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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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一、加强认识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宣传和管理,充分认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长期性和重要性,定期排查,负责自办节目制作和播出的安全,并作好监听,监看工作。

二、及时报告

播出机房要高度重视安全播出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播出事故,及时了解掌握广播电视播出状况,做到联络畅通,上下沟通,令行禁止,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时,做到反应快捷,调度灵活,配合紧密,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防范和处理。若出现非法组织和其他不法分子干扰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局安全播出指挥部领导或当地宣传部电话报告,并续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应对情况

1、无线广播电视受到非法信号攻击。

2、有线广播电视出现非法信号插播。

3、卫星信号源遭到非法信号攻击。

4、广播电视设施遭到非法信号攻击。

5、其它有关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发生。

四、紧急处置

1、卫星信号源遭到攻击、出现黑平或非法信号,立即切断电源或起用备份信号源。

2、传输环节遭受破坏,出现黑平或非法信号或节目中断,发现有插播设备,应立即中断传输,报告主管领导,保护现场,报告公安部门勘察现场后,拆除插播设备,迅速组织抢修,恢复正常播出。

3、发射台铁塔及天馈线、卫星接收天线、设备损毁,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组织抢修,恢复正常播出。

4、中心机房和发射机防工作环境遭受冲击,正常工作受到干扰。应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公安部门的同时,做好抢修工作。

五、工作原则

谁在岗谁负责原则。在岗人员为安全播工作负总责。

快速控制原则。广播电视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广播电视台必须快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在第一时间切断非法信号,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先处置后报告原则。当本预案应对的紧急情况发现时,一线值班人员和播出机构领导必须立即作出应急处置,然后再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六、防范

播出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防

范措施,要求各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有紧急情况随时联络。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维护和检查,同时,做好应对技术故障和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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