈作为权利依据所主张的相关权利要求进⾏解释。
1、专利独⽴权利要求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新型专利的技术⽅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与从属权利要求相⽐,其保护范围最⼤。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通常应当对保护范围最⼤的专利独⽴权利要求作出解释。
2、⼀项专利中有两个以上的独⽴权利要求的,应该根据权利⼈提出的请求,解释其中有关独⽴权利要求确定的保护范围。
3、权利⼈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保护范围的,应当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直接或间接引⽤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并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4、技术特征是指在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案中,能够相对独⽴地执⾏⼀定的技术功能、并能产⽣相对独⽴的技术效果的最⼩技术单元或者单元组合。
(⼆)解释原则1、专利权有效原则。
在权利⼈据以主张的专利权未被宣告⽆效之前,其权利应予保护,⽽不得以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相关授权条件、应予⽆效为由作出裁判。
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可以作为证明专利权有效的证据。
2、折衷原则。
解释权利要求时,应当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根据说明书及附图、现有技术、专利对现有技术所做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既不能将专利权保护范围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字⾯含义,也不能将专利权保护范围扩展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员在专利申请⽇前通过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需要经过创造性劳动才能联想到的内容。
3、整体(全部技术特征)原则。
将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表达的技术内容作为⼀个整体技术⽅案对待,记载在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和记载在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对于限定保护范围具有相同作⽤。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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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及解释张秀丽;邢维玲【摘要】近年,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在促进我国医药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随着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逐步推进,医药企业实现由仿制向自主创新的模式转变将成为大势所趋。
为了能及时有效地保护科研人员的智力成果,申请专利是最佳选择。
为了帮助广大医药工作者进一步了解医药及生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了解专利局的审查实践,更好地做好专利申请工作。
我刊特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相关专家撰写了系列讲座,希望能够对医药企业,科研院所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帮助。
【期刊名称】《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年(卷),期】2014(000)005【总页数】4页(P407-410)【作者】张秀丽;邢维玲【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正文语种】中文编者按近年,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在促进我国医药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随着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逐步推进,医药企业实现由仿制向自主创新的模式转变将成为大势所趋。
为了能及时有效地保护科研人员的智力成果,申请专利是最佳选择。
为了帮助广大医药工作者进一步了解医药及生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了解专利局的审查实践,更好地做好专利申请工作。
我刊特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相关专家撰写了系列讲座,希望能够对医药企业,科研院所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帮助。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权力划分和利益平衡,而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过程涉及专利确权过程中对权利要求范围的解读以及在后续的侵权判定过程中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认定,而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与区别。
在专利审查的确权阶段,需要强调范围是否确定,界限是否清晰,以便授权时能够向公众明确地公示作为民事权利的专利权;而在侵权判定时,则需要以授权阶段界限清楚的技术方案为基础,重新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防止第三人通过简单的变换恶意地规避专利权。
矿产
![矿产](https://img.taocdn.com/s3/m/829bb502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9b.png)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专利 合理保护范围
![专利 合理保护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a07b7d4b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82.png)
专利合理保护范围
专利的合理保护范围指的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对于专利技术的使用、制造、销售等行为的限制范围。
合理保护范围的确定是指根据专利的权利要求来确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的保护范围由专利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利要求是对专利技术的描述,并对所要保护的技术做出了具体限定,包括技术特征、限定范围、实施方式等。
专利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部分,独立权利要求是对所保护技术的核心既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描述。
在评定专利侵权时,会根据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
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相同或类似,并在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那么就认定为构成侵权。
合理保护范围的确定对于专利权利人和被授权人都非常重要,专利权利人希望范围广泛,能够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专利技术,而被授权人则希望范围狭窄,以避免被限制太多。
因此,在专利申请和侵权争议中,权利要求的起草和解释也是各方争议的焦点。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cba21e4a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05f8545.png)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在世界范围内,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周边限定原则:按照权利要求书字面含义解释,不允许其他扩展解释;2.中心限定原则:主要通过专利说明书和附图揭发创造整体构思,扩大保护范围;3.折衷原则:介于以上两者之间。
一、周边限定原则周边限定原则是指: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时,只能严格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来进行,任何其他的扩展解释都是不被允许的。
采用该原则的主要是英国、美国等国家。
周边限定原则可以理解为,以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内容为一个圆,圆内的技术特征才是专利的保护范围,其它任何内容均不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
虽然这样的方式能够更清晰的呈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是也存在巨大的风险。
因为“文字游戏”是非常容易被人发现纰漏,一旦出现漏洞,在专利纠纷中就会处于弱势。
因此其对专利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有极高的要求,专利撰写更是要字字斟酌。
中心限定原则是指:只要通过说明书及其附图的内容全面揭示发明创造的整体构思,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四周的一定范围。
只要满足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性条件即可,不必进行高度的抽象和概括。
采用该原则的主要是德国等大陆法系的国家。
二、中心限定原则中心限定原则可以理解为,以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为一个原点,向四周发散。
因此,中心限定原则相对于周边限定原则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扩展补充解释,在专利纠纷中可以有效的防止有人利用专利撰写的漏洞规避相应的法律追究,这对企业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但是由于其保护的范围比较模糊,对社会公众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很难与其区分。
三、折衷原则折衷原则就是介于以上两者之间,该原则既不局限于“周边限定”中完全机械地拘泥于文字游戏,又巧妙地避开了“中心限定”将专利权保护范围扩大到无限制的不公与尴尬,它是在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寻求利益平衡点的较好方法。
折衷原则可以理解为,以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内容为一个圆,适当的以说明书的记载的内容进行填补。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采用折衷原则进行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浅析效果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界定方法
![浅析效果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界定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248da905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fe.png)
浅析效果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界定方法摘要:使用效果特征限定产品权利要求是常见的权利要求撰写方式,由于效果特征具有概括性,对其认定和理解具有主观性,因此其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影响具有讨论空间,判断效果特征对产品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影响也是审查工作的基础一环。
本文结合《指南》中的相关规定及具体案例分析了对化学领域效果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界定方法,以期助力检索及审查效率的提高。
关键词:效果特征、界定、产品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Brief Analysis on the Defini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of Product claims Limited with Effect CharacterizationsLI Meihua XIE Kaijun(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Guangzhou) Center of the Patent Office, Guangdong, Guangzhou, 510655)Abstract:The product claims limited with effect characterizations are common claims. Due to the generality of effect characterizations and the subjectivity of their identification and understanding, their impact on the protection scope of the claims has sparked widespread discussion. Judging their impact on the protection scope of product claims is a fundamental part of the patent examination work. Thisarticle combines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in the 《Guidelines》 and specific case studies to analyze the method of defining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for product claims with limited effect characterizations inthe chemical field, hoping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pantent search and examination.Keywords: effect characterizations; definition; product claim; protection scope0 引言为了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清楚界定,《专利审查指南》(简称《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对于权利要求作出如下规定:权利要求按照性质划分,可分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与权利要求的技术内容相适应。
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81667b1c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e7.png)
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可以保护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处理方法等,从而保护产 品的创新性和独特性。
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可以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方法制造、使用或处理产品,从而 保护知识产权。
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特点
保护范围明确: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明确规定了产品的制造方法、工艺流程等,保护范 围明确。
侵权判定的复杂性
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难以界定 侵权判定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 侵权判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技术特征、功能、效果等 侵权判定需要综合考虑专利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改进 与发展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查标准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建立和完善审查标准,确保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国际保护与合作
THANK YOU
汇报人:
保护创新:防 止专利权滥用, 保护创新者的
权益
促进竞争:防 止专利权滥用, 促进市场竞争, 提高产品质量
维护公平:防 止专利权滥用, 维护市场公平,
防止垄断
保护消费者: 防止专利权滥 用,保护消费 者权益,防止
价格垄断
促进技术创新和进步
保护创新成果: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可以保护创新成果,防止他人抄袭和模仿 激励研发投入: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可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提高产品质量: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可以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推动产业升级: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可以推动产业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
方法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 范围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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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利要求所确定的技术发明或创新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专利权利要求来确立其对技术发明的专有权利。
专利权利要求通常包含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是对技术发明的核心特征进行明确的表述,决定了专利权的主要保护范围。
从属权利要求则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或细化,以便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领域:专利权利要求应明确指定技术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以便确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2. 技术特征:专利权利要求应明确描述技术发明的具体特征,包括结构、组成、步骤、功能、效果等。
这些特征将决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 等同物:专利权利要求还可以包括与技术发明等同的变种或替代品。
如果其他技术结构或方法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相似且达到相同的功能和效果,那么它们也可以被视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根据专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的。
在专利保护中,专利权人需要确保自己的专利权利要求清晰明确,以便在侵权纠纷中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52ccd6e4e87101f69f319568.png)
Life is not perfect, if you find it wrong.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导读: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及还有外观设计权的保护范围;只要专利局认定在其保护的范围之中,那么此权利就不会受到他人的侵犯,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1,只能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2,说明书和附图的解释作用3,专利档案的限定作用(二)、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1,保护的范围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
2,不得列入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物品:建筑物、桥梁;无固定形状的物质;不能单独出售和使用的;用肉眼难以判断的物品;把自然物作为外观设计的主体;纯属美术范围的作品;极容易进行的创作;模仿有名的著作、建筑物、人物肖像的设计和图像;国徽、过期、商标;文字及数字等等。
二、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对于专利侵权的赔偿,《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计算方法: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范围解读
![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范围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1f925304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b3.png)
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范围解读专利申请是一项复杂而严谨的过程,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便是权利要求范围的确定。
权利要求是专利文件中具备法律效力的部分,它规定了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边界和保护范围。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解读权利要求范围的重要性、确定方法以及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一、权利要求范围的重要性权利要求范围是专利保护的核心内容,它直接决定了专利权人能够享有的权益。
在侵权纠纷中,权利要求范围的确定会决定产品或技术是否侵犯了专利权人的权利。
因此,准确确定权利要求范围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至关重要。
二、权利要求范围的确定方法权利要求范围的确定需要考虑技术结构、实际应用和法律规定等因素。
通常,权利要求范围包括独立要求和从属要求。
独立要求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它直接定义了专利权人的权利边界;从属要求则对独立要求进行进一步细化和限制。
在确定权利要求范围时,需要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 技术结构和实现方式:权利要求应具体而明确地描述技术结构和实现方式,以确保在范围内的产品或技术能够被清晰界定。
2. 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权利要求必须与现有技术明显区别开来,具备技术创新性,才能被授予专利保护。
3. 与实际应用的相关性:权利要求应与实际应用密切关联,具备实用性和商业价值,以增加专利权的有效保护范围。
三、权利要求范围的实施注意事项在实施权利要求范围时,专利权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该被合理解读,并非一味片面扩大或缩小其保护范围,以避免权利要求的无效化。
2. 侵权判定的标准:专利权人在侵权纠纷中需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评判侵权行为的合法性。
法院将根据权利要求范围的解释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3. 合理限制权利要求:权利要求范围应避免过于泛泛或具有推广性,需要进行合理限制,以保护专利权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竞争。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范围对于专利申请和保护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应根据技术结构和实际应用要求来准确确定权利要求范围。
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及侵权判定研究
![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及侵权判定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a2028103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547a16c.png)
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及侵权判定研究一、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是指权利要求对所要保护的技术实质性特征进行功能性约束和限制的权利要求。
在专利法中,权利要求是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确定了专利权的范围和限制。
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的实质性特征: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明确了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实质性特征,即对侵权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的关键技术特征。
2.细化和详细化: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细化和详细化,使得专利权保护范围更加明确和具体,有助于侵权判定的准确性。
3.适应技术进步: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可以适应技术进步的发展和创新,保护专利权利人的创造性和创新性。
通过限定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特征,确保专利权不会因技术进步而失去保护。
二、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侵权判定1.技术比对:将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对,确定侵权行为是否涉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这一步骤主要涉及技术比对的方法和标准。
2.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解释:对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进行详细解释和理解,确定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是否得到实施。
这一步骤主要涉及解释方法和权利要求的理解。
3.技术的实质性特征:确定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实质性特征是否被侵犯。
如果被控侵权行为与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实质性特征相同或类似,即构成侵权。
4.侵权判定的标准:侵权判定一般采用“字面理解”或“专利的本质”两种标准。
其中,“字面理解”是指根据专利权利要求的字面含义对涉嫌侵权行为进行判断;“专利的本质”是指根据专利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的本质和技术者的合理预期对涉嫌侵权行为进行判断。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对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以及侵权行为进行判断和评估,为专利权利人提供保护,并对侵权方进行判决和惩罚。
综上所述,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及侵权判定是专利法中的重要问题,需要在技术比对、权利要求解释以及侵权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才能得出准确的判定结果。
如何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如何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a1404503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24.png)
如何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专利申请者在编写专利申请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专利权利要求是专利申请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它决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对他人在专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技术的非授权使用行为的限制。
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需要针对专利技术的创新性、实用性、工业应用性以及专利申请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分析。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方法和原则。
1.根据专利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依赖权利要求:专利权利要求通常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依赖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规定了专利要求的核心技术内容,而依赖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和进一步限制,可以引用先前的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和依赖权利要求结合起来构成了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2.确定技术方案的主要特征: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涵盖技术方案的主要特征。
专利要求的写作应该针对专利技术的创新点和技术方案的核心特征,避免描述过于宽泛而导致范围不明确,也要避免描述过于狭窄而让技术方案容易被绕过。
3.参考已有技术的结构和功能:为了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需要参考已有的相关技术。
尤其是已有的类似专利或者近似技术,需要进行比较和分析,确定专利申请的技术与已有技术相比的创新点和优势所在。
4.结合申请的具体背景和目标进行写作:专利权利要求的写作应结合专利申请的具体背景和目标进行。
需要考虑专利申请的商业目的、技术的实施方式、技术的应用领域等因素,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5.考虑技术的演进和发展趋势:在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需要考虑技术的演进和发展趋势。
专利权利要求应该灵活而具有一定的适应性,能够适应技术的发展和变化,避免过于针对具体的实施方式而导致范围过于狭窄。
总之,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需要综合考虑技术的创新性、实用性、工业应用性以及专利申请的具体情况。
通过考虑技术的主要特征、参考已有技术、结合申请的具体背景和目标,以及考虑技术的演进和发展趋势,可以确定出合适的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f125a14c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60.png)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利要求中规定的权利范围,即专利的法律保护范围。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是专利权利要求解释的基础,也是专利权的核心内容。
在法律上,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具有独立性和限定性,只有符合专利权需求要求,且无明显违反专利法规定的行为才能构成专利侵权。
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既决定了专利权的边界,又规范了他人的占用行为。
它对于专利权的强度和广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旦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确定,其他人就不能在保护范围内从事未经许可的活动。
因此,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是专利保护和专利侵权判定的关键。
一、专利权必须具备的特征。
1.新颖性: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的技术在申请日前没有被公开。
2.创造性: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的技术与已有技术有本质差异。
3.可实现性: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的技术可以在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实现。
二、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具体内容。
1.权利要求的意义:权利要求是专利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专利权局提交的专利保护请求,是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的核心、主要、具体和具有典型性的技术特征的表述,是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实质内容。
权利要求一般由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构成,独立权利要求是对技术领域中独立创造性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的表述,从属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的补充和限定。
2.范围的界定: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以独立权利要求为基础,从属权利要求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特例。
权利要求是对专利技术内容进行界限和限制的工具,通过权利要求的言语表述来界定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1)技术内容的界限:根据专利权利要求的言语表述,确定申请人要求保护的技术内容。
(2)功能特征的界限:根据权利要求所描述的技术实质,通过功能特征的界定来限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3)技术特征的界限:根据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界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技术的具体特征。
三、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和确定。
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
![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https://img.taocdn.com/s3/m/e96eca8b19e8b8f67d1cb94c.png)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一)确定保护范围的解释对象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但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不能引入权利要求。
2、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其保护范围与从属权利要求相比最大。
因此,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对保护范围最大的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作出解释。
3、一项专利中有时会有两个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应当根据权利人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请求,只解释其中有关独立权利要求确定的保护范围。
4、权利人依据专利从属权利要求起诉被告侵权的,法院也可以对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予以解释界定。
(二)确定保护范围的解释原则5、专利权有效原则。
原告请求保护的必须是一项受专利法保护的有效专利权。
而不是已过保护期、被中国专利局撤销、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或者已被专利权人放弃的发明创造。
6、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坚持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原则。
以说明书及附图解释权利要求应当采用折衷解释原则。
既要避免采用"周边限定"原则,即专利的保护范围与权利要求文字记载的保护范围完全一致,说明书及附图只能用于澄清权利要求中某些含糊不清之处;又要避免采用"中心限定"原则,即权利要求只确定一个总的发明核心,保护范围可以扩展到技术专家看过说明书与附图后,认为属于专利权人要求保护的范围。
折衷解释应当处于上述两个极端解释原则的中间,应当把对专利权人的合理正当的保护与对公众的法律稳定性及其合理利益结合起来。
7、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内容作为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看待的原则。
即应当将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表达的技术内容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记载在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和记载在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对于限定专利保护范围具有相同作用。
8、在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应当以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或措辞为准的原则。
“专利申请(医药生物领域)基础知识”系列公益讲座之4:权利要求的撰写和审查(王静)
![“专利申请(医药生物领域)基础知识”系列公益讲座之4:权利要求的撰写和审查(王静)](https://img.taocdn.com/s3/m/e06a551314791711cc79177b.png)
一、权利要求概述
权利要求的类型 根据对象分类: 产品权利要求(物品、设备、组合物…) 方法权利要求(制造方法、用途…)
• • • •
根据撰写方式分类: 独立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
二、涉及权利要求的条款
实质性条款:(驳回条款、无效条款)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 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 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 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 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 称; (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 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 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权利要求的基本属性:一项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数目 越少,表达技术特征的措词越是具有“上位概念”,则该权利要 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就越大,反之则越小。
专利侵权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说明书
![专利侵权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说明书](https://img.taocdn.com/s3/m/055db759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9d31549.png)
专利侵权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说明书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专利法中的核心概念,主要通过权利要求书来确定。
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用于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说明书则是专利申请中用于解释和说明权利要求的重要文件。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判断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通常以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因此,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重要依据。
同时,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帮助理解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从而准确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然而,说明书和附图不能被直接用于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解释权利要求时,不能将说明书和附图中的内容直接读入权利要求书中,以免不适当地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总的来说,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主要依据,而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只有准确地理解权利要求的内容,才能准确地判断是否侵犯了专利权。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20485a56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c2.png)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嘿,朋友!您知道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有多重要吗?这就好比是您给自己的宝贝发明穿上了一层坚不可摧的铠甲。
想象一下,您辛辛苦苦搞出了一项惊世发明,要是没有明确好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那不就像是盖房子没打好地基,随时可能摇摇欲坠吗?这保护范围就像是划定了您发明的“专属领地”,别人要是敢随便踏入,那可就是侵权啦!那这保护范围到底咋确定呢?简单来说,就是要把您发明的核心要点、独特之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进去。
可别像有些马大哈,写得模模糊糊,结果自己的权益都没法保障。
比如说,您发明了一种超级节能的灯泡。
那在专利权利要求书里,可不能只是说“这是个节能灯泡”,得详细说清楚这灯泡节能的原理、独特的结构、特殊的材料,这就像给这个灯泡做了个全面的“体检报告”。
要是保护范围写得太窄,那可就亏大啦!就好比您明明有一座金山,结果只说这是一小堆金子,别人稍微绕个弯子,就能把您的宝贝给“偷”走。
反过来,要是写得太宽,也不行哟!这就好像您说整个宇宙都是您的,谁能信呀?而且还可能因为不切实际,被专利局给驳回。
再打个比方,您发明了一款能自动给宠物洗澡的神器。
如果您在权利要求书里只写了“能自动洗澡”,那别人做个稍微有点不同功能的类似产品,您可能就没法说人家侵权。
但要是您详细到“通过特定的喷头、特定的水温控制、特定的洗刷模式实现自动洗澡”,那别人要想模仿,就得掂量掂量了。
所以啊,写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就得像雕刻大师精心雕琢一件艺术品,每一刀都得恰到好处。
要考虑周全,既要把发明的精髓包含进去,又不能贪心过度。
总之,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就是您发明的“护身符”,写好了,您的发明就能在市场的海洋里稳稳航行;写不好,那可就风雨飘摇啦!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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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定
• 禁止反悔原则
• 在专利审批、撤销或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为确定其专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通过书面
声明或者修改专利文件的方式,对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作了限制承诺或者部分地放弃
了保护,并因此获得了专利权,而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适用等同原则确定专利权的保护 范围时,应当禁止专利权人将已被限制、排除或者已经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专利权保护范 围。 • 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l)专利权人对有关技术特征所作的限制承诺或者放弃必须是明示的,而且已经被记录在 专利文档中; (2)限制承诺或者放弃保护的技术内容,必须对专利权的授予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产生了 实质性作用。
等同原则
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 利权利要求相比,两者的 差别仅在于涉案专利的下 发热体是炉盘,而被控侵 权产品的下发热体是炉芯 。
案例 冰糕包装盒
1 、一种方便撕扯的冰糕包 装盒,其特征在于:在包装纸 盒( 1 )上压有多条平行的倾 斜撕扯压痕(3)。
案例 冰糕包装盒
等同侵权?
功能性限定
1.一种医用阀,用以控制液体在一个医疗设备和一个导管的导管头部之间的流动与 所述阀液体连通,所说的阀包括一个主体,该主体具有一个带有一个适于和所说的 导管头部液体连通的出口的腔和一个适于接受所说的医疗设备的开口,以及一个位 于所说的主体内的密封,该密封在其一个第一位置和一个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在第 一位置时允许液体通过所说的主体流动,在第二位置所说的密封阻塞了液体通过主 体的流动,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腔包括一个在所说的密封在所说的第一位置时对所 说的出口开放的第一液体腔,和一个在所说的密封在所说的第二位置时对所说的出 口开放的较小的第二液体腔,从而在所述主体内的腔的变化在所述出口的方向产生 一个正向液体流动,其中所述主体还包括至少一个在外侧表面上的螺纹部分。
•
侵权案例解读
最高法: 当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清楚明晰、没有争议时,不需其他证据辅助解释。 被诉侵权产品不侵权 总结: ■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在侵权判定中相辅相成,对判定结果均会产生重大影响 ■发明人在撰写技术交底书时,应当切实从技术理论角度理解发明创造,而不是简单 拼凑技术交底书 ■如果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写,可将自己所能推测出的所有技术变形及效果全部描述, 便于专利工程师撰写申请文件时考虑全面,提炼出真正能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
保护范围的确定
专利基础知识简介
• 专利侵权行为
• 专利保护范围
• 专利侵权判定
专利基础知识简介
专利侵权行为
• 专利侵权行为
– 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 •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 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绝对保护) •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 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
多余指定原则
权利要求:一种建筑装饰粘合剂,包括12-40的聚苯乙烯,1530的有机溶剂,2-10的添加剂,40-70的填料和0.2-2的香料 被控侵权产品:没有香料
判断是否侵权?
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时机
1、一种平滑型金属屏蔽复合带的制作方法是将塑料薄膜与金属箔带表 面进行凹凸不平的非纯平面粘合……。工艺过程与条件如下:(1)将 原金属箔带开卷伸直,进行前预热处理;(2)将塑料熔体或塑料膜通 过…的粗糙面细目钢辊,…… ,使塑料膜的表面形成0.04—0.09mm厚 的凹凸不平粗糙面,热挤压在金属箔带一面的基材上…… 铝塑复合带,其中塑料膜层表面粗糙度为Ral.8um-5um(实测为 Ra2.47um-3.53um),塑料膜层的厚度为0.055mm-0.070m
计专利产品
专利保护范围
•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A56)
–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 利要求
专利保护范围
•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A56)
• 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产品为准 • 产品相同或者类似,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
解释的时机: 在权利要求的术语存在特定含义、或者说明书明确放弃某些 技术方案、或者权利要求所包含的某些技术方案无法实现、 或者权利要求的术语存在多种含义等情况下,可依据专利说 明书及其附图对权利要求的内容予以解释,使其合理、清楚 地反映出专利的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判定
• 多余指定原则
• 多余指定原则,是指在专利侵权判定中,在解释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和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时,将记载在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明显附加技术特征(即多余特征)略去,仅以专利独立 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来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判定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是否 覆盖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原则。 • 有待商榷!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指出: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 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一般认为,独立权利要求是必要技术特 征的集合,凡是必要技术特征,必须写进独立权利要求中,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必要” 技术特征。
非实用新型技术特征不得忽略
谢 谢!
权利要求
被控侵权方案
•
理解1:塑料膜表面的粗糙度为0.04—0.09mm(被告的理解) ; – (被控侵权产品的表面粗糙度为Ra2.47um-3.53um ,即0.0024-0.0035mm, 小于0.04mm,此时没有落入专利的范围。) • 理解2:塑料膜的厚度为0.04—0.09mm(专利权人的理解)。 – (被控侵权产品的塑料膜层的厚度为0.055mm-0.070mm ,此时落入专利的范 围。) • 专利说明书实施例记载的0.04mm、0.09mm和0.07mm均为塑料膜的厚度。因此权利要 求1记载的“使塑料膜的表面形成0.04—0.09mm厚的凹凸不平粗糙面”,应当解释 为塑料膜本身的厚度。 一审、二审法院采纳了该鉴定意见。
权利要求
被控侵权方案 一审,二审
密封为实心,没有从中穿过的通道
说明书14个实施例密封均具有一个从中间穿过的通道,而被诉侵权方案并不具有从 中间穿过的通道,因此,不侵权
禁止反悔原则
1、一种刨土轮….轮上装有4个刀片…
权利要求 本专利刨土轮上的刀片,除了四个刀片之外,还可以装6、8、10个刀片。
说明书
被控侵权方案
轮上装有6个刀片。
禁止反悔原则不仅适用于申请文件,还适用于无效过程为维持专利 有效而放弃的方案
禁止反悔原则
一种闭塞器械,包含一金属编织品 ,其具有预设扩展的外形,在该预 设扩展的外形的每个近端和远端包 含一凹槽,所述每个近端和远端具 有一装置,其用于固定附着到金属 编织品上的每一端部,该装置容纳 在凹槽内部,其中所述闭塞器械的 形状能闭塞异常开口,……。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一种器具,其设有用于盛水的部分、把手、带盖的开口和出水嘴。
B A
C
D
E
F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一种器具,其设有用于盛水的部分、用于握持的部分பைடு நூலகம்带盖的开口和出水嘴。 B
A
C
D
E
F
等同原则
1、一种家用电炉,脚箱(1)的中上 部设有下炉盘架(2),下炉盘(3)固 定在下炉盘架上;脚箱上部设有下 桶(4),下桶的上部与网桶(5)连接 ;玻璃罩(8)从网桶的下盖板圆孔( 7)中穿过,网桶的上盖板(12)中 上部设有上炉盘架(13),上炉盘( 14)与上炉盘架(13)固定;炉面 板(15)的下面设有上桶(16),上 桶的下部与网桶连接。
• 注意: (1)解释应当以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技术特征为基础,不应通过 解释将权利要求中未明确记载的技术特征附加到权利要求中; (2)解释只能依据专利说明书及附图,专利权人在专利实质审查时 的意见陈述书中所记载的内容不能作为解释的依据 ; (3)只有当权利要求中模糊不清的术语依据说明书解读到的是唯一 正确和合理的意思时,才能将其解释到权利要求中。
禁止反悔原则
• 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相比存在两点不同:(1)被控侵权 产品并不是每个近端和远端都有一个凹槽;(2)被控侵权产品两端的 固定装置并不是容纳在凹槽内部,而是凸出于表面。 • 被告指出:在本案专利审批阶段,原告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明确认 为,本发明与审查员引用的对比文件的不同之处在于“凹槽”是设在每 个近端和远端,并且固定装置容纳在凹槽中,由此可减少整个器械的长 度,形成一个非常紧凑的结构。
• 解释的规则: (1)一般地,权利要求中的用词应当理解为相关技术领 域通常具有的含义,除非说明书中指明了某词具有特定的含 义,并且使用了该词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由于说明书中对 该词的说明而被限定得足够清楚 ; (2)应当以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技术特征为基础,结 合专利说明书背景技术、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 预期技术效果综合考虑,通过解释得出的技术方案应当与发 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预期技术效果相适应。
专利侵权判定
• 等同原则
•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 等同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 并且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特征 • 特征等同而非整体方案等同 • 对于故意省略专利权利要求中个别必要技术特征,使其技术方案成为在性能 和效果上均不如专利技术方案优越的变劣技术方案,而且这一变劣技术方案明 显是由于省略该必要技术特征造成的,应当适用等同原则,认定构成侵犯专利 权。
专利侵权判定
•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的几个原则
• 全面覆盖原则
• 等同原则
• 禁止反悔原则 • 多余指定原则 • 相同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
• 全面覆盖原则
• 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 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独立权利要求采用上位概念特征,而被控侵权物采用的是下位概念,侵权 • 被控侵权物利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仍 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被控侵权物对在先专利技术而言是改进的技术方案,并且获得了专利权,则属于从属专利。 未经在先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从属专利也覆盖了在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