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瓶充电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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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蓄电瓶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蓄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交接班制度

4. 巡回检查制度

5.机电设备定期检修保养制度

6.充电运行分析制度

7.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8.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9.机电设备包机制

10.防爆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1.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2.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充电设备运行日志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

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蓄电池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不干私活。

2.集中精力操作,及时检测电解液的温度、比重及充电电流、电压等,发现安全隐患和设备故障及时停机,并汇报队值班人员组织处理。

3.设备检查、维修时,必须坚守岗位,停好电源。

4.熟悉设备性能、工作原理,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修理。

5.保管好机房内的材料、备件、工具、牌板,并存放整齐。

6.认真填写、保管各种记录。

7.保持设备和室内卫生整洁。

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充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充电工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和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必须熟练的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充电前必须首先进行整体检查:

检查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检查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4.蓄电池的充电分为初充电和日常充电:

注入电解液后的第一次充电为初充电,初充电后的各次充电为日常充电。日常充电包括正常充电和恢复电池性能的均衡充电。

5.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利用其它导线连接。

6.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7.充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鞋、橡胶围裙等)。

二.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到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2.电瓶箱应安装在平板车上,减少更换时对电瓶箱的搬运、吊挂。

3.充电前应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正确,再进行送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充电前必须先擦净电瓶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瓶箱,清洗干净。

5.检查各电池间的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检查充电机电源的两极(电源正极接电池正极,电源负极接电池负极)不得接反。

6.清除放在电瓶箱上的任何工具、物件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三.充电作业:

1.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并做好记录,然后再起动充电机开始充电。

2.充电前必须将“常规——快速”旋钮转换到要选择的指定位置,合上防爆开关的刀开关,绿灯亮。当旋转电流调节旋钮,电路接通后,绿灯灭、红灯亮,此时为电流调节旋钮最低位置,再顺时针转动调节旋钮,使电流表指针逐渐上升,达到所需的充电电流时为止。充电完毕,将该旋钮反时针转到低,绿灯亮、红灯灭后,方可拔下电池插销。

3.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等),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停电处理,严禁电池带故障充电。

4.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必须立即停止充电,待冷却后再充电。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电池中的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5.严禁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螺帽;严禁将扳手等工具、物件放在电池上。

6.充电过程中,每隔一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随时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止充电。

7.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

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比重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比重小于1.25时)调整。

液面高出极柱高度:酸性为10~20mm。

8.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允许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上的酸碱痕迹,盖上电瓶箱盖,锁上螺栓。

9.每周必须检查、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10.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蒸馏水。

11.DG型电池组的电解液比重达到1.25~1.27时,可以认为充电饱和,方可停止充电。

四.充电室设施:

1.充电室应设置水源,以备冲洗蓄电池等设备用。

2.充电室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温度计等检测仪器;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必须设置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鞋、橡胶围裙等,以备配制电解液时应用。

五.安全措施:

1.在调和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中倒水,防止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2..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内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硫酸钠溶液,遇到电解液烫伤时,先用5%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耐酸碱、坚固。

4.充电室以及值班室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达到防爆标准及要求,严禁增加任何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室内及室外10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明火。

5.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严禁非专业电气维修人员擅自操作、检修电气设备。

6.蓄电池电机车在运行中,严禁将电池电量一次性放完,必须保留一定的电量,防止下次充电困难。

交接班制度

一、充电工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二、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向接班人交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及各保护设施使用情况;接班人现场检查好设备运行及保护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三、设备必须正常安全运行,如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及时向队值班人员汇报,并现场向接班人交清处理情况及还需处理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四、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保持设备附近干净无杂物,并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

五、接班人在接班时,如发现部位不达标可以不接班,有权督促其整改并及时向队值班人员汇报。

六、接班人不按时接班,交班人要及时向队反映情况。

巡回检查制度

充电工必须每小时按照以下内容巡回检查一次,并且填写巡回检查记录,记清存在问题。

1.充电室及室外10m范围内严禁有明火及易燃物。

2.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保指示正确。

3.电解液的比重是否在1.28±0.01之间,温度不得超过45℃。

4.常规充电时的电流是否保持恒定。

5.电池内电解液的液面高度不得高出极柱15~20mm。

6.电源电压是否保持一致。

机电设备定期检修保养制度

一、各级领导必须贯彻执行上级、矿上有关设备定期检修、保养的规定,机电动力科按时提出定期检修计划,主管领导要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二、全矿各机电设备管理、使用单位,都必须认真地开展计划检修工作。主管副总经理和机电动力科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三、发现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带病运行;在运行中发现事故隐患,需停机检修时,必须由使用单位及时提出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报机电动力科或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

四、充电工接班后,必须对所操作设备进行试运转,维护保养,检查和排除故障。班中要巡回检查,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停机检查,坚持安全、正常运转。

五、建立设备检修记录,详尽记载每次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人员等内容。

充电运行分析制度

一、正常运行时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项目检查、分析、总结运行情况。

二、在巡回检查时,发现过电压、欠电压、过电流及充电控制柜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根据情况采取措施。

三、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接地、放电、充电控制柜温度突升等情况时,应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分析处理。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充电工上班后,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发现设备运行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上报有关部门、领导解决处理,并填写好设备缺陷记录。

二、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后,发现设备有缺陷时,要积极布置处理,并要详细作好设备缺陷记录。

三、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评级,并对缺陷情况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措施和实施办法,保证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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