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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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中心校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及局党组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精神,把执行民主集中制贯穿于学校工作决策全过程。现就2019年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一思想认识。中心校领导班子按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强化领导班子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组织责任、推动责任、执行责任,细化、量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使之成为制约不良党风政风的“紧箍咒”和指导党务政务的“指南针”。“三重一大”事项事先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会议集体研究,最后形成决策,决策结果坚决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并且重要过程环节及时公开。
二是构建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运行。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中心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一是重大事项方面。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以及关于教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等,由中心校
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干部任免方面。对于学校中层干部使用,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内部交流调整等均先征求意见和民主推荐,由中心校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三是重要工程项目方面。学校优质均衡创建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等均事先进行提报,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校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500元以上,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基建工程及大宗物品采购等大额资金使用按照教体局文件规范操作,支付手续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坚持重大事项提报。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涉及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实行会前提报,会上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着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自觉接受师生监督。二是实行重点工程公开招标。对学校优质均衡创建中的所有工程采取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从计划立项到工程预算、施工、审计全程把关,严禁私自增加建设项目,扩大建设规模。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审批、采购、报销流程,增强公务支出效益和透明度,全面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四是强化民主决策。坚持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前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职工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经事先充分酝酿论证后再由教代会或班子会集体决策。
二、目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困惑
一年来,中心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从实际情况来看,学校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个别同志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
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廉洁。
二是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个别同志对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打了折扣。
三是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时候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
四是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多数教师只是关注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三重一大”事项,对其它重大事项关注不够,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
三、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监督的措施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理论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完善制度内容。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
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
三是健全纠错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是严肃追究问责。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