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海关估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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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工作人员如何进行海关价值评估和税款计算

海关工作人员如何进行海关价值评估和税款计算

海关工作人员如何进行海关价值评估和税款计算海关工作人员在进行进出口货物的清关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确保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下,他们需要进行海关价值评估和税款计算,以确定货物的真实价值和适用的关税。

本文将介绍海关工作人员如何进行海关价值评估和税款计算的步骤和方法。

一、海关价值评估的步骤海关价值评估是指对进口货物的货物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旨在确定海关税和进口税的计算基础。

以下是海关工作人员进行海关价值评估的步骤:1. 申报文件审查:海关工作人员首先需要仔细审查进口商提交的申报文件,包括进口合同、发票、装运文件等。

他们要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判断货物价值的计算方法:根据货物的性质和进口商所使用的计价方法,海关工作人员将确定适用的计价方法,如事实价格、交易价格、可比性价格等。

3. 核实货物价值:海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与进口商、供应商和第三方进行交流,核实货物的真实价值。

他们需要确认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特性等信息。

4. 比对市场信息:海关工作人员会参考市场上类似货物的价格信息,与进口商所申报的价格进行比对,以确保价格的公平、合理。

5. 检查货运方式和附加费用:海关工作人员还需要考虑货物的运输方式、保险费、运费和其他附加费用,以计算出最终的货物价值。

二、税款计算的方法海关工作人员根据货物的价值和适用的关税率,进行税款计算。

以下是海关工作人员进行税款计算的方法:1. 确定关税分类:海关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关税编码系统对货物进行分类,以确定适用的关税税率。

这需要对货物的性质、用途和材料进行准确的描述和判断。

2. 计算关税金额:根据货物的价值和适用的关税税率,海关工作人员可以计算出关税的金额。

关税金额通常是货物价值乘以关税税率。

3. 考虑优惠政策和减免税:根据国家的贸易协定和优惠政策,海关工作人员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减免税的情况。

在计算税款时,他们要注意这些优惠政策,以确保税款的准确性。

4. 其他税款计算:除了关税,海关工作人员还可能需要计算其他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海关估价的基本原则

海关估价的基本原则

海关估价的基本原则:《关税条例》所规定的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不应讲参考价格简单作为完税价格使用。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海关参考价格由海关总署价格信息中心根据国内外的市场信息收集,汇总后上网发布,供全国海关依法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参照使用。

海关参考价格主要基础是同期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或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经海关审核不予接受时,可参照海关参考价格的主要作用是供审价人员参考,用以发现进口货物可能存在的价格瞒骗。

其次,当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低于海关参考价格,但经审核符合实际成交价格原则时,如其与参考价格的差幅未超过本级价格管理权限,各海关可自行审批,如超过本级价格管理权限,应按总署下发的海关参考价格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报批。

第三,如经审核,海关不能确定进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时,应按照《关税条例》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我国现行估价制度的不足之处:我国海关估价从1988年开始对若干货物实行“最低限价”管理办法,从1996年4月后统称为海关参考价格。

这一办法有效地打击了低瞒报价格的行为,但不符合国际惯例。

虽然《关税条例》已经明确了海关估价的基本原则是实际成交价格原则,参考价格的主要作用是供审价人员参考,用以发现进口货物可能存在的价格欺骗。

但在实际操作中,当进口价格的申报价格低于海关参考价格且超过规定幅度,经审核后符合实际成交价格原则时需要严格按规定逐级报批。

繁琐的内部审批环节往往影响正常货物的通关速度。

再加上对外缺少透明度,容易引起外界对海关工作的不满。

当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低于海关参考价格,经审核后怀疑不符合实际成交价格原则时,现场关员也往往难以找出货主成交价格不真实的证据。

执法难度的增大,容易引起外界对海关工作的不满,导致纳税争议和法律纠纷。

海关相关知识:海关估价的规则

海关相关知识:海关估价的规则

第⼀部分海关估价的规则 第⼀条 1.进⼝货物的海关估价应为成交价格,即该货物出售给进⼝国,并按第⼋条规定进⾏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的价格,但是: (1)对买⽅处置或使⽤的这些货物不得施加限制,但下列限制不在此例: ①进⼝国法律或政府机构所施⾏或需要的限制; ②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 ③货物价格⽆实质影响的限制。

(2)销售或价格不受某些不能确定的被估价货物的价值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3)卖⽅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得到买⽅对货物转售、处理或使⽤后的任何收⼊;除⾮按第⼋条的规定作出适当调整。

(4)买⽅和卖⽅没有关系,或当买⽅和卖⽅有关系时,按本条第2款为海关完税之⽬的成交价格是可以接受的。

2.(1)在确定第1款所指的成交价格是否可以接受时,在第⼗五条规定范围内买卖双⽅相互关系这⼀事实本⾝并不构成该成交价格不能接受的理由。

在此种情况下,对该笔出售的详细情况应进⾏审查。

如果买卖双⽅之间的关系不影响价格,该成交价格即应被接受,如果由于进⼝商或其它来源提供的消息,海关*有理由认为此种关系已经影响了价格,海关*应将此种理由通知进⼝商,并给他适当的机会作出反应。

如果进⼝商要求,海关*应以书⾯形式将其理由通知该进⼝商。

(2)在相互有关系的⼈之间的出售,其成交价格应予以接受,并且按第1款的规定对货物进⾏估价,只要进⼝商表明,这种价格⾮常近似于在同⼀时间或⼤约在同⼀时间的下列任何⼀种价格: ①向同⼀进⼝国⽆关系的买⽅出售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②按第五条规定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海关估价; ③按第六条规定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海关估价; ④向同⼀进⼝国⽆关系的买⽅出售的不同⽣产国的相同进⼝货物的成交价格,但被⽐较的任何两项交易中的卖⽅应视为彼此没有关系。

在实⾏前述检查时,应适当地考虑到在商业⽔平、数量和第⼋条所列诸因素等⽅⾯的明显差异,以及在出售中买卖双⽅没有关系时对卖⽅承担的费⽤与在出售中买卖双⽅有关系时对卖⽅并不承担这些费⽤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应当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适用本办法。

海关可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依法进行确定。

内销保税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准许进口的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的计税价格的确定,涉嫌走私的进出口货物、物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纳税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是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第一节进口货物计税价格确定方法第五条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六条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确定该货物的计税价格:(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五)合理方法。

纳税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申请调整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

第二节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第七条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本章第三节的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海关估价规则

海关估价规则
两案例的关键:
两案例中成交术语不同;
A公司对香港公司支付佣金; 都有安装调试及验收费,但A公司未列 明;
海关的处理依据:
海关依据的是估价方法的第2条:相同 商品交易价值法;
对B公司,海关认为其有申报不实的 嫌疑 --相同商品,报价不同,且差 距过大:
A.二者成交时间相差不多;
B.佣金的差异不致引起价格如此大差 异;
海关估价守则不适用的范围:
1.倾销进口的货物
即使有倾销行为存在,也不能通过高 估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来解决,而只 能用反倾销办法来解决。这就意味着 如果没有倾销存在,海关没有理由不 得因为进口货物的价格太低,而拒绝 估价和进口。
2.非商业进口
对于旅客物品或邮递进口物品,一般 制定简化程序。
3.非直接进口
同年6月设备到货。B公司以160万美 元的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海关受理 后对其申报价格产生怀疑,要求B公司 予以解释,B公司只是提供了一个简单 的书面说明,海关认为该说明不足以 支持B公司的申报价格,对其商品同样 征收209万RMB的进口关税。B公司 急于用货,缴税了事。
分析:海关对两公司的处理是否合理? 两公司的作法是否有不当?
主要包括暂时进口货物、进入到特定 地区的货物、从自由贸易区或加工保 税区进入到国内的货物、退运货物、 运输途中损坏货物等。
四、海关估价的规则与方法
(一)守则允许的估价方法 1.交易价值法
也称成交价格法 以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运保费作为选择性的调整因素
2.相同商品交易价值法 3.相似商品交易价值法 4.倒扣价格法或扣除法
2.完税价格Customs Value 海关根据货物申报价格审定的价格
二、《海关估价守则》的产生
(一)建立统一的海关估价制度 1.从海关按从价税方式对进出口商品进

WTO规则课后习题

WTO规则课后习题

WTO规则课后习题《WTO规则》课后习题第一章认识WTO1、GATT是调整缔约方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经济贸易关系方面相互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

它包括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方面贸易的协调和管理。

()2、关贸总协定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多边贸易协定,但其实质已经成为二战以后国际贸易领域内的名正言顺的国际性组织。

()3、GATT是一个妥协性产物,是一个充满“假设”、“但是”及漏洞的折中产物,一种软法律文件,从而对缔约方的法律约束力不强。

()4、GATT调整的对象和调整内容是所有的有形货物贸易方面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

()5、简答题:简述关贸总协定的作用和它的局限性。

6、WTO的前身是GA TT,WTO与GATT所管辖的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是WTO管辖的范围比GATT大一些。

()7、简述WTO与GATT的主要区别。

8、GATT协调各缔约方之间()方面的贸易政策和贸易关系的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

A.货物贸易B.服务贸易C.知识产权D.国际投资9、WTO协调各缔约方之间()方面的贸易政策和贸易关系的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

A.货物贸易B.服务贸易C.知识产权D.国际投资措施10、WTO所管辖的货物贸易规则,其实就是GATT1994。

()11、GATT1994所管辖的货物贸易规则,包括()A.汽车贸易B.农产品贸易C.纺织品与服装贸易D.金融服务贸易12、GATT与WTO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目标是建立双边贸易体系和区域经济贸易体系,后者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具活力、更加稳定、更加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

()13、简述WTO宗旨和目标。

14、GATT1994其实就是WTO的货物贸易总协定。

( )15、试述WTO成员应享受的基本权利。

16、试述WTO成员应承担的基本义务。

17、世贸组织的常设机构是什么?其职责是什么?18、世贸组织的组织结构有哪些?其主要职责是什么?19、总干事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行政领导,WTO赋予总干事至高无上的权利。

9不服海关估价

9不服海关估价

不服海关估价决定行政复议案一、案件基本情况2006年6月10日,科华外贸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某海关申报进口集成电路。

某海关经审核,发现其申报价格明显低于海关掌握的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或国际市场价格行情,遂于2006年6月11日制发《价格质疑通知书》,对申请人进行价格质疑,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经审查科华外贸公司提供的说明及相关资料,某海关认为不足以证明其申报货物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而且该海关还发现科华外贸公司代理的国内实际买方飞达科技公司与境外卖方香港飞达科技公司存在特殊经济关系且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的规定,某海关不接受该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

为充分交流双方掌握的信息,某海关与科华外贸公司进行了价格磋商。

某海关对科华外贸公司提供的价格信息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资料存在诸多瑕疵,不能作为估价的基础;由于科华外贸公司未能提供适用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以及构成倒扣价格法、计算价格法所需的相关可量化的数据,而某海关也未能掌握使用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和计算价格方法的相关价格资料,2006年9月20日,某海关依据《审价办法》有关规定,使用合理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并相应作出征税决定。

科华外贸公司不服海关上述估价征税行为,于2006年9月22日向该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作为国内实际卖方的飞达科技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了复议。

二、行政复议情况科华外贸公司与飞达科技公司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出的主要申辩理由是:1、被申请人认为飞达科技公司与香港飞达科技公司有特殊关系,因而影响成交价格,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2、申请人提供的报关单、厂商发票等证据可证实申请人申报价格的真实性。

3、海关估价未适用法律规定的估价程序,而直接采用合理方法估定完税价格,是违反程序的。

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本案有证据表明飞达科技公司的经营活动实际受到香港飞达科技公司的控制,而这种特殊经济关系影响了成交价格,被申请人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申请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排除了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价成交价格格估价方法、倒扣价格估价方法、计算价格估价方法的使用可能,最后以海关掌握的国内其他口岸相同型号规格产品的实际进口成交价格资料为基础,采用合理方法进行估价,作出了征税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应予支持。

海关对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及原则

海关对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及原则

海关对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及原则1. 海关对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主要采用市场调查法。

2. 海关会参考现有市场价格和同类设备的交易价格来确定进口旧设备的估价。

3. 如果市场上同类设备的价格难以确定,海关会与相关行业协会、专业评估机构等进行磋商,以获取更准确的估价数据。

4. 海关对进口旧设备的估价会综合考虑设备的品牌、型号、生产年限、技术状况等因素。

5. 海关通常会要求进口商提供详细的设备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以进行准确的估价。

6. 海关在估价时会对设备进行实地查验,以确定其实际状况和价值。

7. 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也会考虑设备的历史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

8. 海关在估价时会参考相关法规和政策,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9. 海关对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需要与国际通行规范和惯例保持一致,以确保国际贸易的公平和公正。

10. 在估价过程中,海关可能会与其他国家的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和信息共享,以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估价数据。

11. 海关在估价时会参考其他国家对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和原则,以确保结果的可比性。

12. 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还会参考设备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市场供求关系。

13. 海关对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也会考虑设备的残值和折旧情况。

14. 海关在估价时会参考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进行科学和准确的估价。

15. 海关在估价时会参考和分析进口旧设备的相关数据统计和市场调研报告。

16. 海关对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需要经过内部审查和外部验证,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公信力。

17. 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还会考虑设备的可行性和可用性,以判断设备对国家经济和产业的贡献价值。

18. 海关对进口旧设备的估价方法也会考虑设备的修复和升级成本,以确定设备的实际价值。

19. 在估价过程中,海关可能会进行市场调查和竞争情报收集,以获取关于进口旧设备定价的相关信息。

20. 海关在估价时需要保护知识产权,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协定。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估价的方法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估价的方法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估价的方法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估价的方法
海关估价,又称海关价格,它是海关按从价标准征收关税时,根据规定中国海关估价制度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海关估价准则,它对商品的估价主要有以下方法:
1、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其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应以该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再未能确定的,应以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仓储、营业费用及利润作为完税价格。

2、对一些特殊进口货物,如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的,应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对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类似的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对于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3、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总之,海关估价确定的完税价格除可以凭以计算税款外,还可作为对外贸易统计的依据,作为以价格为准的配额制或许可证制的计算依据以及征收进口环节的其他税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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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新《审价办法》及释义

海关新《审价办法》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章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第一节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方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节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节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四节特殊关系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五节除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以外的其他估价方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章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章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五章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章完税价格的审查确定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七章附则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附件:1—5署令〔2006〕148号2006-3-29主送机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署内抄送机关:署领导,署内各部门、各在京直属海关单位署外抄送机关:国务院公报编辑室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已于2006年3月8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2月31日海关总署令第95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和2003年5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02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牟新生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见下)主题词:进出口完税价格审定办法令分送: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务院公报编辑室。

我国海关估价

我国海关估价

D.计算方法 D.计算方法
定义:以发生在生产国的生产成本作为基 础的价格。 构成:一是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价 值和进行装配或其他加工的费用;二是 与向我国境内出口销售同级别或同种类 货物相符的利润和一般费用;三是货物 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 相关费用、保险费。
E.合理方法 E.合理方法
扣减因素: 扣减因素: 第一项: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 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 服务费用。 第二项: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 运输费用。 第三项:进口关税和国内税。 上述 三项扣除的前提必须是和进口货 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相区分,否则是 不能扣除的。
B.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 B.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 方法
我国海关估价规则和方法 简介
2005年5月30日 北京
一、海关估价制度的发展历史
1、海关估价的定义 指一国海关为了征收关税,根据本国法律 规定的统一的估价准则,确定某一进出 口货物的海关完税价格的作业程序。 2、国际海关估价制度的发展 布鲁塞尔估价公约、东京回合海关估价守 则、《WTO估价协定》
《WTO估价协定》要求海关估价遵循统 一、公平、中性的原则。 我国加入WTO起就全面实施了《WTO估 价协定》,并且已经将协定内容转化为 我国立法,使我国海关估价的法律法规、 工作模式、工作制度适应《WTO估价 协定》的要求。
特许权使用费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具备 三项条件:与进口货物有关、是作为进口货 物销售的一项条件、尚未包括在进口货物实 付或应付价格之中。 第六项:转售收益 上述所有的调整因素计入到实付或应付价格中 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这些调整因素的价 值或费用必须由买方负担、未包括在进口货 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中、以客观量化的数据 资料为依据。如果没有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 海关可以不采用成交价格的方法而依次采用 其他估价方法估价。

国际贸易学各章的知识点

国际贸易学各章的知识点

国际贸易学各章的知识点第一章导论,主讲范爱军教授(博导)重点难点: 1、国际贸易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2、国际贸易的各种基本概念。

3、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相比有何特点? 4、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知识点:1.出口依存度: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贸易额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2.间接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没有直接发生贸易关系,而是通过第三国买卖商品的行为。

3.转口贸易:是间接贸易的主要表现形式。

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方进行贸易,对第三国来讲,属转口贸易。

即使有些商品是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的,但只要两国之间并未直接发生贸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商人分别与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的贸易关系,这种活动仍然属于转口贸易。

4.贸易条件指数: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间的比率。

第二章国际贸易的历史与现状,主讲范爱军教授(博导)讲授重点难点:1、国际贸易发展的历史。

2、当代国际贸易的新特点。

知识点:1.国际贸易产生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是经济条件,即社会生产力水平有了较大发展,能提供交换用的剩余产品;第二是政治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人类发展到奴隶社会之后,才同时具备了这两个条件。

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的国际贸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是指16世纪至18世纪中叶的资本原始积累和工场手工业大发展时期。

这一时期的国际贸易既表现出了开拓性,也表现出了掠夺性。

3.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国际贸易:这一时期欧洲主要国家先后发生了产业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建立了资本主义大机器工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到确立。

大机器工业的建立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迅猛提高,社会产品快速增加,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

4.当代国际贸易的新特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中,虽然还不断爆发地区性的局部战争,但总体上看,世界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与发展时期。

特许权使用费海关估价

特许权使用费海关估价

特许权使用费海关估价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一方作为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项技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与他人签订合同,授权其使用,并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

海关估价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估计价值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就特许权使用费的海关估价进行详细阐述。

特许权使用费在国际贸易中十分常见,许多企业通过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技术或品牌,以获得额外的收益。

这种授权的费用通常会包括一笔初始授权费和一定的Royalties(特许权使用费)。

初始授权费是一次性支付的,用于购买授权使用权;而Royalties是根据授权期限、销售额等因素按比例支付的费用。

海关估价是进口和出口货物要进行清关的必要步骤之一、在特许权使用费方面,海关估价通常会对其进行评估,目的是确保进口商或出口商报关的价值真实、准确,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估价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完成:1.商品归类:海关首先要对特许权使用费进行归类,确定其所属的商品类别。

不同商品类别的海关评估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2.商品价值评估:根据特许权使用费的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海关会对特许权使用费进行评估。

具体评估标准可能包括合同金额、特许权使用期限、使用范围、销售额等因素。

3.评估方式:根据不同情况,海关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估价,如根据进口商出示的合同文件评估价值,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估算,或者使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4.检查与核实:海关可能会要求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以核实特许权使用费的价值。

这可能包括特许权合同、销售报告、财务报表等。

5.税务处理:特许权使用费通常需要根据相关的税务规定进行处理。

海关可能会根据特许权使用费的回报进行税务计算,并将其加入货物的总价值中进行计算。

海关估价方法

海关估价方法

海关估价的规则与方法 《海关估价守则》允许的估价方法 5.估算价值法 计算价值包括:生产该进口货物所使用的 原材料和制造或其他加工的成本或价值; 向境内销售同级或同类货物的通常利润和 管理费用;将进口货物运输到进口港口或 进口地点起卸前的费用及保险费。

海关估价的规则与方法 《海关估价守则》允许的估价方法 6.顺序类推法 如果使用上述方法均无法确定海关估价 ,海关可以根据进口成员的现有资料,用 其它合理的方法加以确定。并且, 如果进 口商有要求,就应将所确定的海关估价和 所使用的方法以书面形式告知进口商。
• 如果买方支付了一些费用,但这些 费用并未包含在货物单据或发票价 格中,为得到成交价格,进口方海 关应将这些费用计入买方的实付或 应付价格中。
应计入价格的费用 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包装和集装箱的成本和费用 3)买方免费或减价提供用于进口货物生产的商 品及服务 4)专利费和许可费用 5)由于转售或使用进口商品给卖方带来的收益 6)假如以到岸价进行海关估价,运输、保险以 及与进口地点有关的收费
海关估价的规则与方法
《海关估价守则》允许的估价方法 2.相同商品交易价值法 第2条第1款:如不能按第一条的规定确定 货物的海关估价,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
时向同一进口国输出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 格即为该货物的海关估价。
• 所谓相同货物指在各方面相同:包 括其物理性能、质量、信誉。如果 表面上具有微小差别的其它货物, 不妨碍被认为符合相同产品的定义 。 • 如果具有两个以上相同产品的成交 价格时,应采用其中最低者来确定 应估商品的关税价格。
《海关估价守则》允许的估价方法
《海关估价守则》按使用的顺序,具 体规定了六种估价方法,并规定只 有在前一种方法不足以进行估价时 ,才能使用后面一种方法,以此类 推。但当进口商提出要求时,可以 把第四种和第五种方法颠倒使用。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经海关审查确定的完税价格,称为海关估定价格。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经货主(或申报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需按本国关税法令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或估定其完税价格。

那么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方法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一、海关通常使用估价方法1.实际成交价格:根据商品出口到进口国对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价格,这通常是发票上的价格;2.相同产品的成交价格:与应估商品同时或几乎同时出口到同一进口国销售的同类商品的价格,包括其物理性能、质量、信誉等;3.类似商品成交价格:应估商品同时或几乎同时出口到同一进口国销售的类似商品的成交价,尽量与应估商品比较各方面不完全相同,但它有相似特征,使用同样的材料制造,具备同样的效用,在商业上可以互相替代的商品。

在确定时应考虑包括该货物的品质、信誉、现有的商标等。

4.倒扣法:以进口商品,或相同、类似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时的价格为基础减去有关的税费后所得的价格。

倒扣的项目有代销佣金、销售利润和一般费用、进口国国内的运费、保险金、进口关税和国内税等。

5.估算价格:以制造该进口商品的材料、零部件、生产费、运输和保险费用等成本及销售进口商品所产生的利润和一般费用为基础进行估算的完税价格。

6.顺序类推法:当以上任何方法都不能确定海关估价时,应通过采用与本协议的原则或总协定第七条精神相符合的.合理方法在进口国可得到信息的基础上加以确定。

二、进口旧机械海关审价判断方法1.已经使用多少年,还可以使用多少年;2.新机购买时的价值,提供原价发票,原价资料;3.如海关对机器的价格有些模糊,这时会调出口岸3个月内有无同类型的设备进口,做为参照4.总海关系统调出中国境内是否有进口同样的机器设备,以此作为依据;5.二手设备进口报关核价的一个初步公式:新机的价格-{新机*0.9}*(已使用年限/共能使用多少年限)设备的重量*USD5-8/KG 延伸阅读: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WTO:解读入世规则-第八章

WTO:解读入世规则-第八章

第八章海关与贸易管理规则一、海关估价规则1. 海关估价规则:海关估价是指一国海关根据法定的估价标准和程序为征收关税对进出口货物确定的一种完税价格的行为或过程。

海关关税是从价税的产物。

2. 海关估价协议内容---宗旨与适用宗旨:对货物估价应尽可能是成交价格,估价程序应该普遍适用,且估价程序不应用来对付倾销。

(统一性和一致性)适用:商业意义上正常进口货物。

(即倾销或补贴货物的进口、非商业进口、非直接进口等都不适用。

)3.海关估价方法(6种):应该严格按照顺序,只有前一种不适用才可以用接下来的,但是倒扣价格和计算价格两个的顺序可以互换。

1)以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A.成交价格是在进口商实付价格上加上佣金费、包装物、买方提供的材料、买方支付的专利费等等的费用(和会计的在途物资等的成本计算是一样的。

多余的不要加进去。

)B.符合条件:①买方对进口货物的使用和处置不受限制②卖方不得在买方购买进口货物时设定影响销售或价格的条件③买方不得将对货物的转售、处置或使用产生的收益直接或间接返回给卖方,除非对成交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④买卖双方不存在特殊关系2)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相同货物是指在同一或大致相同时间进口的、与估价货物相同的另一宗已经被海关估价确认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相同即在所有方面都相同相同,还要是同一国家同一厂商生产的。

3)以类似货物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类似货物是具有类似特性和类似组成材料。

条件是可以起到相同作用,在同一国由同一厂商生产的。

4)以倒扣价格确定完税价格:倒扣价格是在进口国国内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产生的价格。

即在销售价格上扣除发生的佣金、利润、保险等相关费用。

5)以计算价格确定完税价格:已发生在生产国本国的成本计算6)以“回顾”方法确定完税价格----即前五种都不适用是海关自行在宗旨基础上估价。

4. 禁止使用海关估价方法的:进口国生产的货物的国内售价,海关在两种备选价格中选用较高的价格;货物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价格;想通或类似货物的计算价格以外的生产成本价格;出口到其他国家的销售价格;最低限价;五段的或虚假的价格二、原产地规则1. 原产地规则问题:原产地是货物的身份,在现代贸易中已经与非关税壁垒结合起来了,所以要确定规范的原产地规则。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1号--对海关进出口货物进行估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1号--对海关进出口货物进行估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1号--对海关进出口货物进行估价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2.01.04•【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1号•【施行日期】2002.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5号--废止的海关公告目录》(发布日期:2007年8月16日实施日期:2007年8月16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1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海关已全面实施《WTO估价协定》,为规范海关估价行为,增加透明度,根据200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从2002年1月7日起,对经海关审核不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价格的,海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重新审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海关就如何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做出书面说明,海关将以《海关估价告知书》(见附件)的形式将估价理由及估价方法书面告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00二年一月四日附件海关估价告知书(样式)经营单位:估价告知书编号:┏━━━━━━━━━━┯━━━━━━━━━┯━━━━━━━━━━━━━━━━┓┃进出口岸│海关编号│申报日期┃┠──────────┼─────────┼────────────────┨┃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贸易方式┃┠──────────┴───────┬─┴────────────────┨┃规格型号│原产国(地区)┃┠──────────┬───────┴─┬────────────────┨┃申报单价│成交方式│数量及单位┃┠──────────┴─────────┼────────────────┨┃收(发)货单位│合同协议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不予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价格;同时根据《审价办法》______________┃┃的规定,对所进(出)口货物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估价。

海关估价复习重点

海关估价复习重点

海关估价复习重点神奇复习法-海关估价格经货主或其代理⼈向海关申报后,⼀国海关为了征收关税和其他⽬的,根据统⼀的价格准则,确定货物价值的过程。

(2)海关估价的⽬的:征收关税、保证估价的公平性(3)海关估价的依据:价格准则(4)海关估价的对象:主要是有形的进⼝货物(5)海关估价的主体:买卖双⽅和海关海关估价是伴随着从价税的产⽣和发展两者都是确定商品价值或价格的过程。

2、区别:(1)主体不同。

商业估价的主体是买卖双⽅;海关估价的主体除买卖双⽅外,还包括海关。

(2)客体不同。

商业估价客体是买卖双⽅要进⾏交换的商品;海关估价客体是所有进出⼝商品,包括⾮交易的物品,如礼品,展览品等。

(3)⽬的不同。

商业估价的⽬的是为了交换、买卖;海关估价的⽬的主要是对有关物品征收关税,为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服务。

(4)标准不同。

商业估价多样和灵活的标准;海关估价统⼀的估价标准。

不同等级货物的从价税优于从量税的优点:1、不同等级货物的关税税率不同、税负⽐较合理。

2、能够⾃发地随价格的波动⽽变化。

3、便于国际间关税⽐较,并为关税谈判提供依据。

海关估价的作⽤×⼀、海关估价是海关找谁⼯作的前提;最原始、最基本的作⽤。

⼆、海关估价是执⾏关税政策的重要⼿段。

有利于防⽌偷漏税是⾮关税壁垒:1. 过⾼估价I. 税率不变时关税税额增加II. 税率下降时关税税额下降减少2. 复杂的估价程序3. 价值定义不易理解三、海关估价在贸易、统计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

四、海关估价在⾏政、外汇管理等领域也起到⼀定作⽤。

许可证、配额、原产地(从价百分⽐)低估进⼝货物的价格1、对税收的影响低估进⼝货物价格,直接减少关税收⼊及进⼝环节其他税费。

2、对外贸管理的影响可使进⼝商获得更多进⼝额度,进⽽影响该国的对外贸易管制。

3、对外资管理的影响低估进⼝货物价格,剩余货款以股票结算,会为外国公司接管国内公司提供机会。

低估出⼝货物价格1、对关税的影响(1)对不征收出⼝关税的国家,低估出⼝货物价格⽆关紧要。

第九章 关税的核算 《税务会计》PPT课件

第九章  关税的核算  《税务会计》PPT课件
税务会计
第9章
关税的核算
9.1 关税核算的基本规定
9.1.1 关税的类型
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各不相同,关税制度的规定也不相同。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可将关税 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三)以进口 货物的输出 国的差别待
遇为标准
• 1.互惠关税。 • 2.普惠关税。 • 3.特惠关税。 • 4.报复关税。
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确定。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销售给境外的离岸价格(FOB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9.1 关税核算的基本规定
9.1.5 关税的减免优惠
我国海关法规定,减免进出口关税的权限属于中央。在未经中央许可的情况下,各地海关不得擅自减免关税。 关税的减免主要有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3种类型。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已包括下列费用,且能单独分列的,可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 (1)进口人向其境外代理人支付的佣金。 ➢ (2)卖方付给买方的正常价格回扣。 ➢ (3)工业设施、机械设备类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基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等费用。 2.进口货物运费和保险费的计算。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FOB)成交的,应该另加该项货物从境外发货口岸或境外交货口 岸运达我国境内目的口岸前实际支付的运费、保险费。其计算公式为: 【例9—1】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货物1000吨,进口时申报价格(FOB)为US$60 000,运费每吨US$30,保 险费率2%,外汇牌价为US$100=RMB¥650。该批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如下: ➢ (1)将申报的美元离岸价格折算成人民币:60 000×6.5=390 000(元) ➢ (2)计算运费并将其折算成人民币: 1 000×30×6.5=195 000(元) ➢ (3)该批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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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设备关税率为14%,设备5月份 该设备关税率为 %,设备 月份 %,设备 到货后缴纳关税约为: 到货后缴纳关税约为: 180×8.3×14%= × × %=209万RMB. 万 . %= B公司从 国H公司进口同样一套设 公司从G国 公司进口同样一套设 公司从 合同总价为CIF中国某港口 中国某港口160 备,合同总价为 中国某港口 万美元,其中包含16万美元的 万美元的H公 万美元,其中包含 万美元的 公 司人员来华进行设备安装, 司人员来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和 验收的费用. 验收的费用.
相似点:价格构成因素中都包括了通常的运费,保险 相似点:价格构成因素中都包括了通常的运费, 即运输合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负责订立; 费,即运输合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负责订立;交 货地点均在出口国的约定地点; 货地点均在出口国的约定地点;出,进口清关责任 划分都是出口方负责出口,进口方负责进口通关; 划分都是出口方负责出口,进口方负责进口通关; 风险在交货地点交货完成而转移给买方,而运费, 风险在交货地点交货完成而转移给买方,而运费, 保险费却延展到目的地( 保险费却延展到目的地(港). 不同点: 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海运 不同点: CIF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海运,内河航 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海运, 却适合任何运输方式, 运),CIP却适合任何运输方式,即包括内陆出口业务. 却适合任何运输方式 即包括内陆出口业务.
第九章 海关估价规则
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 相关概念: 相关概念: 申报价格与完税价格,发票价格, 申报价格与完税价格,发票价格, 离岸价格,到岸价格,实际价格, 离岸价格,到岸价格,实际价格, 正常价格, 正常价格,实际成交价格 海关估价如何达到非关税壁垒的 保护目的? 保护目的? 海关估价的方法
海关估价守则的宗旨, 三,海关估价守则的宗旨,原则 与适用范围
(一)宗旨 建立统一的海关估价制度以消除 或减少海关估价对国际贸易的不利影 响 (二)原则 公平,统一, 公平,统一,中性 (三)适用范围 正常进口 进口货物 正常进口货物
海关估价守则不适用的范围: 海关估价守则不适用的范围: 不适用的范围 1.倾销进口的货物 倾销进口的货物 存在倾销:不能通过高估货物完 存在倾销: 税价格的方法来解决, 税价格的方法来解决,而只能用 反倾销办法来解决. 反倾销办法来解决. 不倾销:海关不得因为进口货物 不倾销: 的价格太低,而拒绝估价和进口. 的价格太低,而拒绝估价和进口.
应扣除的费用: 应扣除的费用: 1)进人到进口国关境后产生的运 ) 费 2)进口之后产生的建设,装配, )进口之后产生的建设,装配, 安装, 安装,维护或技术援助方面的费 用 3)进口国的关税和国内税收 ) 4)由独家代理商和经纪人获得的 ) 买货佣金和特别折扣, 买货佣金和特别折扣,应排除在 外
五,我国现行的海关估价方法
以进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 以进口货物的" 为估价基础; 格"为估价基础; 进口货物运保费应计入完税 进口货物运保费应计入 应计入完税 价格; 价格;
应计入价格费用 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 2)包装和集装箱的成本和费用 ) 3)买方免费或减价提供用于进口货物生 ) 产的商品及服务 4)专利费和许可费用 ) 5)由于转售或使用进口商品给卖方带来 ) 的收益 6)假如以到岸价进行海关估价,运输, )假如以到岸价进行海关估价,运输, 保险以及与进口地点有关的收费
专家组注意到,《海关估价协议》规 专家组注意到,《海关估价协议》 ,《海关估价协议 定,关税应当根据进口货物的交易价 格计算,而交易价格则是" 格计算,而交易价格则是"产品进口 时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 时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如 果阿根廷当局认为进口商申报不实, 果阿根廷当局认为进口商申报不实, 可根据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或给予相应 处罚. 处罚.但如果因为怀疑进口商申报价 格不实而违反关税约束义务, 格不实而违反关税约束义务,这是 海关估价守则》所不允许的. 《海关估价守则》所不允许的.
同年6月设备到货. 公司以 公司以160 同年 月设备到货.B公司以 月设备到货 万美元的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 万美元的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 海关受理后对其申报价格产生怀 要求B公司予以解释 公司予以解释, 公司 疑,要求 公司予以解释,B公司 只是提供了一个简单的书面说明, 只是提供了一个简单的书面说明, 海关认为该说明不足以支持B公司 海关认为该说明不足以支持 公司 的申报价格, 的申报价格,对其商品同样征收 209万RMB的进口关税.B公司急 的进口关税. 公司急 万 的进口关税 于用货,缴税了事. 于用货,缴税了事.
海关的处理依据: 海关的处理依据: 海关依据的是估价方法的第2条 海关依据的是估价方法的第 条: 相同商品交易价值法; 相同商品交易价值法; 公司, 对B公司,海关认为其有申报不 公司 --相同商品 相同商品, 实的嫌疑 --相同商品,报价不 且差距过大: 同,且差距过大: A.二者成交时间相差不多; 二者成交时间相差不多; 二者成交时间相差不多 B.佣金的差异不致引起价格如此 佣金的差异不致引起价格如此 大差异; 大差异;
美国方面认为,阿根廷计算最低特 美国方面认为, 别进口税的依据是" 别进口税的依据是"平均进口价 格",实际上是根据美国市场价结 算的, 算的,而出口价格往往低于美国国 内市场价格, 内市场价格,这样计算的结果必然 会造成实际征收的税率会超过35%. 会造成实际征收的税率会超过 %.
美国方面举例子说明,阿根廷对足 美国方面举例子说明, 球鞋的进口税率是20%, %,按其计税 球鞋的进口税率是 %,按其计税 法计算出的最低进口税是3.5美元 美元. 法计算出的最低进口税是 美元. 因此,如果一双鞋的出口价格是5 因此,如果一双鞋的出口价格是 美元,实际上的税率就达到70%, 美元,实际上的税率就达到 %, 而任何一双价格低于10美元的鞋被 而任何一双价格低于 美元的鞋被 实际征收的税都会超过35%. 实际征收的税都会超过 %.
2.非商业进口 非商业进口 对于旅客物品或邮递进口物 一般制定简化程序. 品,一般制定简化程序. 3.非直接进口 非直接进口 包括暂时进口货物, 包括暂时进口货物,进入到 特定地区的货物, 特定地区的货物,从自由贸易区 或加工保税区进入到国内的货物, 或加工保税区进入到国内的货物, 退运货物,运输途中损坏货物等. 退运货物,运输途中损坏货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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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守则》禁止的估价方法 )《守则》 守则 (三)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 P164 (四)《守则》对进口商权益的保 )《守则》 守则 护规定
1.不同进口商对同一商品申报价格 不同进口商对同一商品申报价格 存在差异的情况客观存在, 存在差异的情况客观存在,并允 许其对海关估价不实进行申诉; 许其对海关估价不实进行申诉; 2.如发生估价延迟,进口商有权先 如发生估价延迟, 如发生估价延迟 交保提货; 交保提货; 3.有权要求海关为其保守商业机密; 有权要求海关为其保守商业机密; 有权要求海关为其保守商业机密 4.对海关的错误行为提起申诉或法 对海关的错误行为提起申诉或法 律诉讼. 律诉讼.
,《海关估价守则 海关估价守则》 二,《海关估价守则》的产生
(一)建立统一的海关估价制度 1.建立统一的海关估价制度的原因 建立统一的海关估价制度的原因 国际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多样; 国际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多样 成交价格多样; 防止申报人主观上的低报,漏报, 防止申报人主观上的低报,漏报, 瞒报,偷报与客观上的错报; 瞒报,偷报与客观上的错报;
案例二: 案例二: A公司通过香港 公司从 国H公 公司通过香港X公司从 公司通过香港 公司从G国 公 司进口一套设备,合同总价为CIP 司进口一套设备,合同总价为 中国某内陆城市180万美元. 万美元. 中国某内陆城市 万美元 合同价包括H公司派人来华进行 合同价包括 公司派人来华进行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的费用,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的费用,但 在合同中未单列. 在合同中未单列.
四,海关估价的规则与方法
(一)守则允许的估价方法 1.交易价值法 交易价值法 也称成交价格法 以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以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运保费作为选择性的调整因素
2.相同商品交易价值法 相同商品交易价值法 3.相似商品交易价值法 相似商品交易价值法 4.倒扣价格法或扣除法 倒扣价格法或扣除法 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 国内市场批发价 1 + 进口优惠价 + 20 5.估算价值法 估算价值法 6.顺序类推法 顺序类推法
(二)海关估价制度的建立过程 1.1947GATT第7条的"实际价格" 条的" 第 条的 实际价格" (actual value) ) 2.1950《布鲁塞尔估价定义》的 《布鲁塞尔估价定义》 正常价格" "正常价格"(normal price) ) 3.1994海关估价守则的"实际成交 海关估价守则的" 海关估价守则的 价格" actual transportation price 价格"
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的手段,高 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的手段, 估进口货物价格, 估进口货物价格,以保护国内市 场;
在关税壁垒逐渐被非关税壁 垒替代的时代, 垒替代的时代,利用海关手续 的隐蔽性与复杂性, 的隐蔽性与复杂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更易对进 口货物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 口货物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
2. 统一的海关估价制度的作用 公平, 公平,公正和中性的海关 估价制度, 估价制度,能规范各国的海关 估价行为, 估价行为,避免武断或虚构的 海关估价. 海关估价.
该案的专家组指出,既然最低特别进 该案的专家组指出, 口税是根据所谓的"有关国际价格" 口税是根据所谓的"有关国际价格" 计算的,在进口价格低于" 计算的,在进口价格低于"有关国际 价格" 价格"时,实际征收的税率就会超过 35%.即使某一产品的最低特别进口 %.即使某一产品的最低特别进口 %. 税率低于35%, %,如果该产品的进口价 税率低于 %,如果该产品的进口价 格大大低于"有关国际价格" 格大大低于"有关国际价格",其实 际税率仍可能超过35%.由此可见, %.由此可见 际税率仍可能超过 %.由此可见, 按照这种作法,在许多情况下, 按照这种作法,在许多情况下,实际 征收的税率是超过了35%. 征收的税率是超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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