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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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的生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学术界十分关注全球化与文化多样性的关系问题。大多数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为各国、各民族和各群体之间相互交流、理解和对话创造了条件,但文化多样性与生态多样性一样重要,不能容忍世界文化多样性状态受到破坏。然而,如何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如何保护和传承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则意见不一。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我国许多地方对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传统文化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是许多富有特色的民间工艺
已经失传或正在消失;二是大批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村落、村寨遭到破坏;三是民间艺人后继乏人,一些口头和非物质文化已经失传或面临失传,许多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亡艺绝;四是具有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流失严重,许多稀有民族工艺品及其技术大量外流。本文主要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和保护的必要性及其与民族
文化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我认为,在自己的生活中,应该先自己做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下面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或称“无形文化遗产”,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或“有形文化遗产”而言。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具体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它包括5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3个基本特征:
1.相对性。每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都有其独特的价值,都是适应本民族生存环境的体系。一切非物质文化的价值都是相对的,绝对的价值标准是不存在的。例如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音乐、舞蹈等,没有优劣之分,高低之别。2.活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是指现存的民族传统文化,是以活的形态出现的,与人本身是密不可分的,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非物质文化更注重的是技能和知识的承传,它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各国或各民族的生活方式、智慧与情感的活的载体,是活态的文化财富。3.大众性。非物质文化的载体是民族或族群,它属于该民族或该族群全体人们,是满足广大人们大众需要的文化,具有很强的大众性。
二、我看到的现象
在今年暑假的时候我跟着父母一起去贵州旅游,在之前我去过丽江古城、凤凰古城。但是这次我去贵州省的镇远古镇,我看到那里才是原生态的古城,没有丽江和凤凰那里那么现代化的商店、KTV、酒吧等。但是确实是古香古色,没有城市的喧嚣。但是那里的居民很穷。丽江和凤凰宣传的是艳遇之都。很多人都是慕名而来,而看到的是远远没有听说的山清水秀。铜仁的梵净山,之前跟父母也去过五岳。跟五岳比梵净山更有一种让人到世外桃源的感觉,原来只是听说过山清水秀、听说过山泉有点甜。到了梵净山才感觉到大自然的魅力、祖国的大好河山。前一段新闻报道华山上滞留了几万人。五岳之所以能成为五岳,是因为它们确实美、确实有魅力。但是为什么现在却在我眼里不如很少人知道的梵净山呢?
贵州的山水很漂亮,千户苗寨、红枫湖、南江大峡谷等等。为何贵州不像一些旅游城市那么富裕?
在我在贵州的时候正有一个叫做“生态文明贵州会议”如果贵州如果像凤凰、丽江那么宣传、那么打广告也能吸引到很多人来,可以让当地富裕起来、可以拉动当地的GDP增长。但是我认为如果这样做一定会让梵净山、镇远像华山、丽江那样水不深那么清、民风不那么纯朴。但是如果不宣传,贵州会像现在一样,有好山好水别人不知道、当地经济发展不起来。
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与方法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如何保护民族文化?是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在第32届会议正式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如何保护非物质遗产文化规定了基本原则。该公约第13条规定:“为了确保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弘扬和展示,各缔约国应努力做到:(1)制定一项总的政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将这种遗产的保护纳入规划工作;(2)指定或建立一个或数个主管保护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构;(3)鼓励开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技术和艺术研究以及方法研究;(4)采取适当的法律、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以便:(1)促进建立或加强培训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构以及通过为这种遗产提供活动和表现的场所和空间,促进这种遗产的承传;(2)确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享用,同时对享用这种遗产的特殊方面的习俗做法予以尊重;(3)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机构并创造条件促进对它的利用。”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
1.加大宣传。使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的意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目前许多单位和地区对保护非物质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人甚至认为没有必要保护。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如果不充分认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保护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2.国家制定长远的规划,分步实施。非物质文化保护是巨大的工程,没有规划是不可能达到保护的目的。必须“制定一项总的政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将这种遗产的保护纳入规划工作”。首先应该保护那些濒危的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
3.立法保护。建立一系列相关的保护措施,否则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保护工作会受到各种制约或阻碍。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0年世界文化报告》资料,世界上57个国家将无形文化和民俗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国家文化政策的一部分,52个国家的立法中包含了非物质文化和民俗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条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也规定:各缔约国应该“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保护”。
4.建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机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必须“指定或建立一个或数个主管保护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构”,并强调“促进建立或加强培训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构以及通过为这种遗产提供活动和表现的场所和空间,促进这种遗产的承传”。目前我国已成立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中心,但这还不够,各省市、自治区也应建立保护中心。否则,无人专门管理保护工作,难以进行有效的保护。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好民族文化遗产,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把握保护工程的大方向,进行指导和规范;二是政府主导立法,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三是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尤其是对哪些具有历史和科学价值的文化应该给予较大的投入。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吸纳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社会各界不仅要有责任心,而且要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民间和一些企业设有众多的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以支持本民族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6.科学保护。必须“鼓励开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