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空间方位”核心经验要点及其学习与发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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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空间方位”核心经验要点及其学习与发展特点
作者:黄瑾
来源:《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版》2016年第05期
空间是客观世界运动着的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任何物体都存在于一定的空间之中,并且同周围其他物体存在空间上的相互位置关系,也就是物体的空间方位关系。
狭义的空间概念,即指空间方位概念,是对客观物体的相互位置关系的认识;而广义的空间概念,除空间方位外,还包括对各种空间变换关系的认识,如辨识物体在空间中的移位、翻转或旋转变换等。
儿童对空间方位的认知通常是从日常自身的身体运动开始的,他们以自身或周围物体为参照物,通过移动自己的身体,感知位置、方向、距离的关系,学习与应用相应的空间方位词。儿童在形成空间概念的过程中,需要运动觉、触摸觉、视觉、听觉、嗅觉等的参与,其中触摸觉和视觉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对于学前儿童来说,初步辨认一些空间方位,不仅有利于其空间知觉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其增进处理日常生活问题的能力。
一、儿童有关“空间方位”核心经验的要点
1.空间方位可为我们准确指明方向、路线和位置等
空间方位的辨别是指人对物体在空间中所处位置关系的判断。我们知道,对物体位置的辨别需要一个“基准”,即明确以什么为中心来确定客体的空间位置。基准不同,空间位置也会不同。因此,在帮助幼儿辨别空间方位时,确定“基准”是十分重要的。一般说来,空间位置关系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性:(1)相对性。上下、前后、左右都是相对的概念,因而空间位置关系也是相对的,即主体与客体的位置关系是相对的。例如,主体是我,客体是汽车,若以我为基准,汽车在我的后面;若以汽车为基准,我站在汽车的前面。(2)连续性。物体的空间位置关系是连续的。以前后和左右空间方位为例,前与左、前与右、后与左、后与右的区域是连续的、不能截然分割的。(3)可变性。物体的空间位置关系是可变的,如下图中黑点处既可称之为前面偏右,也可以视为右边靠前,是可变的。
对于学前儿童来说,理解空间位置关系的相对性、连续性和可变性是重点和难点。教师可以不同物体为主体或改变主体位置,让幼儿在演示性操作中感知和理解空间的相对性和可变性。如在队伍中,排在某幼儿前面的是×××,后面的是×××,可让该幼儿回答自己是排在前面还是后面。教师可对幼儿的回答加以归纳,帮助幼儿理解前后是相对的、可变的。对左右的辨
别也同样,可以让幼儿转身180°再来认识左右方位,发现其相对性、可变性。对于连续性的特点,则可以结合教具的演示、空间方位点的移动,让幼儿更直观地感知和理解。
2.描述位置或方向的方位词常常是相对的,如前和后、上和下、左和右、近和远
全美数学教师协会(NCTM)在2000年颁布的早期儿童数学学习标准中明确提出了“儿童应当学会描述、命名和解释空间的相对位置并应用相对位置的概念”的要求。我国2012年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也明确指出幼儿要“能感知物体基本的空间位置与方位,理解上下、前后、里外等方位词”“能使用上下、前后、里外、中间、旁边等方位词描述物体的位置和运动方向”。由此可见,在幼儿空间方位的学习中,用一定的方位词描述空间位置是一个基本要求。
但是,3~6岁儿童数学思维的发展是从动作思维逐渐向抽象思维(语言表征)过渡的,准确地运用方位词进行交流与表征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小年龄幼儿。教师应当明白儿童表征方位一般是动作先于语言。所以,教师可以先要求幼儿“感知辨识”,再进入“按指令行动”,最后进行“语言表征”。如教师可以提供小狗、小猫、小老鼠等玩具和杯子、小碗等生活用品,在询问幼儿这些物品的名称后,把杯子排成一排,再把小动物一个一个分别放在杯子里、杯子上、杯子下、两个杯子的中间,然后对幼儿说“请你把杯子里面的小动物拿给我”“请你把杯子下面的小动物拿给我”……在幼儿已能用动作和手势来辨识方位以后,教师可以要求幼儿不用手指就说出小动物在哪里,以观察幼儿能否用方位词来进行表征。除此之外,教师更应注意在日常生活情境中自然地渗透方位词和适时地运用方位词,如:“让我们都跑到攀登架后面去吧。”“你能从滑梯上走上去吗?”“今天丽丽很勇敢,自己爬到高高的攀登架上了。”“在汽车里,小狗坐在妈妈的腿上,小东坐在爸爸和妈妈的中间。”在给幼儿提供探索机会的同时,适时地给予方位词方面的刺激。
3.大脑中的视觉图像有利于人们再现和表征图形、方向和位置等
视觉图像空间感,即借助头脑中的空间视觉图像感知对环境中的材料作出反应和判定,如认识到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同一个物体,看到的画面是不同的。教师可以引导儿童从不同角度(上下、前后、左右)观察同一个物体,感知不同的画面并适当记录,启发儿童将观察时的方位与得到的画面建立起联系。
视觉图像空间感的建立对学前儿童来说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教师不能操之过急,可先帮助儿童辨识和理解生活中的空间方位,在他们有了一定的空间认知以后,再尝试提供一些生活用品(杯子、碗等)、玩具(飞机、坦克等),让他们从不同角度(上下、前后、左右)进行观察与比较,帮助他们将平面与立体的画面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建立良好的空间感。
二、儿童有关“空间方位”核心经验学习与发展的特点
儿童对空间方位的知觉是建立在对周围环境和物体的“客体永久性”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儿童最早的空间意识离不开感觉运动的协调。随着动作和思维的发展,学前儿童对空间方位的认识和辨别也有了进一步发展。
1.儿童有关“空间方位”核心经验学习的发展轨迹
(1)从辨别上下到辨别前后,再到辨别左右
儿童对空间方位的辨别有一个先上下、再前后、最后左右的发展过程,这一发展顺序与方位本身的复杂程度有关。通常来说,上下方位不易因为位置或方向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区别比较明显,儿童比较容易辨认。而前后方位和左右方位都具有方向性,会随着自身位置的改变而变化,如儿童转动身体以后,原来的前面(或左边)就变成了后面(或右边),这自然会给儿童辨认方位带来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左右方位的辨别。一般3岁左右的儿童已能较好地区分上下方位,他们习惯爬上爬下,如爬到沙发上面、爬到家具下面等,但在辨别前后方位时则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而要理解左右方位就更难了。
(2)从以自身为中心到以客体为中心
对空间方位的判断一般有两种参照系统:一是以主体自身为参照去判断客体相对于主体的空间位置关系,二是以客体为参照去判断客体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学前儿童对于空间方位的辨认往往要经历一个从以自身为中心逐渐过渡到以客体为中心的发展过程。
小年龄幼儿是以自身为中心去认识和判别方位的,他们会将不同方位与自己身体的一定部位联系起来。如自己身体的上面是头,下面是脚;前面是脸,后面是背;拿汤匙的手是右手,扶碗的手是左手,等等。接着,他们会以自身为中心去判断相对于自己的客体的空间位置。如“我的头上面有电灯,脚下面是地板”“我的前面是桌子,后面是椅子”,等等。虽然幼儿判别的是客体的空间方位,但这种判断还是以他们自身为参照的,确定的是自身和客体的位置关系,离开了自身,他们往往就难以辨别方位了。也就是说,儿童最初认识空间是与其自身的身体运动相联系的,如爬上、爬下、绕行、穿过,站在器材的上面、下面、里面、外面,拿取摆放在其他物品上面、里面的材料,寻找离自己远(近)些的积木、油画棒等活动材料……他们在空间里移动自己的身体时,即在感知位置、方向、距离的关系。
相对于以自身为中心,以客体为中心辨别方位更能体现儿童对空间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因为从客体出发确定位置反映的是客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位置关系,它需要儿童摆脱自身的因素,在一般的、普遍的、抽象的层面上去理解。其中,儿童以客体为中心掌握左右方位概念尤为困难。如把小熊和大象两个动物玩具面朝儿童放在儿童的面前,儿童往往会把它们看成是与自己同一方向的物体来判断,而很难意识到两个玩具事实上并不与他同一方向。儿童对两个玩具左右方位的辨别需要以客体(小熊或大象)为基准进行定向判断,即要在自己的头脑中建立空间方位的转换,这显然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思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