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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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数

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

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水电水利工程施工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准,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

3 基本要求

3.1 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

3.2 应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价、控制,并制定安全对策措施。

3.3 应对辨识及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审、发布、备案、监控。

3.4 应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条件发生较大改变时须重新进行。

4 职责

4.1 项目法人在应在开工前组织参建单位对本项目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确定危险等级。

4.2 项目法人应报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4.3 项目法人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结果印发给各参建单位,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备案。

4.4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防控措施,并应登记建档。

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验收。

4.5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组织制定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4.6 项目法人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4.7 施工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并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备案。

4.8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危险设施或场所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将辨识成果及时报监理单

位和项目法人。

4.9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障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10 相关参建单位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监控,并做好记录。

4.11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4.12 施工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警示牌内容应包括危险源名称、地点、

责任人员、可能的事故类型、控制措施等。

4.13 对可能导致一般或中较大安全事故的险情,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知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4.14 对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知情单位应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对可能造成重大洪水灾害的险情,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知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15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展,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5 危险源辨识

5.1 一般规定

5.1.1 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象及范围

(1)施工作业活动类:明挖施工,洞挖施工,石方爆破,填筑工程,灌浆工程,斜井竖井开挖,地质缺陷处理,砂石料生产,混凝土生产,混凝土浇筑,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物拆除等。

(2)大型设备类:通勤车辆,大型施工设备等。

(3)设施、场所类:存弃渣场,爆破器材库,油库油罐区,材料设备仓库,供水系统,供风系统,供电系统,金属结构厂,转轮厂,修理厂及钢筋厂等金属结构制作场所,道路桥梁隧洞等。

(4)危险环境类:不良地质地段,潜在滑坡区,超标准洪水、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及有毒化学品泄漏环境等。

(5)其他。

5.1.2 重大危险源辨识,按区域划分为:生产、施工

作业区,物质仓储区,生活、办公区。

5.2 生产、施工作业区

5.2.1 生产、施工作业区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作业活动的危险特性、作业持续时间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

5.2.2 生产、施工作业区的危险作业条件出现以下情况时,宜列入重大危险源重点评价对象进行辨识。

(1)施工作业活动类

1)明挖施工:开挖深度大于4m的深基坑,作业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极其复杂的深基坑作业;土方边坡高度大于30m或地质缺陷部位的开挖作业;石方边坡高度大于50m或滑坡地段的开挖作;堆渣高度大于十米的挖掘作业;需在大于10m高排架上进行的支护作业;存在上下交叉的作业等。

2)洞挖施工:断面大于20m2或单洞长度大于50m 以及地质缺陷部位开挖;不能及时支护的部位;地应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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