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助力特色小镇发展的五大对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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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助力特色小镇发展的五大对策(最新)
一、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形成专项政策体系
特色小镇创建内容多、涉及面广,各级政府部门除常规性发布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公布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外,还应该逐步制定专项政策,配套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确保特色小镇在评选、运作、实施、保障、奖惩、退出等一系列环节中有文件可指引、有政策可支持、有法规可保障、有制度可规范。
如制定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古镇的政策法规,为传承地方历史记忆、传播特定传统文化、保护古镇独特地域风貌等建立保障机制;制订主导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从而规范招商引资,吸引私营企业投资,通过融资、税收等多方面完善政策规定,激发、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加大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为发展该主导产业提供支持;制定针对特色小镇发展的金融专项政策,从而健全投资、融资和筹资机制,为当地政府、银行、企业、个人等特色小镇创建主体提供支持,特别
是通过风险补偿政策、信用担保政策、PPP融资政策等创新金融政策体系,为企业融筹资提供便利,降低各方主体参与特色小镇建设的风险与顾虑;制订创建某一类型特色小镇的政策方案,如文旅特色小镇建设方案、历史民俗特色小镇建设方案、休闲度养特色小镇建设方案、高端制造特色小镇建设方案、体育竞技特色小镇建设方案等;制订特色小镇评选方案,提供特色小镇评价参考标准,规范参评小镇所提交的资料文件;制订特色小镇监督考核与动态淘汰政策方案,分期如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分级别如警告、降格和淘汰等不同类型,从而取消一次性命名制,实现特色小镇优胜劣汰。
二、逐级强化对特色小镇创建的理解
国家部委局对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对应市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市级对应县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县级对应镇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环环相扣,逐级开展特色小镇创建相关政策的解读与培训,注重特色小镇创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育要求、目的意义、组织领导、支持政策等方面的传播,特别是对目前容易与特色小镇混淆的相关概念(如特色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进行剖析,让各
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深刻把握特色小镇内涵特质,认识到特色小镇是“非镇(行政建制镇)非区(产业园区)”的“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平台,把握特色小镇的创建要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本质要求。强化对相关政策理解的测评与考核,落实责任制,避免走过场及形式主义,确保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能“吃透”政策,从而用好政策指导特色小镇的实践活动。
三、提升规划编制质量,科学指导小镇建设
(一)注意提交的参评材料
确保参评的小镇所提交的材料中至少有两份文件:小镇主导产业整体规划和小镇创建方案。其中,产业整体规划侧重从产业发展现状、问题、趋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空间主要布局、分区设计、近期发展重点、各期投资估算、发展策略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开展;创建方案注重从小镇总体概况、基础条件、发展定位与目标、总体空间布局、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宜居环境营造、体制机制创新、项目投资和建设计划等方面进行。
(二)注重规划的有序衔接
既应注重小镇主导产业整体规划与小镇创建方案的衔接,发挥规划协同效应,也应注重创建方案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以“多规融一”的思想,全方位、立体化及高标准谋划小镇的发展。
(三)正确规划编制的关系
规划编制要正确处理好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宏观和微观的关系,注重深入调查研究,凸显重点任务,聚焦重大项目,合理确定各个项目的建设时序。
(四)保证建设规划的内容
规划必须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特别要注重传统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强化小镇文脉的发掘和延续,加强小镇特色风貌塑造。
(五)彰显建设规划的特色
规划应彰显“特色”,深挖小镇的地域特色、资源特色、文化特色和产业特色,尤其要能够挖掘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将原来没有特色的区域改造为新的有产业、有特色的小镇。
(六)引导多方的规划论证
引导多方参与规划、进行全面论证。特色小镇创建涉及主体较多,规划应广泛体现政府、企业、当地居民、规划师的共同意志,汲取多方意见,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多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科学引领的方式,集思广益,完善规划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力求有效监管与评价规划方案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提升规划含金量。
四、因地制宜,体现区域差异性
特色小镇的发展需要立足自身实际、遵循客观规律、挖掘特色优势、杜绝盲目模仿、因地制宜,体现区域差异性。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特点差异明显,不同区域的特色小镇发展倾向应有所不同:在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实力较突出、交通较便利、产业基础较雄厚、人
口较密集、基础配套设施设备及服务理念较完善与先进,可着重引导高端产业、新兴产业、商贸产业、创意创新产业、现代服务产业、信息科技产业等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发展;在中西部地区,高端与新兴产业基础较薄弱,缺乏相应的产业支撑,产业链不够完备,可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秀丽的山水田园、厚重的历史沉淀,着重引导文化旅游产业、休闲康养产业、农林渔业产业和历史民俗风情等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发展。
五、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特色小镇的创建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创建模式和管理方式。
(一)着眼全局,做好宏观指导和引导
各级政府应着眼于全局,负责宏观指导和引导,通过在发改委(局)下成立特色小镇办公室,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落实专业的工作人员,将工作重心放在组织规划开展、促使规划引导、强化规划执行,出台促进特色小镇发展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以及加快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完善等方面。特别是
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探索产业基金、PPP(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等投融资模式,活化民间资本以解决特色小镇资金不足的难题,保障小镇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发挥市场,引导企业建设主力军
在发挥政府引导职能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企业作为特色小镇建设的主力军作用,凸显企业主体地位。每个特色小镇要明确投资建设主体,可以是国有投资公司、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充分引导企业有效投资、对标一流、扩大高端供给,激发企业家创造力和人民消费需求,注重国内外行业领先的大企业、大集团的引入,建立重点客商联络机制,以大企业、大集团为核心推进项目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独立或牵头打造特色小镇,鼓励采取企业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建设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