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论述题-14页word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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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对策方法
•(一)分子策略:增加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以提高资本金总额
•1、增加核心资本
•(1)财政注资
•财政注资是由国有商业银行国有独资的性质决定的,即国家财政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切块或选择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2)利润留成
•利润留成即从利润中留存积累,通过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但是这必须以商业银行拥有较高的利润为前提。
•(3)从股票市场募集资本金
•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上市融资是商业银行扩大资本规模的基本途径。
•(4)营业税返注
•除了直接注资外,政府还有一种间接注资方式,即营业税返还。目前看来,我国商业银行承担着较高的税赋。因此有必要降低商业银行的营业税及附加。
•2、增加附属资本
•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在银行资本金中的比重极低,因此通过增加附属资本来提高资本充足比率操作空间应该很大:
•(1)增提准备金
•准备金分为普通准备金和特殊准备金,普通准备金是用于防备目前尚不能
确定的损失的;特殊准备金是用于弥补某类特别资产或已知负债所遭受的确定损失的。
•(2)发行长期金融债券
•从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我国现实情况分析,目前通过发行长期次级金融债券补充国有商业银行附属资本是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可行途径之一,它不仅可以增加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还能够促使其增强资本金管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二)分母策略
•降低风险资产主要两种途径,一种是调整资产的风险分布结构;一种是从整体上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贷款的不良比率。
•1、调整资产的风险分布结构
•由于目前国内银行业实行的是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架构,而且境内资本市场上可以运用的资本工具又非常有限,因此国内商业银行的资产投向比较单一。首先表现在信贷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另外,为提高资本充足率,许多银行采取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形式,信贷资产从表内转到表外,以达到降低风险资产的目的。
•2、降低资产的不良率
•大量的不良贷款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风险资产较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不良贷款不仅使风险资产增大,同时作为资本扣减项的呆账贷款,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更是举足轻重。大量呆账贷款的存在使种种增加资本的努力苍白无力,可以说大量的不良贷款是影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的根源。
•1、处置不良资产
•1999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4000亿的不良资产被剥离到华融、长城、信达和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
•2004年5月22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第二次剥离不良资产。中行1400亿元,建行569亿元,分别转移给信达和东方两家资产管理公司。•2004年6月21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第三次剥离的不良资产共计2787亿元,均为可疑类贷款。
•2、商业银行上市融资
•商业银行上市能使其比较方便快捷地补充资本金,建立起稳定的资本补充机制,是提高资本充足率的良好途径。浦东发展银行和民生银行的成功上市就证明了这一点。这两家银行上市后的资本充足率有了大幅度的上升。•3、国家重新注资
•1998年,中央财政发行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用以补充四大国有商业资本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了一定的提高。
•2003年四大商业银行中只有中国银行一家满足标准。2004年1月6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通过动用外汇储备注资450亿美元用以充实资本金,这一举措力图使两家银行迅速实现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不良贷款不高于10%的双目标。
二、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与建议
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与建议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增长幅度大。为了使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保持健康、持续、稳步发展,人民银行颁发了《商
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办法》,最近又制定了《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将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将以可持续发展理论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持续发展问题。
1、转换经营观念,提高对中间业务发展的认识
在发达国家,中间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加入WTO以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步伐越来越快,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利差将越来越小,利息收入对利润的贡献度将大幅下降。爱立信南京公司转投花旗银行上海分行事件,无疑给中国银行业带来震惊与思考。因此,商业银行应尽快转变“中间业务只是存贷款业务的附属业务、派生业务”的观念,制定长远的战略规划和近期发展目标,真正将重心转移到中间业务收入上来,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对不同金融服务品种的需求。
首先,各级商业银行领导带头转变观念,调整经营战略和工作思路,采取有利于推进我国中间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开展中间业务的前提和重要保障。
其次,要加强考核,奖惩挂钩,将开展中间业务的种类、数量,尤其是收益作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人考核指标,以提高各基层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第三,要大力宣传,使银行和企业都能认识到中间业务是一种经济行为,既不能用行政命令强制服务,也不能“理所当然”地视为义务服务,必须是一种双方自愿互利的有偿服务。同时,要强化银行全体职工对开办中间
业务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中间业务当作改善服务、增强竞争力、增加银行效益的重要措施,号召全行职工要向像大抓存款一样抓好中间业务,为开展中间业务创造环境。
2、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及规范中间业务收费。
一是加大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力度。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既要严格监管,又要给予指导,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为中间业务的发展与创新提供环境和政策导向;
二是应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的作用。应由协会牵头,加强商业银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中间业务收费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磋商,达成共识,对拖延、拒绝缴纳手续费的单位或变相要价的委托方,商业银行要协商一致,联合行动,让客户“待价而沽”、炒银行的现象不再发生,以创建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尤其加入WTO以后,政府应尽快将条块性的专业市场管理转变到以提供优质服务为主上来,促进中间业务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
四是规范管理中间业务的统一收费。2003年10月1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开始实施,《办法》把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意味着收费价格混乱的局面即将结束,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领域的竞争将走向规范,并将从价格竞争为主转向以提供优质服务为主。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但《办法》中的 20条基本都是原则性的,商业银行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给中间业务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依据。
3、提升金融创新能力,丰富中间业务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