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土挤密桩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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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土挤密法桩间土检测方案
1、检测依据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2、检测方案
⑴、依据的条文
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第14.4.1条,灰土挤密桩承桩后,应及时抽样检验灰土挤密桩或土挤密桩处理地基的质量。对一般工程,主要应检查施工记录、检测全部处理深度内桩体和桩间土的干密度,并将其分别换算为平均压实系数λc和平均挤密系数ηc 。对重要工程,除检测上述内容外,还应测定全部处理深度内桩间土的压缩性和湿陷性。
抽样检测的数量,对一般工程不应少于桩总数的1%,对重要工程不应少于桩总数的%。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第条、第条规定,孔内填料的夯实质量,应及时抽样检查,其数量不应少于总孔数的2%,每台班不应少于1孔。在全部孔深内,宜每1m取土样测定干密度,检测点的位置应在距孔心2/3孔半径处。孔内填料的夯实质量,也可通过现场试验测定。
对重要或大型工程,还应在处理深度内,分层取样测定挤密土及孔内填
料的湿陷性及压缩性。
⑵、具体方案
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第14.4.1条,按照不少于桩总数的1~%的数量,在场地内均布检测点(取土探井),检测点孔径可取600mm,检测点深度宜大于处理深度1m,每个检测点均按照竖向1m的间距采取Ⅰ级原状土样,用以测定各层土的湿陷性、压缩性、干密度及其他相应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如果勘察报告中未提供本工程场地的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量等参数,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第6.4.2条,为测定3个孔之间土的最小挤密系数、平均挤密系数等参数,建议对场地各层土体采取土样做击实试验。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第6.4.2条,成孔后3个孔之间的平均挤密系数不宜小于,最小挤密系数不宜小于。
检测点(取土探井)施工完成后,应对其进行分层压实回填。填料可采用2:8或3:7灰土,其压实系数不宜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