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城市公共交通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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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1)
关键词 (1)
一、我国公共交通管理的立法现状 (2)
(一)交通法规体系尚不完备,多数法规系统缺口明显 (2)
(二)部分交通法律规范系统的立法层次偏低 (2)
(三)交通立法工作在某些方面跟不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 (3)
(四)交通法规的缺失影响国际化的进程。我国加入WTO 之后,各方面都要逐渐和世界接轨 (3)
二、公共交通管理法规建设必要性 (3)
(一)加强交通法规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4)
(二)加强交通法规建设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公共交通的需求 (5)
(三)加强交通法规建设是交通运输实现大发展的需求 (5)
三、公共交通管理法规建设相关对策和建议 (5)
(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统一立法的指导思想 (6)
(二)要理顺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各部门的职权分工,明确任务,协同作战 (7)
(三)研究制定交通立法规划,提出道路交通近期远期立法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立法进度 (7)
(四)立法要搞好调查研究,更好地发挥地方交通法规的规范作用,保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7)
(五)积极借鉴国外公共交通立法经验 (8)
(六)构建城市公共交通法规体系 (8)
参考文献 (10)
@@@ 学号:1234001269532
内容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的公共交通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同建立完备的交通法规体系的要求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尤其不能适应市场对公共交通的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本文梳理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的现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立法建设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公共交通;立法;对策
马承岗学号:1234001269532
公共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先导性的行业。科学地搞好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对于建立现代化城市,适应高速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公共交通特别是城市公共交通,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得以相应的发展,城市居民的出行逐步改善。但长期以来,公共交通的发展相当缓慢,公共交通没有明确的发展政策,也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的城市经济发展。中国作为一个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对于公共交通管理的立法,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一、我国公共交通管理的立法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就开始重视交通法制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指引下,交通事业和交通法制工作已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交通部分别制定颁布的交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共1100多个,各地方人大和政府也制定了一批地方性交通法规和规章,使交通行业行政管理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治交通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依法治国目标的提出,我国公共交通立法方面已经跟不上我国公共交通建设、管理的步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有了很大的距离,其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交通法规体系尚不完备,多数法规系统缺口明显
依法治交通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活动,是交通法制建设的基本目标。毫无疑问,实现这一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虽然交通法规的研究和制定逐步走向科学和规范,并且初步形成了交通法规体系的大框架,但是仍有一些交通法规体系不完备。在公路、水路交通法规体系表现明显。一个完整的法规体系必须是不同的法律规范的系统和不同法的层次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统一和谐的有机整体。纵观我国现行有效的公路、水路法律规范,还不能说已经形成了完整体系,只是“初步搭起了交通法规体系框架”。公路、水路交通法规体系是由不
同公路、水路交通法律规范系统组成的,这些系统有的尚有缺口,有的尚不明确。
截止目前,仅2003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各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水运仅1988年5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二)部分交通法律规范系统的立法层次偏低
交通管理涉及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就需要多层次的立法,但是我国目前多数的交通法规体系缺乏普通法律,法律体系不完善,权威性很差。在现有执法依据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仅有两条关于交通管理的内容,其余都是数量庞大的部门规章和内部规范性文件,缺乏正规法律的统率和支撑,使得法律效力大打折扣。
(三)交通立法工作在某些方面跟不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城镇化脚步也在不断加快,交通市场的许多方面也要求开放,这就对公共交通的管理提出新的要求,特别是需要发挥法律的引导和控制作用。但是这些市场急需的交通法律却迟迟没有出台,这势必会影响改革的进度,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立法工作的滞后已经成为我们必须注意的问题。
(四)交通法规的缺失影响国际化的进程
我国加入WTO 之后,各方面都要逐渐和世界接轨。国外公共交通较发达的国家都有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法规,而目前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立法除上海、武汉、大连等几个大城市外,许多城市没有立法。在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公共交通的发展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手段,公共交通的发展和相关政策很难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无法可依的现象影响了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我国国际化的进程,与我国加入WTO 的原则冲突。
二、我国公共交通管理法制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拥挤状况也迅速加剧,交通拥挤已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