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无障碍设计的方法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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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无障碍设计的方法和分析
摘要:无障碍设计是整个设计体系中的一部分,就其本身而言并不复杂。本文对住宅建筑无障碍设计的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无障碍设计
现代社会要求和谐发展,因此,在住宅建筑设计中,需要更加注意弱小群体的住宅需求,为行动不便及伤残人士创造更加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
一、住宅建筑外部环境的无障碍设计
1.步行通道
步行通道为小区主要道路之一,是人们出行所必需的道路,为了保证残疾人士的出行,在各种出入口位置必须设置缘石坡道。在已适用住宅中,社区内的流通十分重要,所以更加需要对残疾人士的通行予以保障,步行通道必须控制最大的纵向坡度为1:20(5%)、横向坡度1:50 (2%),当有一段步行通道坡度较陡时,必须进行无障碍坡道设计,使轮椅能够顺利通行。在坡道设计中为了能够保证轮椅的通行,最大的坡度为1:12,这样使残疾人士在没有帮助之下依然能够使用。
2.居住区内的便利设施
如果残疾人租用或购置了一个多户住宅楼中的房子,他便具有用户的使用权,但是如果仅仅是平常的设置,将无法满足残疾人士的正常使用。通过无障碍设计,公众设施中每一种类型至少有一件可以供伤残人士使用。这包括游泳池、游戏场地、野餐区或其他娱乐及服务设施,这样既提高了残疾人士的舒适感,也保障了残疾人士的安全。
3.入口设施
在已适用住宅内,所有公用设施都应该是随手可用的,除了要满足如报箱、洗衣房、垃圾间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外,还应完善对无障碍入口的设计。电梯使用方面,不但要满足残疾人士上下电梯的需求,而且无障碍设计还要能够方便残疾人士出入各楼层。在无电梯的建筑内,出入口也必须进行无障碍设计,居住单元内也应保障残疾人士的通行,使他们能够在不需要任何帮助的情况下,自主进行上下楼的行进。如果底层住户不分享楼梯间和建筑入口,应有一条从这里可及单元入口并通往公共设施的方便路线,从而使伤残住户能够访问邻居以及必要时提供相互帮助。
4.厨房
厨房是住宅设计中的一个要点,可以对迁入住户中一部分人的需求进行改装。在满足正常人使用的同时,更要满足不同类型的伤残人士的使用,因为伤残
人士的需求远比正常人多很多。
在可使用住房内,带洗涤池和操作台的橱柜应设计为前部及底部可拆空,能够满足轮椅或坐着工作的人将腿放入其中。根据轮椅的尺寸及人体学的原理,可将这两个区域的原柜台顶高914mm,降低到711mm~813mm。虽然有些可及性规范里制定的厨具高度为864mm,但这一高度并不真正恰当。站着工作的人需用889~914mm高的柜台。坐下时,大多数厨房工作需要柜台尽量接近膝高。位于710mm处38mm厚的台板,基本上已低到足以容纳高大的人将膝盖伸入下方。有些轮椅有可拆的双臂,有些有台面形的双臂可以贴紧柜台,还有些轮椅的臂不能拆卸。柜台高度降低到711mm时,有固定臂的轮椅其臂靠必须位于柜台后。许多使用这种轮椅的残疾人宁愿在一个高度大于最佳值的柜台上工作,而其高度须能让轮椅臂在柜台下面滑动。因此,711mm高度能提供一个较低的工作表面和容膝空间,而813mm高度则提供了容纳轮椅双臂的空间。[1]理想的是,为了适应不同的情况,柜台的可变高度应在711~914mm之间。在可适用的厨房里,残疾人使用的水池和操作台前面外观与普通的并无不同,需要靠近时只要卸下面板即可。柜台本身必须密缝,降低时只需挪位而不必锯切。这样有效的保证了轮椅使用者的便利。
5.卫生间
在已适用住宅中,卫生间是居住单元内另一个必须考虑各种特殊需求而要进行调整的区域。一般而言卫生间的器具和门道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空间供轮椅出入,并且对于卫生间空间有严格的要求,必须保证1.5米的轮椅可回旋半径,各种洁具的摆放也应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便器的摆放位置,其相对应的周边墙面必须添加无障碍抓杆的设置,而无障碍的抓杆必须安装在不间断的墙面上,抓杆长度应满足一般需要。在可适用单元内厕具高度可以是至坐位顶常规的394mm 或406mm至坐位顶。
在有伤残人或老年人住入的单元里,须将432~483mm作为墙挂器件的高度。浴缸或淋浴都可进行调整,并应设置单独的淋浴间,使残疾人士通过手持喷水装置和抓杆来进行自我清洁。[2]在已适用住房内任何类型的淋浴分隔间都不得有边槛。没有边槛,便可向轮椅使用者提供额外的操作空间,使他们可以更方便使用有限的卫生间空间。
二、对无障碍设计以及实施的思考
1.规范及使用
与欧美日及香港所执行的无障碍设计规范相比, 我国的规范偏重于实用性, 较为详实和全面, 便于直接参考和引用。但其不足的方面是分块过碎, 条文性过强, 设计者往往会把很多的精力致于满足条文需求而忽视了无障碍设计的基本目标和整体的协调性, 同时, 过细的条文要求有时反而会限制在特殊条件下实施无障碍环境设计的灵活性。
设计人员只有通过深入的研究, 把握残疾人的行为特征和适用要求, 才能结合实际理解规范中的各项条文所要达到的目的, 也就能更加灵活地运用规范甚至能对规范不适用的条文做出调整。[3]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实际的使用, 无障碍设计检验的标准也是来自于是否真正对残疾人有价值, 一个完全满足设计规范要求而无实际利用价值的设计作品将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2.设计与实施
随着我国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日益重视, 在设计过程中通过法律的保障和规范的推广, 无障碍设计已经成为建筑设计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 绝大多数的建筑和城市设计已经充分的考虑了无障碍设计内容, 但我在设计过程中却深深地感觉到了设计与具体实施间存在着较大的反差, 这种反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设计思想和技术保障间的反差。在设计中选择的有些产品国内市场目前没有成型的成套产品, 那么就需要进口, 而进口产品不菲的价格会使大多数建设项目望而却步, 这样, 设计者进行的人性化无障碍设计就会因资金原因在实施时大打折扣或者只做出表面文章难于使用。因此, 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设计与实施间的另一个反差来自于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实际利用。无障碍设计在建成后被挪作他用或被废弃的现象比比皆是, 盲道被占是国内各个城市普遍存在的现象。[4]此外, 残疾人卫生间被改为开水间, 残疾人停车位被占用, 为残疾人提供的电子设施成为摆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从根本上而言, 这些现状的改进要通过国家行政部门大力监督来实现。
3.新建与改建
我国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的大部分条文都是针对新建项目而言的, 而对于整个社会来说, 存在着大量的已经建设完成但没有考虑无障碍环境的建筑。[5]对于这些建筑来说,需要通过改造的途径来尽量满足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如果单纯的以规范规定来要求改建项目, 往往会因为投资太大或不具可实施性而无法实现, 因而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改建条文来指导相关的建设。改建条文应更加重视现实条件的制约, 在可能的情况下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三、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只有充分感知各类残疾人的基本行为特征和心理感受,才可以对其环境与健全人进行协调,针对不同性质的建筑制定相对合理的设计方案。
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的建筑无障碍设计定会朝着形态多样性、界限模糊性和层面多元性的方向发展。设计的无障碍性将逐渐被设计的通用性所取代,就是任何人,无论是残疾人还是健全人,都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其需要使用的设施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