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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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12期Legal Construction:法制建设

莒南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

文I赵兰利(山东省莒南县农业局)

2018年5月,莒南县被山东省畜

牧兽医局确定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

化行动试点县后,莒南县畜牧局按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8

年山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指

导符合条件的商品畜禽养殖场参加试

点工作。经过推荐评审,莒南县宏达

肉鸡养殖场被确定为国家级兽用抗菌

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场、莒南县国

彦肉鸡养殖场被确定为省级兽用抗菌

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场。具体工作

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

1.制定实施方案。收到《2018

年山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试点工作方案》后,莒南县畜牧局高

度重视,立即组织兽药科、畜牧技术

推广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乡镇防疫检疫所等部门,组成了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工作;制定了《2018年莒南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确立了兽用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逐步退出、兽用抗菌药物品种数量逐年减少、动物及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逐年减少的工作目标。

2.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蛋鸡、肉鸡、生猪、奶牛、肉牛、肉羊等主要畜禽品种养殖企业为重点,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到养殖场现场讲解、组织养殖场相互交流经验等方式.加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社会

氛围,引导养殖场积极报名参加试点

工作’

二、严格条件要求,做好审核

推荐

1.参加试点工作的条件:养

殖场应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工商营业执照;产蛋鸡存栏10万只

以上;肉鸡年出栏30万只以上;肉

鸭年出栏10万只以上;生猪年出栏

10万头以上;成奶牛存栏1000头以

上;肉牛年出栏5000头以上;肉羊

年出栏5000只以上;肉兔年出栏1万

只以上;奶山羊存栏1000只以上;

具有执业兽医师和兽医技术人员;3

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畜禽产

品质量安全事件;粪污无害化处理

设施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条例》要求;防疫、养殖档案和管

理制度等均应符合要求。

2.资料审核与现场检查相结

合,遴选养殖场通过自愿报名和

乡镇防疫检疫所推荐.全县共有30家

养殖场申请参加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

化行动试点工作,县兽用抗菌药使用

减量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先审查

报送资料,然后到现场检查的方式,

按规定条件对报名养殖场进行了系统

审核,最终把莒南县宏达肉鸡养殖

场、莒南县国彦肉鸡养殖场确定为推

荐对象。

三、以点带面,做好技术指导

1.技术指导要点。按照

《2018年山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

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的规

定,主要从人员、设施设备、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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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Legal Construction■*中国畜牧业

制度、选药原则、科学饲养、兽药追溯等六个方面着手开展技术指导工作,

2.具体指导内容要求试点养殖场至少有一名固定的执业兽医师,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员工了解兽用抗菌药使用方式,按照国家兽药使用安全规定使用兽用抗菌药,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

建立符合兽药储存要求的专用兽药房和能够满足动物防疫和诊疗功能的兽医室;建立兽药采购、使用、出入库、储存等相关管理制度,与《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禁用兽药清单》等法律法规一起制作版面,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建立养殖用药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规范、真实 记录。

采购高质量、高疗效的兽用抗菌药物,规范实施联合用

药,能用一种抗菌药治疗绝

不使用多种抗菌药,能用一

般级别抗菌药治疗,绝不使

用更高级别抗菌药’积极探

索使用兽用抗菌药替代品,

推广绿色无抗饲料,逐步减

少促生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品

种和使用量:参加兽药使用

追溯试点,及时反馈兽药使

用情况。

四、日常检查和专项

巡察相结合,加强监督

管理

县畜牧局对兽用抗菌药

使用减量化试点养殖场实行

动态管理,采取日常检查和

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监管,明确监管职责,乡镇

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检查,

每星期一次;专项巡察由兽

药科负责,每月一次;重点

检查以下内容:

1.监管人员、制度张贴、承诺

书签订情况是否有官方兽医监管

人员监管,并签订《监管工作责任

书》;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有关法律

法规、制度以及《山东省依法依规使

用兽药告知节》;是否签订《养殖场

安全用药承诺书》。

2.场地、设施设备、资质情

况检查企业场地条件、设施设备和

标识管理是否规范;药房管理、兽药

使用监督、兽医等人员以及兽药供应

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严格执

行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3.兽药采购、使用情况是否

遵守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

规定,是否采购、使用假劣兽药以及

农业农村部禁止使用的兽药,是否建

立兽药采购、使用记录。是否在饲料

和饮水中添加兽药、激素类药品及其

他禁用兽药,是否将原料药直接添加

到饲料及饮水中,是否将人用药品用

于动物:

五、落实考核制度,健全兽用

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管理机制

试点工作开展后,县畜牧局调整

r对乡镇防疫检疫所的年度考核内容,

把每个乡镇防疫检疫所是否根据辖区内

养殖实际情况选取两家试点养殖场;是

否按照《2018年莒南县兽用抗菌药使用

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养

殖场开展健康养殖和安全用药培训;是

否引导辖区内其他养殖场开展兽用抗菌

药使用减量工作等作为年终考核打分、

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之

对被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兽用

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的两个养

殖场,县牧局根据日常检查和专项巡

察等情况、养殖场未来5年兽用抗菌

药减量使用目标及兽药使用管理计划

等,提出监管意见,做出年度综合评

价,作为制定下一年度监管计划的依

据:其他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工

作的养殖场,由所在地乡镇防疫检疫

所负责年度考核,将结果报县畜牧局

存档;

六、总结经验,迎接试

点成效评价

按照《2018年山东省兽用

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

作方案》的进度安排,山东省

畜牧兽医局于2019年上半年,

对试点养殖场开展试点成效评

价和推介工作,发布达标养殖

场名单,

为迎接试点成效评价.莒

南县畜牧局召开了专题会议,

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

T2019的工作思路:一是进一

步做好技术支撑和现场指导;

二是在强化监管的同时,鼓励

试点养殖场改善饲养环境条

件、加强生物安全措施、提高

生态健康养殖水平;三是确保

莒南县宏达肉鸡养殖场、莒南

县国彦肉鸡养殖场顺利通过试

点成效评价推介,成为达标养

殖场。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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