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保障法律体制下以房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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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保障法律体制下以房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描述:

摘要:近年来,以房养老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仍然不完善的情况下,该模式是值得提倡的,不仅可以改善老人的生活质量,减轻负担,同时对降低财产纠纷,推动地产业良性发展也有一定的帮助,但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我国相关部门对以房养老的认识及观念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要求采取有效方法加以改进,下文就来分析下当前形势下“以房养老”的可行性。

关键词:以房养老;社会保障;可行性论文范文

变老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现实,养老是社会生活中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如何使老年人生活无忧、身体健康,是国家和全社会都在关注的重大问题。从当前我国的人口比例来看,老龄化问题在加剧,老年人口已近2亿,养老保障的质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普通养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创新型养老模式成为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以房养老的概念及其方式

(一)以房养老的概念

到。同时受到经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老人寿命的延长等等,老人晚年的花费在不断增加,如果老人拥有产权房,且相应的机制可以使其提前消费,老人每年都有充裕的资金用于安度晚年,不仅减轻子女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使子女安心工作,为社会发展做贡献。

(二)减少财产纠纷,实现产业的良性循环

以房养老可以使老人提前处理房产,而不是作为遗产留下。近年来,由于房价上涨、生活压力等原因导致因遗产分割的纠纷屡见不鲜,如果老年人生前将房产处理掉,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遗产纠纷。在这一点上我国应该向西方学习,注重生活品质,开放思想,不要过于顾及子女的生活,也不过于依赖子女,子女有其自己的生活方式。另外,这一模式也将房地产、养老保障与金融保险三者相联系,使住房除了基本的居住功能外,同时还具有养老、理财的作用。

三、阻碍我国以房养老发展的因素

很多人对这一模式的认识不够,认为其只是一种畅想实施难度很大,将面临法律、制度及经济等方面的压力,推行难度很大,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制约其发展。

(一)认识上的误区

以房养老对解决当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有一定的意义,但将其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政策性安排则被多数人排斥。目前,我国社保体系面临着公共资金的缺口,而以房养老中的房子则属于私产,即使老人有用住房进行抵押已改善老年生活的想法,政府也不能选择这一方法作为应付资金危机的方法加以提倡,否则就是推卸责任,其认为居民以养老的融资方式,可能被政府用用作降低退休金水平的因素,这会加剧现有社保体系的资金问题。

(二)受到传统观念的制约

我国是农业大国,受到传统农耕文化的印象,家庭伦理观已形成一定传统,孝道、养儿防老、为子孙创业的思想根深蒂固。一旦“以房养老”的政策一旦展开,必然会冲击到家庭与亲情,很多老人担心自己的做法会受到非议,遭到子女的反对,也可能导致与子女的关系恶化。很多老年人都认为自己苦点、累点没什么,只要子女幸福就好,因此,以房养老受到多数人的否定,推行难度较大。

(三)适用范围受到限制

从适用的人群来看,以房养老这一思想比较适用于无儿无女的老人,但国内这一情况却并不明显,很多老人都靠儿女提供的赡养费生活,推行范围受到限制,部分人认为,这一政策的推行也会受到地区限制。身居城市或城郊的老人,其住房价值会不断攀升,变现转让容易,但反向抵押贷款操作起来比较容易。如果地处农村,或经济发展缓慢的欠发达地区,房屋出售与出租难度大,这一政策的实施难度更大。从当前我国人口分布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老人都在农村,其住房价值低,而且住房无法自由入市,老年人无法从这一模式中获取收益,影响其生活质量。(四)法律职称论文制度的不完善

除了上文中提到的问题,一项制度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对于房产之下的土地使用权,我国与西方国家不同,仅有7O年的使用权,而不是永久的所有权,老人养老多在60岁后,医学统计源在老人百年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会

受到相应的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的续期需要重新审批,重新缴费,否则会被收回。受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波动

较大,以房养老的风险性很大,唯有良好的法律基础方可实行。

(五)养老机制不够完善

尽管这一方式只是将房屋抵押给相关机构,定期支付养老费用,在具体的操作中,受到老年人生活习惯,生活能力等因素的影响,老人需要一个固定的养老场所。我国现行的养老机制不够完善,公寓与养老院的建设也相对较慢,无法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度晚年的环境。

四、在我国实施以房养老模式的构想

从发展趋势来看,作为现有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这一模式是值得提倡的。可以缓解我国当前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同时也缓解当前房地产市场供需紧张的问题。但从当前的形势来看,这一模式I N N兴起,还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加大宣传,提倡现代养老思想

随着时代的进步,国际间交流的加快,我国传统思想正在逐渐减弱,人们观念在不断变化,自我养老已经成为一种新时尚。因此,国家可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现代老年人以不同的方式养

老,注重生活的品质,享受生活。另外,受到住房商品化政策的影响,我国基本已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为家庭养老奠定了基础。让人们意识到这一政策的实施对补充养老有一定的帮助,可以为老人提供更加充足的养老金。同时,这一模式的实施也让现代很多啃老族子女意识到唯有奋斗才能生活,改善生活风气。但这一政策的实施不能违背我国传统的孝文化,孝顺仍是中国传统美德,子女仍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二)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建全财政金融等配套措施

从发展趋势来看,以房养老在未来将成为人们认可的重要养老方式。相关部门,应提高其可操作性及透明性,这就要求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养老多样性法律体制建设方面尚不完善,以房养老涉及到民政、房地产管理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必须要协调多方力量,共同努力,制定出符合我国当前养老形势的政策法规,将其作为现有养老体制的一种补充。

(三)实施住房反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推动住房金融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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