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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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业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使技能大师工作室更好的发挥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及奖惩制度。
2、工作制度
2.1工作室负责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2.2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各项教育、培养计划确定的目标。
2.3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开展新工艺研究工作。根据新工艺制定研究方案及计划,认真实施和记录,及时总结并有相应成果显现。
3、培养教育制度
3.1工作室成员在负责人的组织下,在单位的帮助和指导下,应不定期以各种形式,组织各项专题培养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工作室的传、帮、带的重要作用。
3.2培训工作必须认真制定阶段性计划,并组织人员认真落实,做好培训记录。
3.3培训教育要具有实效性和针对性,受训人员和培养对象要确实学习和掌握相关技能知识,要根据企业及社会的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
4、考核制度
4.1工作室负责人由公司单位进行考核。
4.2工作室其他成员,由工作室负责人及公司单位进行考核。
4.3考核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进行针对性考察。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技能大师工作室,同时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5、档案管理制度
5.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交公司单位相关部门进行档案管理。
5.2工作室成员各项制度、协议以及工作计划、总结、教案等材料,要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6、奖惩制度
6.1对于奖励
6.1.1对于在新产品开发研制过程中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能够在产品制作过程中起到优化作用的员工,每年年终绩效考核时公司将给予该员工提高20%绩效考核奖金做为鼓励。
6.1.2对生产过程中工装模具改进,提出可行性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公司技术改进及工装模具改造工作,取得一定成果的,每年年终绩效考核时公司将给予该员工提高10%绩效考核奖金做为鼓励。
6.1.3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室中能够“以老带新”为公司培养专业的技术工人,起到“传帮带”作用的员工,每年年终绩效考核时公司将给予该员工提高10%绩效考核奖金做为鼓励。
6.2对于处罚
6.2.1 对于违反技术大师工作室管理规定,不能按时积极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培训或传、帮、带工作的,出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出现两次,直接清退出技术大师工作室。
6.2.2 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者,公司将会对其做开除处理。
6.2.3严格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室办公环境内吸烟、喝酒、打牌,若出现以上情况,罚款200元/次,并给予警告处分。
7、经费使用管理
7.1工作室经费由公司提供。
7.2工作经费的使用必须根据依托和指导单位的相关财务制度申领。
7.3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挪用工作室项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