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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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发布时间:2013-07-02浏览次数:8817 来源: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大学阶段的综合训练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做出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1.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确定指导教师、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及归档等各个环节。

各项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院(系)和教研室分级完成。

对不设教研室的院(系),教研室的职责由院(系)或相应的基层教学组织承担。

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导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

需要在工厂或校外其它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协助我校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不宜超过6人。

4.教务处的职责(1)统一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对其进行宏观指导。

(2)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场地、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保证。

(3)组织校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答辩等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5.院、系的职责(1)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结合本院(系)的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实施细则;文科类专业的院(系)还要制定适合文科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2)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指导各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要做好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保护知识产权,保守国家秘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学位论文密级分类的基本原则(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学术繁荣和学术交流,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公开发表。

但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特别是国家机密的学位论文,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各尽职责,在学位论文书写、档案管理、学术交流等各个管理环节中做好保密工作。

(二)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和绝密五级。

1、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2、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1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3、秘密、机密和绝密:是指论文背景源于已确定国家密级的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的密级申报与审定(一)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应在导师指导下,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初步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报研究生处审批。

(三)审定学位论文密级的一般原则为:1、学位论文的密级一般不得高于来源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密级。

密级为秘密的学位论文保密年限为3年,密级为机密的学位论文保密年限为5年,密级为绝密的学位论文保密年限按照国家密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若学位论文研究来源科研项目(或课题)未定密级、未涉及国家秘密,而学位论文中有部分内容不宜公开(如涉及专利申请、技术转让以及技术秘密等),则学位论文密级可定为内部,不公开年限一般为1年。

3、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学位论文均为公开。

4、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在保密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布。

三、保密学位论文的书写、送审及答辩要求(一)凡属公开的学位论文,导师应认真审核,避免将可能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的内容写入学位论文。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发表学术文章的认定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发表学术文章的认定

对涉密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申请学位时
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根据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涉密博士学位论文中的涉密内容不能公开发表。

为正确评价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保证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经校学位委员会八届四次常委会讨论通过,对我校涉密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1、涉密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满足学校及所在学科对博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内容必须完全脱密。

2、如因论文涉密程度较深,论文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确实无法满足相关要求,可实行以下办法:
(1)应至少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含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

(2)可将撰写的国防报告提交至校学位办公室,进行涉密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等效论文”的认定。

提交认定的国防报告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涉密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为执笔人及第一作者;国防报告的内容与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

(3)“等效论文”的认定过程为:在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申请人填写“等效论文”审批表,经导师、学位分委会审查同意,研究生院会同保密处聘请3位国防科技评审专家对提交的国防报告进行匿名评审,确定是否“等效论文”,并确认国防报告达到的相应学术刊物等级。

刊物等级为SCI、EI及核心三级。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等效论文”数量之和应满足我校对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

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研究生是指直接参与涉及国家秘密的教学、科研项目、任务等工作或者在教学、科研过程中接触、知悉、产生和处理较多国家秘密事项的在读研究生。

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已被确定为涉密人员,确因教学、科研需要,接触、知悉、产生和处理国家秘密的,依据涉密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涉密学位论文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学位论文。

涉密学位论文的导师原则上应当是涉密人员。

第四条涉密研究生的培养单位须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保密条件及保密工作机构,建立由导师牵头、研究生教育相关部门、保密工作机构配合的工作机制,对涉密研究生及有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保密监督检查和教育。

第五条涉密研究生的培养单位应严格控制涉密研究生的数量和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涉密研究生一般只能接触、知悉、产生和处理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确需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应由导师提出申请,报培养单位批准。

第六条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研究生或因其他原因不宜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研究生,不得确定为涉密研究生。

第二章涉密研究生管理第七条培养单位确定涉密研究生,应在研究生开展涉密内容研究或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前,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确认,经培养单位按程序审查批准,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条涉密研究生的导师是研究生在学期间保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培养单位应定期对涉密研究生进行保密教育培训,确保每位涉密研究生每年接受不少于4个学时的保密专题教育培训。

第十条涉密研究生的出入境证件应由培养单位统一保管。

培养单位对拟出国(境)的涉密研究生应按有关保密要求履行保密审批手续。

涉密研究生经批准出国(境)的,应进行行前保密提醒谈话,签订出国(境)保密承诺书。

XX 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

XX 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

XX 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为保守国家秘密,加强我校国防科技项目的管理,确保国防科技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XX 大学国防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涉密学位论文的确定1.只有涉及“军工保密项目”的学位论文,学位申请者方可申请论文保密。

2.涉及“军工保密项目”的研究生,应于论文送审前,填写《XX 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按照“军工保密项目”的密级确定相应的论文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机密级的保密期限不得短于10年,秘密级的保密期限不得短于5年。

超出最长、最短保密期限规定的,须经校军工办审批。

3.持导师(项目负责人)、院(所、中心)和校军工办签订的三方保密协议,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备案。

同时领取《XX 大学涉密学位论文提交单》,按相关要求提交论文。

第二条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1.档案馆以经过导师和所属学院、研究生处审核后签发的《XX 大学涉密学位论文提交单》为依据来确定涉密学位论文,并及时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

2.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涉密学位论文要有专人负责,按保密年限妥善保管。

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3.涉密学位论文在学校档案馆存档,在保密期限内,未经校军工办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

在提交电子版涉密学位论文和印刷本涉密学位论文时,需将《XX 大学涉密学位论文提交单》、电子版涉密学位论文与相应册数的印刷本论文一同提交到学校档案馆。

提交时,可在网上提交著者个人基本情况,但不得在网上提交涉密学位论文全文,涉密学位论文的电子题录在其保密期限内不提供网上服务。

档案馆对涉密学位论文妥善保管,在保密期限内不提供借阅服务。

4.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填写《XX 大学国家秘密事项解密审批表》,按公开论文分送和保存。

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图书馆公开学位论文的管理与服务方法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关于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分为公开和涉密两类。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分为内部、秘密、机密,其中密级被确定为内部的论文,是指与准备申请专利、技术转让及其他确需保密的科研项目相关的论文,密级被确定为秘密或机密的论文,是指论文背景源于保密科研项目、课题或涉及保密内容的论文。

凡属“内部”、“秘密”、“机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保密申请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经研究所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学位论文保密申请一般应在论文开题时提交,论文研究过程中发现涉密应在中期考核前提交。

导师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未定密级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严禁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条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确定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学位论文涉密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由本人完成2篇研究技术报告,通过研究所审查后视同已达到《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和学位论文答辩各环节与非涉密学位论文的程序和要求相同,但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必须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所有的纸质和电子文档都必须依照涉密载体进行严格管理,评审材料在会后应如数收回,同时采取措施做好会场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专家组成员、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备涉密人员资格,需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时,需核实院外专家的涉密人员资格,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不参加双盲制评阅,由导师指导小组提出2倍于评阅专家人数的候选评阅专家名单,经研究所同意后报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哈尔滨工业大学送审涉密论文论文保密提醒通知书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送审涉密论文论文保密提醒通知书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送审涉密论文论文保密提醒通知书
尊敬的专家:
您审阅的《》学位论文,已按有关保密规定确定为涉密学位论文,请按以下保密要求对该论文进行评审:
1、接到所寄论文时,请检查论文邮寄包装是否完好。

如发现包装破损等异常现象,请马上与我校学位办联系。

2、请您自觉遵守保密守则,论文的涉密内容不得向外泄漏。

3、对论文的涉密内容不能复制,不能自行留存。

4、在审阅论文时应在有保密条件的办公场所,阅后应锁入保密柜中,不能随意堆放在桌面上;不能随身携带,更不能携带外出。

5、如发生论文丢失等意外情况,请马上向我校学位办报告。

6、回寄论文和评审意见时,务请通过机要通信传递。

特此提醒,多谢合作!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办
年月日。

2.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定密通知单20120614

2.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定密通知单20120614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定密通知单
相关工作负责人:
(院系)研究生(姓名)的学位论文开题确定为涉密论文作者,在导师(姓名)的指导下,该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已被确定为(密级),在通知单下达之后,请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各项保密管理规定对其开题、中期检查及论文撰写过程进行管理。

涉密学位论文开题阶段注意事项简要提示:
1、论文作者必须为涉密人员;
2、开题前撰写开题报告要在符合保密条件的场所进行;
3、论文材料严禁到社会打字社打印,必须到院(系、部、中心)指定涉密文档定点复制单位制作;
4、严格控制打印份数,按文件管理要求登记管理;
5、涉密论文开题要进行保密审批。

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密工作组
年月日
说明:《哈尔滨工程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开题预审表》经学校定密工作组审批后,按审批确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填写此《通知单》(一式4份),与其它材料一起到科技处定密工作组审批。

(注:此通知单1份交院系教务办公室、1份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1份交项目组、1份本人留存)。

涉密学位论文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涉密学位论文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涉密学位论文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我校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涉密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和审核后,研究生应当在毕业离校前,将涉密学位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并“XX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申请表”复印件,送交档案馆归档。

二、在学校制作完成的涉密学位论文纸质版应有受控编号,送交档案馆归档时应当填写“涉密载体校内处理记录单”,档案馆接收人员签字后交还所在院系留存。

在校外制作完成的涉密学位论文纸质版,可直接提交。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不得通过网络传递,一律使用档案馆指定的涉密专用存储介质,经中转提交。

中转应当填写“XX大学涉密计算机信息输入审批表”,经研究生所在院系审批后进行。

四、对于不符合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涉密学位论文,档案馆不予接收。

五、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利用涉密学位论文,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XX 大学涉密档案利用申请表”,经论文指导教师或院系保密负责人批准、院系研究生业务办公室盖章,到档案馆办理。

查阅涉密学位论文时,不得将书包、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品带入阅览室,不得拍照,不得将档案带出阅览室。

因工作需要复印涉密学位论文档案时,经上述审批手续,可借出档案到指定的专门复印室复印,在3天内归还。

借出期间,借出者按照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对档案的安全负责。

六、涉密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报告的档案管理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保证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学位【2018】17号)等国家文件精神、《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和学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以下简称“学位授权点审核”)是指学校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进行校内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专业学位类别)审核的行为。

学位授权点审核包括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两种方式。

第三条学位授权点审核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服务需求、保证质量、前瞻引领、规范稳妥”的原则,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依法依规进行。

第二章新增学位授权点审核第四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按照国家制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进行。

也可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前沿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设置《学科目录》外的新兴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

新兴交叉学科不是现有学科简单组合,在探索设置新兴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时必须从严把握,应系统梳理凝练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理基础、理论体系和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

设置的交叉学科应有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覆盖面与现行一级学科相当,有可能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

第五条学校每五年制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标准,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学校制订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标准体现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特色并高于国家相应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申请基本条件。

XX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设计)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设计)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设计)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为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内容,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含毕业设计,以下简称“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

为了促进科学研究的进步、学术繁荣和学术交流,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公开发表。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XX XX大学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条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分为公开、限制和秘密三级。

大多数学位论文应该按照促进学术交流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或课题)且内容涉及国际秘密的学位论文,或者虽无涉密项目背景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可以进行定密工作。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

凡是参加涉及国家秘密科研工作的研究生,必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在参加研究具体工作前,导师应负责对研究生宣讲有关保密法规及研究的保密内容,并组织学习,以加强保密意识。

第二章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第四条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审批、后撰写”的基本原则;未经定密审批的学位论文一律按公开级处理,涉密事件责任由导师及研究生本人承担。

第五条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

研究生填写定密审批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进行初审。

学院初审合格后,报学校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复审,最后由学校保密工作委员会终审,确定密级及保密年限。

第六条涉密论文定密后,定密审批表由研究生院完成备案。

第三章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第七条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流程与普通论文一致,相关具体环节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所属学院及导师在学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共同完成。

第八条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

导师应尽可能的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及撰写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并对其进行指导与监督。

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第十五条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涉密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和各涉密项目组保密员要认真落实好涉密学位论文撰写、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六条涉密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要代表学校保密委员会与涉密学位论文作者签署《保密协议书》(附件六),明确并承诺其离校后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并加盖公章。《保密协议书》一式五份,涉密学位论文作者、项目组、院(系)、科技处、保密处各一份。
第九条严禁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撰写、传递涉密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的制作必须在学校保密部门认定的具有制作涉密学位论文资格的场所进行,不得随意到其它场所制作。
第十条涉密学位论文整个撰写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涉密学位论文作者须妥善保管涉密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使用的涉密载体。涉密学位论文完成之后,作者本人要及时清理涉密载体,并按规定统一销毁和归档。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涉密学位论文打印份数,定稿后的正式文本,要纳入项目文件资料中统一登记编号管理,专家预审稿、答辩后的文稿都要由项目组收回,并按规定统一销毁或归档。学位论文作者个人不经导师允许不得保存涉密学位论文。
第十二条涉密学位论文正式文本要在封面的右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十三条外寄送审的涉密学位论文,绝对不允许通过网上传递或邮局邮寄,必须使用机要通信传递。
导师
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意见
年 月 日
所在院(系)
意见
年 月 日
科技处
意见
年 月 日
保密处
意见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四份,院(系)、科技处、保密处、研究生院各一份。
附件二:
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硕、博士学位论文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涉密毕业设计(论文)及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涉密毕业设计(论文)及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浙江科技学院涉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涉密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及保密工作,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提出如下具体办法:1.毕业设计(论文)密级的确定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共五级。

一般为公开。

其中,密级确定为内部的论文,是准备据之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的科研项目的论文。

密级确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的论文,是指论文背景源于保密科研项目、课题或内容涉及其它更高级别国家秘密的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的密级应在导师指导下慎重确定,并报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对论文进行密级审定。

论文的密级一般为公开。

被确定为内部、秘密、机密或绝密的学位论文,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需交保密协议。

2.涉密毕业设计(论文)的书写要求论文封面右上角须注明具体密级和保密期限,各密级的最长保密年限及书写格式规定如下:内部年(空白处填写保密年限,不超过2年)秘密★年(空白处填写保密年限,不超过4年)机密★年(空白处填写保密年限,不超过7年)绝密★年(空白处填写保密年限,不超过10年)3.涉密毕业设计(论文)归档程序(1)涉密论文著者向所属学院提出保密申请,经导师和学院两级审核后,由所属学院签发保密协议。

(2)学生通过论文答辩后,需首先将生效的保密协议递交图书馆。

(3)网上递交涉密论文,保密级别选择应与保密协议一致,电子版论文内容、格式应与印刷本完全一致。

4.涉密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与使用(1)图书馆以经过导师和所属学院审核后签发的保密协议为依据来确定涉密论文,并及时对涉密论文作特殊处理。

(2)涉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在其保密期限内不提供网上服务。

(3)涉密毕业设计(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

解密后的涉密毕业设计(论文)按照本馆无密级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与服务方法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解密后的电子版提供网上服务,按照无密级毕业设计(论文)服务方式处理。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浙江科技学院图书馆2010年4月13日2014年4月22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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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寄送审涉密学位论文时,要同时向评审专家寄送《哈尔滨工业大学送审论文保密提醒通知书》(附件四),要求其对评审的涉密学位论文履行保密责任。
抽中盲审的涉密学位论文外寄由研究生院负责,其它涉密学位论文外寄由各院(系)保密员负责。
第十四条涉密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成员要签署《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保密承诺书》(附件五),明确承诺对其评审的涉密学位论文履行保密责任。
依托涉密项目
项目负责人
论文拟定密级
机密□秘密□
开题报告密级
机密□秘密□
论文拟定保密期限

论文制作份数
外寄论文份数
拟外寄去向
1、地点
专家姓名
2、地点
专家姓名
3、地点
专家姓名
4、地点
专家姓名
5、地点
专家姓名
6、地点
专家姓名
7、地点
专家姓名
8、地点
专家姓名
9、地点
专家姓名
10、地点
专家姓名
导师
意见
年 月 日
第十七条涉密学位论文解密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其它管理程序。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保密处、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预审表》
2、《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硕、博士学位论文审批表》
3、《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定密通知单》
4、《哈尔滨工业大学送审论文保密提醒通知书》
5、《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保密承诺书》
6、《保密协议书》
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十日
附件一:
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预审表
填表时间: 年月 日
姓 名
涉密等级
重要□ 一般□
导师
研究方向
研究内容简介
(空间不足可加附页)
依托涉密项目
研究内容占涉密项目比例
%
拟定密级
第四条涉密学位论文内容应与其作者参与研究的涉密项目研究内容相关联。
未参与涉密项目研究工作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非涉密人员)的学位论文不能确定为涉密学位论文。如遇特殊情况,确系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经科技处确认,可办理内部保存。
第五条凡参加涉密项目研究工作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导师应对其作降密和无密化处理。如无法作无密化处理的,其学位论文经审批后必须按涉密载体规定进行管理。
项目负责人
意见
年 月 日
所在院(系)
意见
年 月 日
科技处
意见
保密期限: 年
年 月 日
保密处
意见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四份,院(系)、科技处、保密处、研究生院各一份。
第七条开题时未进行审批,答辩前临时申报涉密学位论文的,经有关部门确认确实涉密的,按泄密问题追究导师及论文作者相关保密责任。
第八条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为非我校管理的涉密项目的,其作者在申报涉密学位论文时,须由原涉密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涉密项目密级、保密期限等证明材料,方可办理涉密学位论文审批手续。
第六条涉密学位论文开题时须填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预审表》(附件一),经导师、院(系)、科技处、保密处确认审批后,进入撰写制作阶段。
涉密学位论文预答辩前须填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硕、博士学位论文审批表》(附件二)。经导师、项目负责人、院(系)、科技处、保密处审批后,保密办出具《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定密通知单》(附件三)通知项目组、院系、研究生院、档案馆,进入送审及答辩程序。
第九条严禁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撰写、传递涉密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的制作必须在学校保密部门认定的具有制作涉密学位论文资格的场所进行,不得随意到其它场所制作。
第十条涉密学位论文整个撰写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涉密学位论文作者须妥善保管涉密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使用的涉密载体。涉密学位论文完成之后,作者本人要及时清理涉密载体,并按规定统一销毁和归档。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涉密学位论文打印份数,定稿后的正式文本,要纳入项目文件资料中统一登记编号管理,专家预审稿、答辩后的文稿都要由项目组收回,并按规定统一销毁或归档。学位论文作者个人不经导师允许不得保存涉密学位论文。
第十二条涉密学位论文正式文本要在封面的右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十三条外寄送审的涉密学位论文,绝对不允许通过网上传递或邮局邮寄,必须使用机要通信传递。
导师
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意见
年 月 日
所在院(系)
意见
年 月 日
科技处
意见
年 月 日
保密处
意见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四份,院(系)、科技处、保密处、研究生院各一份。
附件二:
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硕、博士学位论文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涉密等级
重要□一般□
导 师
论文题目
论文内容简介
(空间不足可加附页)
第十五条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涉密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和各涉密项目组保密员要认真落实好涉密学位论文撰写、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六条涉密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要代表学校保密委员会与涉密学位论文作者签署《保密协议书》(附件六),明确并承诺其离校后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并加盖公章。《保密协议书》一式五份,涉密学位论文作者、项目组、院(系)、科技处、保密处各一份。
机密□秘密□
依托涉密项目信息
密级
保密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所在院系
院系专业(所)
项目来源
国防科工委
基础科研、民用航天、技术基础,(其它:)
总装备部
预研、军口863、军口973、预研基金、探索,(其它:)
军兵种
二炮预研、海军预研、陆军预研、空军预研,(其它:)
横向
校外
(请附:项目简介)
哈尔滨工业大学
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确定、变更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管理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学位论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指哈尔滨工业大学在校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第三条涉密学位论文作者须是经学校界定审批的涉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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