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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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会

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彻底地解决市直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遗留问题,把原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移交企业所在地,实行属地管理,为企业改革后轻装上阵、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刚才,晓鸣同志宣读了《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实施意见》,田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就如何做好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增强做好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市直国有企业改革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经过全市上下近五年的共同努力,从总体上已基本完成国企改革任务,市直225户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基本到位,职工安置基本到位,债务化解基本到位,职工社会保障建立基本到位。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完成,不仅使一大批国有企业脱胎换骨,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更重要的是有效破除了长期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了全市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促进了市场主体多元化、多种所有制经

济共同发展新格局的形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有力拉动了社会就业、城镇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投资和消费,整个经济呈现出结构改善、速度提升、效益提高、市场主体健康较快成长的良好态势。

但是,市直国企改革总体上完成了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任务,只是解决了企业产权多元化和职工身份社会化的问题,原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制约了改制企业的发展。

从解决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任务的要求看,必须加快推进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任务提出了“五个到位”的衡量标准,即:产权转让到位、收购资金到位、职工安置到位、资产过户到位、社会职能移交到位。目前,纳入市直国企改革范围的225户企业,共涉及职工148805人,已完成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的企业210户,已完成资产处置、正在进行职工安置的企业5户,尚未完成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的还有10户。从改革的进展看,前四个到位基本完成,尚有少数遗留问题,第五个社会职能移交到位刚刚开始,已实施社会职能移交的企业不到10户。必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做好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

从服务市场主体、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要求看,推进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迫在眉睫。企业改制的重要

目的,就是转换体制机制,卸下办社会的包袱,轻装上阵。目前,因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不到位,使改制企业发展受阻,破产企业难以结案终结。绝大多数改制企业在完成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任务后,仍然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比如,职工住宅区的水、电改造和物业管理问题,在企业改制后本应由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机构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但是,由于国有企业过去一直沿用的是福利制、供给制、大包大揽的管理服务方式,水电费仍在由企业负担,一些改制后的企业不仅要补贴水耗电耗,而且还要履行服务责任和义务。既加大了清算成本,又给企业和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因此,社会职能移交不到位,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就不能算完成任务。

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社区规范化管理的需要看,社会职能应尽快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近年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文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大部分要由城市社区来承接。建立一个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

服务网络,也需要城市社区发挥作用。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城市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他们不仅关注社区的发展,参与社区的活动,而且对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提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要按照企社分离的原则,将企业社区工作移交地方。企业与地方党委、政府要相互配合,妥善解决好人员、资产、经费、办公活动场所等相关问题,纳入改制成本,由同级财政全额列支。”今年上半年,我市专题召开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了建设“111工程”的目标和要求,对加强社区建设和规范管理服务给予大力扶持,为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创造了条件。

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改制、破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城区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规范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范操作,确保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坚定不移地做好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

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

重、难度大,必须明确要求,抓住重点,强化措施。

(一)必须明确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的范围和主体。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涉及市直21个行业协会(企业主管局)、225户企业、职工148805人,涉及襄城、樊城、高新开发区90个居委会,枣阳、宜城和南漳县各一户企业。国有企业改革剥离的未处置资产亿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土地面积万平方米,机器设备4161台(套)。

企业改制、破产后移交属地管理的社会职能,主要包括改制企业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和破产企业的非破产财产;企业未出售的职工住宅;企业的党团等组织关系;改制、破产企业的文书档案、技术档案和职工档案;企业改制、破产前承担的计划生育、治安管理、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退休人员管理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以及社区环境卫生、水电管理等物业管理职能。

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总的原则,就是属地管理、分类移交。市直国有企业在完成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任务后,原企业承担的有关社会管理职能移交企业所在城区(县、市)、高新开发区,实行属地管理。市直各行业协会(主管局)是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城区(县、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是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二)必须明确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的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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