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五细则出笼 规范“按日计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环保法五细则出笼规范“按日计罚”

排污者有五种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地方环保部门可以依据什么判定按日计罚?什么情况下可以实施查封扣押或限产停产等执法行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1月4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针对这些困惑,环保部今天发布五项细则,以规范上述执法行为。(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

cbn-yicai)

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环保部今天公布的五项细则包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本报记者近期在山东、河北等地采访时,就有当地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担心,新《环保法》缺乏操作细则,如何确定实施某项具体的处罚行为,看法不一。比如,排污企业具备了哪些条

件后,可以实施按日计罚?企业的什么行为属于“拒不改正”等等。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排污者有五种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这五种行为包括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

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排污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拒不改正: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拒绝、阻挠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复查的。

《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排污者有六种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这六种行为包括,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

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

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

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

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

放污染物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

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

法排污行为。

对于扣押期间设施、设备的保管费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预算,由同级

财政予以保障。

新环保法出台之前,环保部门无权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限产、停业,只能报请地方政

府批准。《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规定,排污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日最高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

依照《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规定,以往媒体所报道的排污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

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

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等行为,都会被环保部门实施限产停产处

罚。

“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前提。”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兼

中国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调查活动办公室主任成亚威对本报记者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该办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否则将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对于连续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约谈下级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