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客家民居建筑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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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客家民居建筑保护规划

【摘要】文章结合笔者的工作总结,简要地介绍了梅州地区客家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状况,从中结合工程实例,针对梅州客家民居建筑保护与发展规划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分析与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梅州;客家民居建筑;保护规划;现状;问题;建议

引言

梅州位于广东省闽、粤、赣三省的交界处,是客家人最大的集聚之地,梅州市现存在大量的客家民居,一部分较好的民居保留在市区以及乡村,另外一部分保留在完整的古村落。目前,客家民居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以及独特的建筑风格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这些客家民居建筑的规划保护是一个需要考虑的话题,它关系到客家民居的存在价值。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主要论述了梅州客家民居建筑规划保护与利用问题,以供大家参考。

1 梅州客家民居建筑保护规划的意义

作为客家人的精神需要,是主观要求。客家人由于祖先迁徙流离,开基创业异常困难,故感恩崇敬祖先的精神代代相传。敬祖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为节日里在祠堂举行的祭祀活动,民居本身是客家人的根,故而祠堂多数是存在于客家

传统民居的中心部分,是精神寄托之处。

出于对社会、人文、历史以及建筑方面的研究,梅州客家民居建筑为一种成熟建筑形制的客观保留。梅州客家民居价值的重要体现为具备成熟的建筑风格,其成熟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独特性,与众不同,有一目了然的鲜明特色。数目繁多的围龙屋形制是梅州现存古民居的代表性特点。围龙屋平面呈椭圆形,前半部分是半圆形池塘形式,中央部分是殿堂式民居形式,后半部分为半圆形围屋形式,并借助山势高低起伏,具备很强的韵律感。外立面墙面较为简洁素朴,粉墙黛瓦,具有复杂变化的屋脊线和内部装饰内容、装饰部位的相似性使其具有极大的共性。2.普遍性。梅州市全市各地均有大量的围龙屋,最为繁华密集处为梅县、其中在兴宁市,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丰顺县、五华县也有较多分布,且延伸到深圳、闽西、赣南、香港、台湾等地区。3.持续性及稳定性。围龙屋约形成于宋、元时期,形制约稳定于明代,并大量建造,清代更甚。清末以及民国时期出洋华侨寄回大量钱财,使围龙屋的建造形式更豪华气派,直至抗日战争时期停建。在这几百年间,客家人在建房上已经形成一种共识,作为一种普遍的建筑形式,围龙屋具有极大惰性地存在着。

2 梅州客家民居建筑保护规划实例分析

2.1 实例1:“万秋楼”

万秋楼位于梅县新城,建于1930年,为两层高建筑。占地总面积约48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O,为典型的中西合璧式建筑。从上世纪90年代末万秋楼因经年久月空置缺乏管理破败,直至2003年11月,客籍台商购得万秋楼,斥资修缮万秋楼作为餐厅、茶馆使用,逐步发展成为客家文化休闲中心。现正重点作为接待台胞的联络点,以增进梅台两地文化沟通。

建筑首层的上、中、下三堂作为主要的内部公共空间,为休息、展示之用。最外侧的左右各一条杠屋则作为洗手间和辅助用房使用,两侧的堂屋间以及横屋作为餐厅包间。为保护原有格局,酒楼在原有建筑的后侧独立设置厨房,围龙的首层则作为主要的服务用房,龙厅处设置总服务台。建筑的二层则主要是作为餐厅、茶座使用。在整个修整工程中,有100多根腐朽的栋梁被抽换,使建筑整体结构得到了改善和加固。装修设计保持原万秋楼风格,房间内装修也一律采用仿古设计。

从建筑本体的规划保护利用方面来看,建筑整体格局保存完整;建筑外立面基本按照历史原貌进行修复和保护;建筑内部在保持基本格局和尺度的基础上,根据功能需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了适当的改造,新增的结构构件、装饰、家具等在尺度、色彩、风格上与原建筑风格协调统一,既可以达到装饰效果又满足实际使用需求。从实用功能来看,充分

利用了建筑的区位优势、历史背景和自身条件,将其作为文化、餐饮、茶艺等交流的场所,提升了该建筑物的历史、文化以及经济价值。

2.2 实例2:“承德楼”

“承德楼”位于梅江区三角镇,始自885年奠基至1896年完工,是梅州市内最典型也是保存最完整的围龙屋之一。该建筑为三堂两横一围龙的形制,占地面积3780平方米。目前主要作为一家以制作正宗传统客家美食为主,集文化、娱乐、休闲、美食为一体的旅游饭店,经营已经近30年。

建筑首层以居住、展示、服务功能为主;两侧的堂屋间和横屋则作为屋主一家以及酒楼工作人员居住、休憩的场所;围龙部分则是作为家庭的厨房、卫生间以及酒楼辅助用房使用,龙厅间空置;酒楼的厨房则设置在紧邻围龙外侧的新建建筑中;禾坪两侧的“左右伸手”则作为客家农家用具展示厅以及卫生间使用;二楼除厅堂作为休息和展示之用外,其他房间均作为餐厅包间使用。

从客家民居建筑保护规划方面来看,客家民居建筑的空间格局和立面风貌基本维持原有状态;在局部有加建改建,使用部分现代材料,对整体风貌有一定影响;局部结构、材料、色彩、装饰上稍与传统风貌不相协调;建筑作为餐饮建筑也存在一定的消防隐患。从规划利用模式来看,这种家庭经营性的模式在梅州地区较为值得推广,对保存民居中的传

统生活方式,发挥其历史、文化、经济价值有着积极意义。

3 梅州客家民居建筑保护规划的建议

建议:(1)转变保护利用观念。1)从“拆旧建新”到“保护利用”。各级政府、民众都应树立起保护意识,认识到传统民居建筑的文化意义和普遍价值,形成广泛的保护共识。2)从“静态保护”到“动态保护”。民居建筑因生活而存在,它们是活态的、变化的物质载体,在保护建筑本体的同时,应注重保护人们的传统生活方式。3)从“单体保护”到“整体保护”。村落中的民居建筑与山水环境共同构成有机的整体。因此,除了文保单位和重要建筑外,对它所依存环境进行整体的保护规划也不容忽视。

(2)加大政策法规建设。法规建设是传统村落及民居建筑保护规划的前提,各地必须加大地方性法律法规建设,并对民居建筑的认定设定标准和程序、保护原则和措施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将民居建筑保护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也要重视民风民俗,这对于保护传统村落和建筑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发扬。

(3)完善保护技术体系。梅州地区的客家民居建筑目前并没有形成适宜的保护规划技术体系,导致了大量民居在使用、保护过程中造成了各种形式的破坏。因此,梅州市应学习北京、上海、天津、丽江等城市的经验,为规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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