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古典主义时期音乐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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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古典主义时期音乐复习题
主要内容:古典主义时期音乐的主要特点,歌剧、器乐的发展情况及主要音乐家介绍。
复习提示:古典主义时期确立了主调音乐形式,出现了三个重要的乐派和音乐家,这是本章的复习重点,同时也不要忽略它与前后章节的联系。例如:主调音乐如何产生,它与巴罗克时期的数字低音有何关系;再如,歌剧在古典主义时期是怎样发展的,与它在巴罗克时期与浪漫主义时期的发展有何不同。读者根据自己复习的习惯,进行提纲挈领的归纳与总结,就能事半功倍地掌握本章的内容了。
一、简述西方音乐古典主义时期的时间划分及文化特质?
1、时间范围界定:(1)时间:将1750—1820年这70年的历史阶段称为西方音乐的古典主义时期。(2)概念的区分:在理解古典音乐的含义上要注意两种概念,一是泛指19世纪之前的传统音乐中为后世公认的优秀典范作品;二是特指1750—1820年古典主义时期曼海姆乐派、柏林乐派和维也纳古典乐派的创作成果。在西方音乐史上,古典音乐主要指后者。
2、社会文化特质:强调人性解放,崇尚英雄主义,追求人权平等。它反映了该时期“启蒙运动”和“狂飙突进运动”的思想实质:“自由、平等、博爱”,关注人的本性和情感。
二、简述古典主义时期音乐的整体风格特征?
1、音乐从教堂步入宫廷,并逐步走向社会,走向民众。
2、音乐创作不再以巴罗克时期的复调手法为主,采用的是主调音乐形式。加强了旋律与和声的对应,建立起“主—下属—属—主”的功能和声进行。
3、确立曲式分段式结构原则,旋律不再采用巴罗克时期延绵不断、扩充的音型,而是以短小对称的2、4小节(也有3、5、6小节)为基本单位形成方整型乐句结构。音乐呈现出优美、简单、均衡的特征。
4、主题动机式发展,以主题间的对比取代巴罗克时期单一主题的模进发展。
5、“通奏低音”被明确的乐器记谱取代,使作曲家对乐器音色的体验更明晰。
6、追求客观的美,描绘自然界中的人挣脱对教堂中的神、宫廷中的君主的依恋,拓宽了音乐的表现范围和表现力。
7、音乐的重心移到新型的器乐体裁——交响曲、协奏曲、奏鸣曲、四重奏上。
这些变化对欧洲音乐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三、简述古典主义时期宗教音乐的发展状况?
宗教音乐发展到18世纪时已经衰败,音乐从教堂、宫廷走向市民阶层,以往的宗教体裁音乐出现在世俗的舞台上。宗教音乐特有的音乐体裁,如弥撒曲、经文歌、清唱剧等与当时歌剧音乐的创作几乎没有多大区别,它越来越深地受到世俗音乐,
巴赫去世后,路德教会的音乐迅速衰退,当时的北德作曲家多采用半宗教半世俗的清唱剧形式进行创作。18世纪下半叶最突出的宗教音乐作曲家是埃曼纽尔·巴赫和K. H.劳恩,后者的受难康塔塔《耶稣之死》(Der Ted Jesu,1755)一直到19世纪末仍然十分流行。值得一提的是,18世纪末最著名的宗教音乐作品出自莫扎特和贝多芬之手。
第一节古典主义时期歌剧的发展
四、简述格鲁克和他的歌剧改革?
格鲁克(Christoph Willibald von Gluck,1714-1787),德国作曲家,对意大利正歌剧的成功改革确立了他在音乐史上的重要地位。他的代表作品有:歌剧《阿尔西斯特》(Alceste,1767)、《伊菲姬尼在奥利德》(Iphigénie en Aulide, 1774)、《奥菲欧与优丽狄茜》(Orfeo ed Euridice,1762)等。
18世纪中期,佩格莱西(Giovanni Battista Pergolesi,1710—1736)的作品《女仆做夫人》(La Serva padrona)在巴黎上演,引起了音乐史上著名的“喜歌剧之争”,即意大利音乐与法国音乐到底孰优孰劣的争论。由此,对意大利正歌剧进行改革的呼声日趋强烈。歌剧应该怎样改革?是继续走正歌剧的路,不放弃返始咏叹调,还是来一次革命?当时有很多理论家对此进行了阐述,而既能从理论上提出批评观,又能在歌剧创作中实施自己的改革方案的人,当属德国的格鲁克。他改变了意大利正歌剧发展的状况,对歌剧发展,尤其对德国后世歌剧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格鲁克的改革强调,戏剧内容与音乐表达之间要达到一个更为合理的状态,他的观点适应了18世纪以来启蒙运动所追求的审美情趣。其改革主张主要体现在《伊菲姬尼在奥利德》和《奥菲欧与优丽狄茜》两部歌剧中,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音乐服从诗和剧情的需要,戏剧内容的阐释是第一要素。
2、放弃返始咏叹调的表达,删除一些不必要的花腔段落,并用有伴奏的宣叙调代替“清唱宣叙调”,咏叹调与宣叙调差别不大。
3、歌剧序曲成为歌剧的一部分,参与表达歌剧的内涵。
4、管弦乐在歌剧中根据内容的需要烘托剧情的发展,而不仅仅处于伴奏的地位。
5、减少独唱部分,加强乐队及合唱团的作用,舞蹈中也去掉了与歌剧内容不符的哗众取宠的片断。
五、简述喜歌剧的产生与发展?
18世纪20-30年代,在意大利正歌剧处于衰退状态时,出现了另一种歌剧形式——喜歌剧(opera buffa)。喜歌剧的最初形式是“幕间剧”(inter-mezzo),它是在正歌剧两幕之间穿插演出,内容上与正歌剧没有联系,常以风趣、幽默的恶作剧形式进行表演的一种短小剧目,以取悦观众为目的,使观众在欣赏严肃的正歌剧的间隙中,情绪得到片刻放松。幕间剧通常演10-15分钟,有两个角色和一个小乐队,后来这种幕间剧脱离正歌剧,成为一种与正歌剧相对应的喜歌剧形式。
在歌剧历史中,对喜歌剧的产生与发展的考察,通常涉及意大利、法国、英国和德国四个国家的情况,从这四个国家在喜歌剧方面各自特征的表现,我们可以较清楚地看到喜歌剧最初发展的状况。
在意大利,喜歌剧以带有民歌因素的歌曲或分节歌形式的歌曲充当咏叹调,并采用干念宣叙调形式,它的突出贡献在于:
叙调、咏叹调及二重唱,其中乌贝托的音乐唱段成为喜歌剧男低音(basso buffs)的经典唱段。18世纪中叶之后,喜歌剧在形式上得到扩展,加入了严肃、伤感的情节,与正歌剧的风格比较相近。
在法国, 喜歌剧被称为诙谐剧(opera comique),以巴黎喜歌剧院(Opera—Comique,Paris)的名字命名,它源于17世纪末法国集市上出现的一种以喜剧性的对话、流行的歌舞为主,掺杂着杂技、哑剧的表演形式。喜歌剧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需在此提及:1752年意大利喜歌剧团访问巴黎,演出的《女仆做夫人》引起了西方音乐史上有名的“喜歌剧之争”。争论的焦点是提倡平民文化还是弘扬贵族文化,这场争论最后导致法国喜歌剧的诞生。法国喜歌剧以对话代替宣叙调,以副歌歌曲代替剧中的大合唱,用法语表演。代表作品是格雷特里(A-F-M. Gretry ) 于1784年创作的《狮心王理查》(Richard Coeur de Lion)。
在英国,喜歌剧被称为民谣剧(ballad opera),是当时英国人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它源于1728年在伦敦上演的由盖伊(John Gay)撰写脚本,佩普什(Johann Pepusch,1667-1752)作曲的《乞丐歌剧》(The Beggar's Opera),该剧内容涉及当时伦敦街头罪犯猖獗的状况,带有政治讽刺的意味。英国民谣剧的表现手法不仅在形式上正面嘲讽了意大利歌剧,沉重打击了英国传统歌剧的创作,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迫使亨德尔不得不放弃传统歌剧的写作,转而从事清唱剧的写作。它以民歌、城市小调、流行舞曲为主,吸收了少量人们熟知的其他歌剧的咏叹调旋律,以对话代替宣叙调,用英语表演。代表作品即前面提到的《乞丐歌剧》。
在德国,喜歌剧大约产生于18世纪中叶,它被称为歌唱剧(Singspiel )。Singspiel原指正歌剧,后指有对话的喜歌剧,它更多地模仿法国喜歌剧或英国民谣剧,以大段德语对白作为发展剧情的手段,咏叹调常用德国歌曲(lied)的旋律,有浓郁的民间特色,剧本多从英国的民谣剧移植过来。代表作品是希勒(J. A. Hiller,1728-1804)于1766年用德国歌曲的曲调为当时流行的英国民谣剧剧本重新配曲而成的《魔鬼出笼》(Der Teufel ist los),这使他成为德国歌唱剧的先行者。
喜歌剧在某种意义上是对正歌剧的反叛,它倡导启蒙主义思想,追求“自然”的艺术表现。歌剧内容不再着眼于神话、历史、英雄等题材,而是以现实生活中的场景和普通人的小事情为主,演员不穿古装,穿时装,大多使用本国语言,音乐强调本民族的音调。各国的喜歌剧均形成了各自的名称和形式。
第二节古典主义时期器乐的发展
六、室内乐(chamber music)及其产生与发展?
1、含义:
原指西方贵族宫廷中由少数人演奏、演唱,为少数听众演出的音乐,它有别于当时的教堂音乐和戏剧音乐。
现在指由一件或几件乐器演奏的小型器乐曲,主要指重奏曲和小型器乐合奏曲,区别于大型管弦乐。
2、产生与发展:
室内乐大约于16世纪末产生于意大利。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它是一种小型器乐合奏形式。但如果从历史角度考察它,就会发现这种音乐形式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内涵。
16—18世纪初,当时的音乐被分为三大类:教会音乐、戏剧音乐和室内乐。当时的室内乐与教会音乐、戏剧音乐的表演场地和规模有所不同,它是在私人(贵族)家里表演的声乐或小型器乐曲,由于贵族们喜好音乐,他们常会找些志同道合的音乐人士一同演出,于是就形成了最早的室内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