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产品重金属污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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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产品重金属污染调查

了解北海市海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价其食用安全风险。方法对本市销售量较大的海产鱼类、软体类和甲壳类共3类18种海产品,计113份样品进行采样检测,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采用生物质量指数法进行评价。结果海产品中3种重金属以镉的合格率最低,仅为54.0%,铅也有超标样品,而汞的合格率为1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分类中以软体类的重金属污染最严重,其中达到重度镉污染水平的占83.3%,轻度铅污染水平的占55.6%,铅污染和重度铅污染水平的占16.7%;其次为甲壳类,达到重度镉污染水平的占45.7%,轻度铅污染水平以上的占28.3%,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而海水鱼类的污染相对较少,占77.4%的铅污染和64.5%的镉污染均在正常背景值水平。结论海产品中软体类的重金属风险最大,尤其是镉的风险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属于污染危害大的海产品种类,应开展深入的污染控制研究和加强必要的监管。

为了解北海市海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价其食用安全风险,对北海市主要食用海产品重金属元素铅、镉、汞进行了监测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来源对本市城区范围各主要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出售的海产品,按照采样规范,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1.2 样品类别和数量对本市销售量较大的黄鱼、马胶鱼等海产鱼类,红螺、车螺等软体类和明虾、花蟹等甲壳类共3类18种海产品,计113份样品。

1.3 检测项目与方法样品采集后在4 h内取可食部分制成肉糜,采用湿式消化法对待测定样品进行无机消化前处理。检验铅采用GB/T5009.12-2003《食品中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镉采用GB/T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汞采用GB/T5009.17-2003《食品中汞及有机汞的测定》氢化物原子荧光法。

1.4 评价依据及方法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铅限量为0.5 mg/kg,镉限量为0.1 mg/kg,汞(参照甲基汞)限量为1.0 mg/kg。采用生物质量指数法进行评价。

生物质量评价方法:Pi=Ci/Csi。式中Pi为第i种污染物的生物质量指数,Ci为第i种污染物的实测值,Csi为第i种污染物的标准值。

生物体污染状况评价标准:污染指数Pi<0.2为正常背景值水平, Pi在0.2~0.6为微污染—轻污染水平,Pi在0.6~1.0为污染水平,Pi在>1.0为重污染水平(产品残留超标)。

1.5 质量控制:现场监测采样器材、采样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实验室所用仪器、器械和标准品进行了检验前的校准,每个检测样品都进行了平行样的测定,按检测样品的平均值出具检验数据,对超标样品进行了重复测定确证后再报发检验结果。

2 结果

2.1 总体情况共检测113份海产品,其中铅、镉、汞3种重金属元素检测合格数分别是109份、61份和113份,合格率分别为96.6%、54.0%和100%。3类海产品中海水鱼类镉的合格率最高,软体类的合格率最低,其次是甲壳类,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表1)。

3 讨论

人体内重金属元素铅、镉、汞主要来自食物,为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粮农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将铅、镉、汞列为食品安全检测的必测项目。重金属污染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多数重金属在体内有蓄积性,半衰期较长,对人体能产生急性和慢性作用,可能有致突变、致癌、致畸的潜在危险[1]。

调查结果表明,海产品中3种重金属以镉的合格率最低,仅为54.0%,铅也有超标样品,而

汞的合格率为1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分类中以软体类的重金属污染最严重,其中达到重度镉污染水平的占83.3%,轻度铅污染水平的占55.6%,铅污染和重度铅污染水平的占16.7%;其次为甲壳类,达到重度镉污染水平的占45.7%,轻度铅污染水平以上的占28.3%,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我们认为这与本市海样环境污染有关,考虑是由于软体类和甲壳类海产品对镉和铅重金属的富集能力较强,易于在体内蓄积所致[2]。而海水鱼类的污染相对较少,占77.4%的铅污染和64.5%的镉污染均在正常背景值水平。因此,软体类的重金属风险最大,尤其是镉的风险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属于污染危害大的海产品种类,应开展深入的污染控制研究[3]和加强必要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大对海洋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同时要进行食用海产品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建议不宜过多食用此类食品。

监测结果显示,汞的检测含量均未超标,但检测结果在0.05 mg/kg以上的也占19.5%,其中构成比例大小顺序为:甲壳类>软体类>海产鱼类,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因此,虽然属相对安全的水平,也应加强常规监测管理,动态观察污染变化情况[4]。

本调查的海产品检测结果是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进行评价,若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进行评价,则铅的超标率更高,而镉的超标率则变低,后者使得软体类超标严重,但不管怎样,本市海产品已存在程度不等的重金属污染状况是不容置疑的。同时,建议我国的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与国际标准靠拢,这样既有利于消费者的食用安全,也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5],进一步加强我国加入WTO后参与国际食品市场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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