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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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润泰投资有限公司
凤凰岛地热1号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扬州润泰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目录
前言 (1)
一、任务的由来 (1)
二、方案编制目的 (1)
三、方案编制的依据 (2)
四、方案的适用年限 (4)
五、编制工作概况 (4)
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 (7)
一、矿山简介 (7)
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7)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7)
四、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9)
第二章矿区基础信息 (10)
一、矿区自然地理 (10)
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 (11)
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 (28)
四、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29)
五、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 (29)
六、矿山及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案例分析 (29)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 (30)
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 (30)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30)
(一)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 (30)
(二)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31)
(三)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33)
(四)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34)
(五)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34)
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35)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 (35)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35)
(二)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36)
(三)土地类型与权属 (36)
(四)损毁情况 (36)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 (37)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38)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预防 (38)
二、主要技术措施 (38)
三、主要工程量 (39)
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39)
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部署 (41)
一、总体工作部署 (41)
二、阶段实施计划 (41)
三、年度工作安排 (41)
第七章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43)
一、经费估算依据 (43)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 (43)
四、总费用汇总与年度安排 (44)
(一)总费用构成与汇总 (44)
(二)近期年度经费安排 (44)
第八章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45)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48)
一、结论 (48)
二、建议 (48)
前言
一、任务的由来
扬州市凤凰岛地区地热1号井由扬州润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勘查,由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钻探施工,实际成井深度为2718m,日涌水量核定为390m3,井口水温50-62.5℃。为充分利用该井的勘探成果,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增长点,拟投资开发利用该地热井的地下热水资源。
为规范地热井开采和充分利用该地下热水资源,同时配合采矿许可证的领证工作,扬州润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了《扬州润泰投资有限公司凤凰岛地区地热1号井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了省厅组织的专家审查。
扬州市水利局于2016年12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取水[扬州]字[2016]第B10010124号),批准的允许取水量为2.7万m3/年。
二、方案编制目的
为保护井口周边地质环境,减少地热水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周边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地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相关政策,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和《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号公告)等有关文件要求,同时作为申领采矿许可证的依据,扬州润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扬
州润泰投资有限公司凤凰岛地热1号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三、方案编制的依据
本方案编制主要依据国家、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文件等进行,主要有:
(一)法律、法规及条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
10、《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4号公告);
11、《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通
知》(苏国土资规发[2009]4号)。
(二)技术规范、标准依据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条文释义(国土资源部,2009年);
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及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1998);
5、《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1993);
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7、《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8、《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
9、《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国土资源
部2016年12月)。
(三)主要基础技术资料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委托书;
2、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江苏省扬州市凤凰岛地区地热1号井地热资源勘查报告》;
3、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扬州润泰投资有限公司凤凰岛地热1号井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扬州市凤凰岛地区地热1号井地热资源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苏国土资储备字[2015]4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取水[扬州]字[2016]第B10010124号.扬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