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股票股利分配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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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五粮液股票股利分配
案例目标
本案例介绍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票股利的基本情况,并分析了五粮液公司在选择其分红方案时,采取分配股票股利作为其股利分配的原因。
一.五粮液公司简介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58)是1997年8月19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厂独家发起,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的基础上经过资产重组设立。宜宾五粮液酒厂以其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酿酒车间、磨粉制曲车间、陈酿勾兑车间等优质资产及其附属公司——五粮液供销公司的资产及相应负债组成本公司。
五粮液公司属白酒类食品制造行业,主要从事五粮液及其系列酒的生产和销售,生产能力达到年产45万吨(商品酒)规模,是世界上最大的酿酒生产基地。1996年被第五十届统计大会评为“中国酒业大王”,并保持至今。2000年12月8日,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五粮液”品牌在2000年中国最有价值品牌评价中,品牌价值为120.56亿元。居白酒制造业第一位,居全国最有价值品牌第四位。2004年公司资产总额88.11亿元,净资产65.67亿元。实现销售收入62.98亿元,净利润8.28亿元。
二、五粮液历年利润分配简况
五粮液自上市后,一直维持了较高的利润水平。但是,这样一支绩优股,在1998年高派现后,就只采用送红股的方式分配股利,或者干脆不分配(2000年和2004年均未分配)。
表1统计了五粮液历年的分红情况。
表2展示了五粮液历年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上市公司股东获取回报主要有两种方式:经由上市公司分配股利以及所持有股票价格上涨的资本利得。理论上,一个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所能给股东的回报,既包括稳定的股利分配,也包括股票价格的稳定增长。
五粮液的第一大股东是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五粮液75%的股份,属于国有非流通股。由于非流通股不能上市进行交易,股东不能通过股价增长获得收益,因此理论上非流通股股东偏好发放现金股利。如用友软件在2001年的分配股利时,每10股派现6元,使非流通股股东的投资收益率高达50%以上。而且在2002年分配时,仍是每10股派现6元,只是迫于流通股股东压力,而加送2股红股。
五粮液在1998年的分配方案中,也采用了高派现的方法,每10股派现12.5元,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10元。通过这种方式,非流通股股东分得24,000万元。但在以后的分配中,五粮液却改变了派现的方式,而改为高比例送红股和公积金转赠股。经过若干年的送股和转赠,五粮液最初的32,000万股,到2004年已经变为271,140.48万股,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股本增长了6倍多。
1998年五粮液高派现分配。在方案公告实行期间,可以看到股价和成交量均处于平稳状态。但在几天后,其股价进入持续上升状态,成交量也大幅增加,说明市场对五粮液的分配方案是持认可态度的。
从图3可以明显看到,1999年送股方案除权日(9月28日),股价下跌,交易量大幅上升,但此后,股价维持在低位,交易量也萎缩为除权前的状态。说明原股东选择抛售了五
粮液所送的红股,而不是继续持有。
图4展示了2000年的不分配股利宣告日(2001年1月19日)前后的成交量和收盘价变化情况。
2000年度利润高达7.68亿元、公司账面现金高达17.08亿元,但仍然不分配、不转增,反而准备实行配股方案(最终为实施)。资本市场一片哗然。在五粮液配股过程中以及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股价一路下跌。
从历年市场对五粮液分配方案的反应可以看出,除1998年市场对高派现表现出认可的态度外,在其余送红股的年份中,市场交易量仅在除权日有较大幅度上升,但很快就回落到原先的水平。说明中小股东选择“用脚投票”,通过出售股票来表达自己对分配方案的不满。四.五粮液分配股票股利的分析
通过送红股和转赠股,无论是流通股还是非流通股股东,虽然手中的股票数翻了数倍,但只是“纸上富贵”,实际财富并没有增加。因为从五粮液股价的反应可以看到,除权引起股价下跌后,并没有回升产生填权效应。那么,五粮液的利润到哪里去了呢?
在中国,大股东通过各种方式转移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普遍存在。要转移资金,需要先把资金留在企业内。分发股票股利而不派现,就是留住资金的一种方式。红股的发放,并不会像派发现金那样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公司现金的减少,而仅仅把当年利润从公司的“利润”科目调整到“股本”科目的会计账目。
虽然五粮液的大股东是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但其实际控制人却是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对五粮液集团来说,设立五粮液股份公司,并将最具市场价值的品牌“五粮液”注入上市公司,一定会要求有所回报。五粮液集团公司,正是通过各种方式,从上市公司获得了大量的利益输送。其中包括:
(1)商标和标识使用费。这是集团公司利用其影响力,向上市公司收取费用的一种典型方式。五粮液股份公司自上市起,每年向集团公司缴纳不菲的商标和标识使用费。集团公司通过这些项目,至2003年度累计从上市公司获取现金54344万元。按照国泰君安2001年8月份所出具的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其中一些商标使用费为相应销售收入的数倍。
(2)服务费及设备使用费。由于五粮液改制上市时,只是将主要经营性资产及供销公司划入上市公司。这样,五粮液上市公司其余所有服务都需要由集团公司提供。集团公司当然可以相应地收取一部分费用。五粮液集团每年向五粮液收取的这类费用主要包括综合服务费、货物运输、资产租赁费等,2001年起还增加收取维修服务费、土地租赁及经营管理费等。截至2003年集团公司累计收取94334万元。
(3)资产往来。我国资本市场一个常见的现象就是公司改制上市后,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将手中的各项实物资产陆续卖给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通常支付的都是现金。五粮液与集团公司之间的这类往来也非常多。其中比较重大的有两起:一是1999年收购集团公司下属的印刷和塑胶瓶盖厂;二是2001年的一项大额资产置换。据2000年11月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置换的公告及2001年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降低关联交易是该项资产置换的一个重要动因。五粮液2000年向集团及其附属关系公司的货物采购和接受劳务为7.72亿元;资产置换完成的2001年,金额上升为14.42亿元。上市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共向集团公司支付超过20亿元的现金。五粮液2001年2月20日的股东大会上,面对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关于五粮液盈利高、账面现金充足但不分配、不转赠的不满质询时,理由就是公司要预留现金进行资产置换。
(4)产品往来。与上面的服务费形成方式相似,五粮液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还必须要向集团公司进行大量的产品往来,如由集团公司或其所属企业向五粮液提供各类产品。在生产基酒的车间于2001年完全置换进上市公司后,又新增向集团公司购买伏特加、葡萄酒等产品。五粮液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主要是成品酒销售,两者现金流相抵后,五粮液支付给集团公司的净现金流出为281974万元。
此外,五粮液委托集团公司技改部进行技术改造,6年间共向集团公司技改部支付或预付现金335371万元。
不考虑往来款的影响,自1998年上市至2003会计年度结束,五粮液共向集团支付了97.17亿元的现金,平均每年超过16亿元;远远超过五粮液上市以来累计实现的净利润(41亿元)及累计从资本市场募集的现金(18.1亿元)。
为了最大化地从上市公司转移利益,大股东需要将上市公司塑造成一个高成长、绩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