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2008年7月修订)
按照《中山大学授予学位细则》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位前必须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不少于一篇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学术论文发表前应交导师审阅)。
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经各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各学科博士生发表论文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文科分委员会的规定
1、刊物范围:学校社会科学处公布的《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目录》(在学期间的版本均可)。
对于在国外出版的刊物、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由各学位评议组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公示。
2、发表时间要求:必须提交已正式发表的论文。
3、发表论文必须和学位论文属于同一领域并具有相关性。
二、理工科分委员会的规定
1、刊物范围:由理工科各学位评议组确定发表论文的刊物目录,各学位评议组必须提前公示该刊物目录,并报学位办备案。
2、发表时间要求: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3、发表论文必须属于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
4、鼓励博士生选择高难度或攻关性的研究课题。
若博士生所进
行的学位论文研究,经导师认可,并由评议组组织的专家认定为具有较大的创新前景的,在审议学位时可不按上述条件要求,但各评议组应有明确的认定程序和要求,并报研究生院公示。
三、医科分委员会的规定
1、刊物范围:科研型博士生要求是SCI收录的杂志。
临床型博士生要求是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系列的杂志,或中国科技期刊总被引频次排序在前400名以内的杂志(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在校期间的排位),或正式出版的外文杂志。
此外,临床型博士生在以下学报发表学术论文视为符合要求:
北京大学学报医科版(原北京医科大学学报)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学报)
中南大学学报医科版(原湖南医科大学学报)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医科版(原同济医大学报)
四川大学学报医科版(原华西医科大学学报)
复旦大学学报医科版(原上海医科大学学报)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科版(原上海二医大学报)
中山大学学报医科版(原中山医科大学学报)
2、发表时间要求:应以现刊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3、发表论文必须属于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
各学位评议组可以根据以上规定,对发表论文刊物和篇数提出更高的要求。
发表学术论文如果要求为现刊的,申请学位者必须在学科评议组开会前提交已发表的论文。
具体提交时间参见当次《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对于未能达到要求的博士生,其学位申请不能提交学位评议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