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内部审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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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内部审计

引言: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内部审计从诞生发展到现在不到一

百年时间,这门科学在二十世纪中叶得到稳步发展,在技术飞跃、全

球一体化背景下,经济领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因此,内部审计必将

将随之发生变化。

在电力企业现在面临的经济环境中,为经营领域经常发生的变化做出

评价、分析、预测和准备,将使内部审计更加富有挑战性!

一、内部审计的发展

审计的发展有其自身规律。无论中西方,都是先有政府审计(官厅审计),然后逐渐发展民间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

早在公元前3000多年前,古埃及就设有专门的监督官审查财务收支,英国于1314年任命第一任国库审计长,法国于1320年就开始设立审

计厅。我国官厅审计的起源可以溯及西周时期,当时政府设有“宰夫”。接下来,秦汉设“御史大夫”,隋唐设“比部”,宋代设“审

计司”……,目前,我国设有国家审计暑,引起各方广泛关注的“审

计风暴”仍在进行之中。

十九世纪后期,美国铁路公司和德国的克如普(KRUPP)公司开始雇

佣某种类型的内部审计人员。但现在学术界通常认为,1941年内部审

计师协会(TheInstituteofInternalAuditors,IIA)在美国纽约成立,才标志着现代内部审计职业的诞生。

建国以后,因为推行前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模式,我国内部审计起步

较晚,一直到1983年8月,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

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该文件指出:建立和健全部门、单位的内部

审计,是搞好国家审计监督的基础。1983年9月,中国石化总公司在

全国率先成立审计部,开展了内部审计监督活动,接着各部委和国有

大中型企业陆续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我国的内部审计的理论研究和

工作实践开始走上正轨。

二、影响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重大事件

作者认为,影响(或正在影响)中外内部审计发展的里程碑事件主要有:

1、西方现代内部审计

1941年,维克多.布兰克(VictorZ.Brink)关于内部审计的首部著作《内部审计学》在美国出版。同年,来自不同行业的24人在纽约联合

组织成立了内部审计师协会(IIA)。

1974年美国著名的“水门事件”及其后来的系列非法政治献金案和海外贿赂案引起强烈的社会关注,商业公司因为辜负公众信赖而遭到广

泛批评。受其影响,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外反贿赂法(FCPA),促使公司日益重视内部审计,同年4月,美国证券委员会(SEC)批准

了纽约证交所新的交易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审计委员会。

1978年,内部审计师协会(IIA)颁布了第一个完整的内部审计实务

标准,首次对“内部审计”的概念提出了严谨的定义。

2001年12月2日,拥有资产达498亿美元,位列美国公司500强第

七位的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申请破产,为该公司提升审计服务的安达信

会计事务所(ArthurAndersenLIP)最终因操纵会计报表和金融欺诈于2002年8月宣布退出审计行业。加上其后出现的世通公司财务丑闻,

公司舞弊引起公众和国家管理层的关注,2002年7月30日,美国总统乔治.布什签署了著名的《萨班斯-奥克利法案》(Sarbanes-

OxleyAct2002),明确规定规定公司高管要对公司财务信息负责,故

意违反规定的将面临包括罚款至25年以下监禁的严厉处罚。尤为重要

的是,该法案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公众公司必须

设立审计委员会,且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须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规

定公司内部审计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这样以联邦法的形式规

定公司一个专门机构的组成和职能,开创了美国联邦立法史的先河。

2、中国现代内部审计

1983年9月,中国石化总公司在全国率先成立审计部,是新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

198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为内部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

计监督制度。

1985年12月,国家审计署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这是审计署成立后第一个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文件,对我

国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规范。

1989年12月,审计署重新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废止1985年的规定。

1995年7月,审计长郭振乾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1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取代1989年的规定。

2003年3月,审计长李金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4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自2003年5月1日实行新规定,此次规定是在总结1995年规定的经验教训基础上,适应新的形势需要

而制定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

我国内部审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在几代内审人员艰苦努力下,取

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全国已拥有内审机构8万多个,从业人员

30多万人。内部审计每年完成审计项目50万个左右,年查处违纪违规、损失浪费、提升效益所创造的价值近1000亿元人民币,为国民经济建

设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电力企业内部审计现状

电力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经济发展,电力先行”已

是各方共识。建国以来,我国电力事业取得了世人瞩目的长足发展,

电力企业在走过几十年充满荣耀的风雨历程以后,其法人治理结构和

管理水平在国有企业处于领先地位,其具体表现之一就是电力企业很

早就建立了一套从上至下较为完备的内部审计体系,并一直在开展着

富有成效的工作。

但是,作为国有企业一面旗帜的电力企业,其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不

可避免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实事求是的说,我国内部审计存有着

先天不足,它实际上是行政命令的产物,这也是我们与西方现代内部

审计存有巨大差距的的根本原因。西方现代内部审计是在财产所有权

与管理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随着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管理方式变革

及内部职能分解,基于增强经营管理的内在需要而形成和发展的,这

也应该是内部审计赖以存有的客观基础。而我国的内部审计产生的动

因是198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指

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大中型企事业组织,

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这样才使我国内部审计得以诞生和发展,这与审计作为一种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是相悖的。

基于上述因素,作者认为,电力企业内部审计目前还存有以下亟待解

决的问题:

1、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较为模糊

我国内部审计在初期形成了片面强调外向性服务及作为国家审计基础

而存有的内部审计模式。这种审计模式实际上导致了人们对内部审计

职能上的模糊认识,不利于甚至防碍着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

这一情况在电力行业显得尤为突出。至今有些电力企业内部审计仍难

以融人其整体经营管理之中,其结果导致内部审计工作很难有效开展,更谈不上履行现代内部审计的外延职能,应有的内向性服务作用也无

法充分发挥。这样,不仅不利于内部审计的健康发展,而且使之越来

越不适应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

2、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差

电力企业现在已经拥有一个自上而下的较完善的内部审计体系,各电

力企业内部审计受所在单位和上级审计机构的双重领导,但是目前的

现状是,即便是内部审计部门得到最高的独立性,仍然是企业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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