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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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说明
各参保单位:
根据市社保局通知,经县财政同意,现将我县2014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如下说明:
一、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
A、在职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的缴费工资为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0%。

a、行政编制人员(含公务员、参公人员、机关工人)计
算公式为:
(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边远地区津贴)
×50%
b、事业编制人员(含工人)计算公式为: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边远地区津贴)×50%
B、退休人员申报的工资为上年度职工月退休工资总额(不含
增量补贴)。

2、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工资(退休人员不参
加该险种)。

A、行政编制(含国家公务员、参公人员、机关工人)计算公
式为:
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边远地区津贴
B、事业编制人员(含工人)计算公式为: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边远地区津贴
3、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基本工资(退休人员
不参加该险种)。

4、失业保险的缴费工资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基本工资(退休人员
不参加该险种)。

5、公务员医疗保险。

A、在职职工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填报。

B、退休人员以基本退休费为基数填报。

二、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如实填报,退休人员按社保发放养老金填报。

盘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征缴股
二0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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