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培训课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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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现象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 弊的; 5.体罚学生的;
一、教师、师德、师风解读
教师
传道、授业、 解惑者
师德
教师的职 业道德
师风
教师的行 为作风
师
传道 授业 解惑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授人以鱼,授人以渔。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 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
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 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师德师风建设缺失的原因分析
2.学校因素:一些中小学校,师德师风机制不健全,对上级的政策、法 规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到位。中小学只重视学生成绩的提高,忽视了对 学生的道德教育,师德师风教育也仅仅局限于空洞、理论性的说教,缺 乏实际可行的措施。特别是在农村中小学校,师德教育体制还不完善, 师德师风建设的目标尚不明确,师德考核评估系统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 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和监督激励机制尚不健全。
(二)师德师风建设缺失的原因分析
1.社会因素:随着知识的价值不断被社会强调与认同,教师的劳动成果 作为一种特有的“商品价值”得到越来越多的心理感应。当前,中小学 教师开始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如果缺乏相关机制 的制约,一些教师容易过分追求功利,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 时而倾向选择个人利益,导致职业行为出现偏离。同时,随着“互联网 +”时代的到来,新媒体等媒介的不断介入,部分负面事件传播效应巨 大,对教育的高尚地位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教师因为社会声望受到 一定程度的削弱,容易对工作产生倦怠感。
(二)师德师风建设缺失的原因分析
3.教师因素:一方面,在传统教育体制下,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变成了一 种具有严格等级次序的人身依附关系。传统的教学观念是学生要以教师 作为绝对的权威,任何对教师的冒犯和不尊敬行为,都被视为对师道尊 严的挑衅,必将受到一定惩罚。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市场经 济和西方文化也或多或少影响了人们的价值观。在新旧观念转换阶段, 部分教师的价值取向变得紊乱,丧失了原来以服务学生为目的的价值观。 再者,教师行业与其他行业工资水平的差异,生活压力的加重,也会对 教师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导致出现一些师德问题。
(一)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现象
6.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7.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9.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 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10.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 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第二章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 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不可抗拒因素等特殊原 因,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四)在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五)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 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 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 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 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 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 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 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 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 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 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 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 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 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 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 木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
——《管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修》
百年大计,教育教师为根本;
教育发展,师德师风是关键。
抓师德师风建设 做“四有”好老师
目 录
教师、师德、师风解读 违反师德师风的现象及根源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学高为师 德高为范
(二)《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共 五 章 19 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处分的适用 第四章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处分的原则、权限和程序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中等职 业学校以及本省各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研培训中心(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 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 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 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