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系列标准(2014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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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系列标准(2014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全国范围内,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发展迅速,地方各省都在积极规划实施,为保证跨部门、跨区域物流信息交换和应用系统有效互联,急需一套完善可行的平台标准规范为其提供统一规范和指导。目前现有的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规范不完善、不一致,不能满足推进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的迫切需求。

构建科学合理、全面系统、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的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体系,可以起到规范、指导和保障平台的建设、开发、应用和运维的顺利开展的作用,为此部里成立了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化工作组指导协调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目前平台标准化工作组下设的标准编制组已经完成了3项平台有关的行业标准制定,同时完成了国家平台系列标准(包含已立项3项行标)的整理工作。

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系列标准(2014版)目录

已列入2012年制、修订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表(交科技发[2012]769号),计划号为:JT 2012-81。

2、系列标准起草单位、归口单位

标准起草单位: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工作组秘书处(标准编制组)

标准归口单位: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工作组

3、系列标准的研究和编制过程

(1)原有平台标准的编制过程

2009年初,在浙江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过程中,由浙江交通运输厅组织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等技术支持单位开展平台系列标准的研究。在参考和借鉴国家标准《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基础数据元》、GB/T 15191-2010《贸易数据交换贸易数据元目录数据元》的基础上,并根据浙江平台的当时的实际业务应用,形成平台数据元标准的V1.0版本。其后经过调研、编制方案研究,完善了平台数据元和代码标准,并对平台业务流程中涉及的主要单证(如托运单、派车单等)编制了相关单证标准,形成平台标准2.0版本。2011年基于各种应用接口和服务调用的需求,对数据元、代码、单证标准再次修订,形成了《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V3.0)》,并对外正式发布,供各开发及应用企业使用;2012年根据对平台标准3.0版本的反馈及修订意见,整理修订平台标准3.1版本并对外正式发布,2013年再次修订形成平台标准3.1.1版本。

(2)2013年10月形成国家平台系列标准征求意见稿

由于部里对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以及标准化工作的重视和推动,2012年将平台数据元(含代码集)和道路运输电子单证、物流场站(园区)电子单证立项为行业标准,由公路院牵头成立行业标准编制组,着重研究与对照平台数据元、代码和主要单证与相关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主要是JT/T 697系列标准)的异同,力求与相关行业标准衔接一致,于2013年7月形成了平台数据元(含代码集)以及道路运输电子单证、物流场站(园区)电子单证三项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同时,部科技司于2012年12月组织召开了“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研讨会”,研究和讨论加快平台标准化工作的思路和任务,讨论了《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方案(初稿)》,为进一步完善平台标准体系,明确工作重点、指导平台标准化建设提供依据;在此次会议基础上,2013年9月部科技司组织成立了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化工作组,并发布了《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配合部里《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及《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方案》的发布,规范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区域交换节点和外部应用系统与国家平台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标准组以已完成的行标《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数据元(代码集)》(征求意见稿)为基础,对原有平台标准改进完善,以适应全国范围的区域交换节点,外部应用系统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需求,完成了《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系列标准(2014版)》(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

编制小组经过对现有的国内外有关数据元、电子单证标准的研究和分析,将平台各个子系统涉及的数据项进行采集、分析与归类等工作,编制数据元目录,并结合平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实际需求,编制电子单证及服务调用接口标准。

1、数据元标准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1)依据物流业务和与国际互联的实际需求,保证数据元标准的实用性、

可操作性

本部分的编制主要是根据物流各个环节(包括运输、仓储、配送、货运代理等)的业务需求、各类物流应用服务(包括车货跟踪、船舶跟踪、集装箱跟踪、信用服务、物流资源应用以及车辆识别卡应用)的需求以及与国际互联的需求,借鉴和参考了国际国内标准,采用GB/T 15191-2010《贸易数据交换贸易数据元目录数据元》中数据元的分类、标识符等。

(2)遵循现有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JT/T 697《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系列标准中对数据元分类编号和表示的基本属性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本部分首先参照JT/T 697.1《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总则》中编码规则、基本属性的规定,采用其以保证标准在体例上与行业标准的衔接与一致,采用JT/T 697.1中规定的分类编号规则;其次是将每一项数据元与JT/T 697系列标准中的相关部分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信息基础数据元、港口信息基础数据元、水运信息基础数据元、船舶信息基础数据元进行对照,对于含义相同的数据元,将直接引用现有行业标准,避免相同数据元的重复规定。

(3)立足平台应用需求,采取自定义方式规定数据元

对于上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未定义的数据元,本部分根据信息平台实际应用的需求,进行了自定义,但在编码规则和基本属性方面仍然与行业标准保持一致。

2、电子单证及服务调用接口标准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单证是指在商业、贸易、物流等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单据、票据和凭证的总称,包括信用证、发票、装箱单、提单、送货单、保险单、汇票等商业票据或资金单据。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物流和供应链面临着资源、客户、服务范围与服务方式的更新。物流链的各个环节建设了层次不同、服务功能不同的各种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平台,纸面单证也逐渐电子化。但物流单证种类繁多,格式和内容都不统一,物流供应链上的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之间无法进行有效的电子单证传输,制约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业务协作。因此,统一电子单证标准是现实的需要。

服务调用接口是指接入平台的系统,在调用平台相关数据服务时,需要遵循的技术要求,包括请求消息和响应结果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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