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民政府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105号

大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名县开展税收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大名县开展税收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四日

大名县开展税收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效组织税收收入,促进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邯郸市税收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动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动。现根据《邯郸市开展税收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和综合治税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动,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不如实申报纳税,不按规定使用发票以及任何形式的逃避纳税义务和扰乱税收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效,鼓励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百日攻坚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和达到预期目的,县政府决定成立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凡雄担任,副组长由县政

协副主席、财政局长申昆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武文亮,县国税局长王晓杰,县地税局长王峰担任。成员由县工商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长申昆峰兼任。其主要职责负责百日攻坚活动的具体组织、调度、协调和督导;建立便捷的信息交换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各有关单位的涉税信息;召开工作协调会,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三、治理的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医药经销行业专项治理。由县国税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医保中心配合。县药监局负责提供有关药品经销企业的药品购销数量、金额、网货渠道等信息。县医保中心负责提供有关药品经销企业2008-2009年度医保卡划卡结算金额及相关资料。

(二)房地产与建筑安装业专项治理。由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照管辖权限分别组织实施,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等部门配合。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重点检查的房地产企业的土地购置面积、金额、房地产项目规划等信息。县建设局负责提供重点检查企业2007-2009年度房产项目备案及销售合同签订备案情况,房产预售面积、金额等信息,提供建筑企业、施工企

业、建设工程中标项目等信息,同时对已办理房产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对已办理房产证但没有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的房产证一律作废,重新补办。县规划局负责提供重点检查企业2007-2009年度取得的建筑规划面积等信息。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专项治理的需要适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行业性税收专项治理。由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照管辖权限分别组织实施。县国税局对煤炭、钢材经销企业开展区域整治。县地税局对物流行业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对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主要供应商和运输商的纳税情况进行清理。

(四)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治理。由县国税局负责。县国税局选取户重点税源企业,进行深入解剖检查。特别是要筛选具有区域性特点又有行业规模的重点企业专项治理。重点对棉花业、机动车销售、家电经销、超市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

(五)专业市场专项治理。由县国税局牵头,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对各类专业市场,特别是建材市场开展逐户清查,重点是对漏征漏管、未达起征点认定、以及定额偏低等问题进行清查。一是对专业市场进行调查统计。二是建立和实行工商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的“一照两证联办”工作机制。逐户清理专业市场纳税人,全面掌握纳税人经营面积、经营类型、物业费用、用工人数、房屋租金、仓库情况等信息,建立专业市场管理台账,澄清底数。同时按照政策核

定计税收入和应缴税额,做到边清理、边核定、边入库。

(六)娱乐洗浴行业专项治理。由县地税局负责。对经营夜总会、KTV、游戏等娱乐活动的场所,兼营娱乐、洗浴项目的各类宾馆、招待所、接待处等单位和个人进行税收清理,重点是未纳入正常管理和解决定额偏低问题。

(七)漏征漏管户专项治理。由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照管辖权限分别组织实施,县工商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配合。重点清理漏征漏管户,摸清底数,规范税收秩序。一是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业户清理。二是对工商、国税、地税登记信息差异业户清理。

(八)发票专项治理。由县地税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公安局配合。一是保管和缴销发票情况进行清理检查。二是打击制造、倒卖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单位集资建房专项治理。由县地税局负责,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及县直有关单位配合。重点对各企事业单位各种形式集资建房未缴税问题进行清理。

(十)砖瓦窑市场专项治理。由国税局负责,重点对农村砖瓦窑市场和耕地占用税等情况进行清理,摸清底数,限期缴纳税款。

(十一)耕地占用税、契税专项治理。由县地税局负责,各乡镇、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工业城管委会配合,重点是

全县范围内经批准和未经批准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情况。对房产企业的占地、商品房开发套数、建筑面积、价格、建设进度、完工情况、房屋销售情况进行记录,摸清底数,对应缴未缴的要限期缴纳。

四、时间安排

百日攻坚活动从8月14日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4日-8月20日)。召开全县税收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动动员会,以县政府各义下发《大名县开展税收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在县电视台宣传报道、播发百日攻坚活动;告知企业开展自查;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偷逃税案件线索,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自查阶段(8月21日-9月10日)。由纳税人对照有关规章、税法进行自查。对纳税人自查出的问题,在按规定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按照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自查不彻底、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依据有关规定,除追征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外,一律从重高限处罚。自查查补的税款于9月10日前入库。

(三)检查治理阶段(9月11日-11月20日)。由各专项治理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

(四)总结表彰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县国税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