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考核条例及评分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忻州师范学院化学生物系学生干部
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干部管理考核机制,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学习好、业务精、作风正的学生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标准和评分标准
一、考核条例
(一)例会制度
1、每次例会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提前五分钟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三次视
作缺席一次,缺席五次自动辞职,或由组织部与主席团商议后,行使干部任免权,开除其干部身份。
3、请假必须以本人亲自请(不得由他人代请),三次请假作一次缺席,五次缺席
作自动退出处理或由组织部与主席团商议后行使干部任免权,开除其干部身份。
(二)工作会议记录
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充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各部门会议记录和例会签到表要求于每次会后交于组织部。
(三)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
每次活动结束上交活动总结,然后学期结束时上交学期工作总结。
2、各部要求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本学期的工作,如有变动需向上级汇报并说明原
因。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务实、创新,并以电子档形式按照标准格式上交。
(四)对工作态度的考核、要求
1、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2、在职期间,积极正确领导干事完成系里所布置的任务。
3、严格遵守干部考核条例,并正确对待组织的考核。
二、评价项目:
(一)日常工作
1、对待组织活动,不得无故请假,迟到,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主席团请
假,并及时上报秘书部。
2、各部于每周二向秘书部呈交本周详细工作安排(每项任务必须责任到人),并
由秘书部统一整理并上交主席团审查。
3、不得因个人因素,自行做主更改组织计划,方案,打乱组织正常进程。
4、加强各部之间的凝聚力与融合力,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活动。
5、善于思考,勇于开拓新思路,不断提高组织活动质量。
(二)活动管理
1、各部需合理分配任务,将工作落实到个人,方便任务的完成。
2、干部应明确自身责任,打好提前量,想好应急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4、各部长针对实际情况做好策划,预算等工作。
5、活动后进行活动总结。
三、评分细则 (基准分60分)
(一) 常态工作
加分项:
A、学生会成员应高度重视自己的学习成绩和专业课,学生干部学习考核将按学期期末成绩的学分绩点进行量化考核,平均学分高于者,加10分;者加8分,以下者加4分,有一科不及格者留会察看一学期。
B、学生会干部组织参加院级活动获名次者加5分,系级活动获名次者加3分,
学生会干部个人参加院级活动获名次者加2分,参加系级活动获名次者加1分。
C、圆满完成任务者,加10分。(本学期有10个工作周,每周完成日常任务加1分,一学期累计可加到满分10分)
备注:拥有日常工作的部门有:组织部,秘书部,宣传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纪律部,班长督导部
D、学生会成员应认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为广大同学服务,每学期期末,对学生会干部工作情况进行民意测验(部内自主评定占30%,学生会内部评定占50%,系级评定占20%)满意率80%以上者加10分,80%-70%加6分,不足50%者由主席团给予批评。
备注:系级评定小组由大一到大三的班长、团支书组成。
E、各科学习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记载,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会干部提出表扬并加3分(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
F、按时交回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加1分
(二)非常态工作
加分项:
A、外联部通过所拉赞助的额度进行加分,具体如下:
赞助额度为200以下加5分;
赞助额度为200-500加8分;
赞助额度为500以上加10分。
B、文艺部和实践部通过组织或配合参加活动进行加分,具体如下:
积极组织或配合参加院里的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每次加3分。
积极组织或配合参加系里的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每次加2分。
积极组织或配合参加院(系)里的活动,干部及干事全勤,但未取得良好效果的。每次加1分
备注:实践部主要负责活动的视频,音频,PPT的制作
(三) 每个学期各部门由组织部核算分数后将所有干部的考核结果交至赵老师办公室并由宣传部制作张贴于生化楼大厅。
备注:1、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绩效档案,每个人每次加分、扣分都会记录在其工作绩效档案里。
2、由秘书部对分团委内部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监督,期末由组织部进行整理。
3、如果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出现的错误在上述条例中没有列出,将由主席团商议对其进行酌情加分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