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辐射管理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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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辐射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辐射工作,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提高医院辐射工作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辐射工作的科室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辐射工作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辐射工作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辐射工作的监督、评估和改进工作。

第二章辐射设备管理第六条医院应设立辐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辐射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和报废工作。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辐射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其安全、准确。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辐射设备使用记录,包括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等。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组织辐射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辐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辐射工作人员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对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辐射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工作经历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从事辐射工作的要求。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工作考核制度,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奖惩。

第四章辐射防护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包括辐射监测、防护设备配置、防护区域设置等。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十六条医院应提供必要的辐射防护设备和用品,确保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辐射工作区域划分和标识制度,避免非辐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区域。

第五章废弃物管理第十八条医院辐射工作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储存,并定期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废物处理记录,记录废弃物的处理情况,以备查验。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应建立辐射应急预案,明确辐射事故的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员。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定期组织辐射应急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医院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辐射安全,保护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身体健康,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使用、储存、运输、处置辐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辐射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 审批辐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储存、运输、处置方案;4. 组织开展辐射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活动;5. 协调处理辐射事故。

第六条辐射科负责辐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辐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工作;2. 负责辐射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改造;3. 负责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上岗资格认定;4.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第七条辐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八条辐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运输、处置应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并实行专人负责。

第九条辐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条辐射防护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辐射监测点,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剂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能力。

第四章培训与宣传教育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其辐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管理,防止辐射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伤害,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到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科室、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防护是医务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所有从事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落实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五条科室、部门和个人对于放射防护工作成效有明显改进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放射防护管理原则第六条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伤害。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必须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进行,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八条医院将进行放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正确、有效地进行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医院将定期进行放射防护设备的检测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辐射泄漏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章放射防护责任第十条医务人员必须了解辐射的基本知识,具备辐射防护的基本技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对于所有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防护措施进行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保护自己免受辐射伤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屏蔽设备,确保放射源和辐射设备在操作过程中不对未参与工作的人员和患者造成辐射伤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必须注意辐射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合适的措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辐射监测,确保医务人员的辐射剂量在允许范围内。

第四章辐射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建立放射设备目录,明确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商、使用科室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院将设立专门的放射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放射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维修和报废工作。

医院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单位辐射安全,防止辐射事故发生,保护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单位内所有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设备、场所和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辐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辐射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2. 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辐射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各科室设立辐射安全员,负责本科室辐射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辐射安全管理制度1. 辐射防护设施建设(1)医院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符合要求的辐射防护设施,确保辐射防护效果。

(2)辐射防护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经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批。

2. 辐射源管理(1)医院应建立辐射源登记、使用、储存、转移、报废等管理制度。

(2)辐射源的使用者应取得相应的辐射安全培训证书。

(3)辐射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辐射安全。

3. 辐射防护培训(1)医院应定期对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提高其辐射安全意识。

(2)新入职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 辐射监测与评价(1)医院应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设备、人员等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2)对辐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1)医院应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程序。

(2)辐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6. 辐射防护设施维护与检修(1)医院应定期对辐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与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维护与检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五、监督检查1. 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辐射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2. 各科室辐射安全员应定期对本科室辐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医院核医学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核医学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核医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依据《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 120—2020)、《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辐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辐射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

2. 核医学科设置辐射防护专责人员,负责本学科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 医院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辐射安全管理。

三、辐射安全要求1. 设备管理(1)核医学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取得相应的产品合格证。

(2)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3)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辐射防护(1)核医学科室设置合理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门、防护窗等。

(2)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严格执行辐射操作规程,确保辐射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3. 辐射监测(1)定期对工作场所、设备、个人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2)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4. 放射源管理(1)严格按照放射源管理制度进行放射源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理。

(2)放射源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审批,确保使用安全。

四、教育培训1.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辐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辐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对新入职医护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辐射防护能力。

3. 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设备操作水平。

五、应急处理1. 建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救援等程序。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影响。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辐射标准化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辐射防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辐射的诊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X射线、γ射线、中子射线等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装置的使用。

三、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辐射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辐射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 设立辐射防护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辐射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3. 各科室设立辐射防护责任人,负责本科室辐射防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辐射防护措施1. 设备管理(1)购置、安装、使用辐射设备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相应许可证。

(2)定期对辐射设备进行性能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辐射设备应设置警示标志,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 辐射场所管理(1)设置辐射防护区域,明确警示标志,设置防护屏障。

(2)定期对辐射场所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3)加强辐射场所的通风、换气,减少辐射污染。

3. 个人防护(1)操作辐射设备的工作人员需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清洗、消毒。

(3)加强辐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操作人员辐射防护意识。

4. 辐射事故处理(1)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辐射危害。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辐射监测与报告1. 定期对辐射设备和场所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2. 发现辐射超标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 按规定上报辐射事故,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培训和宣传1. 定期组织辐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辐射防护意识。

2.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辐射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辐射防护意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辐射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相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维护医院设备的正常运转,规范放射诊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与放射诊疗相关的工作及设备,并适用于所有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辐射防护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医院辐射管理及防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二章辐射检测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当配备专业放射防护监测人员和设备,对医院内所有放射诊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医院放射防护监测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更新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辐射检测记录和档案,记录每次检测的结果和处理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第三章辐射防护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辐射诊疗工作的安全和规范进行。

第八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辐射防护用品和设备,对从事辐射诊疗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辐射防护的认识和意识。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辐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员工对辐射防护的重视和了解。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和处置流程,及时有效地处理辐射事故。

第四章辐射剂量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辐射剂量监测系统,对从事辐射诊疗工作的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确保其辐射剂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辐射剂量档案,记录每位从事辐射诊疗工作的人员的辐射剂量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剂量过大者采取相应的限制和处置措施。

第五章辐射设备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维修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放射设备档案和维修记录,记录每次维修和检修的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辐射安全检测,确保辐射剂量在规定范围内。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医院内辐射设备和辐射工作者的安全,防止辐射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带来的损害,订立本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存在辐射源和辐射工作者的科室,包含放射科、核医学科、肿瘤科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1.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岗位,并聘请专职辐射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关工作; 2.辐射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和宣传,确保辐射工作者了解辐射安全知识,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3.辐射安全管理员应监督辐射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定期检查辐射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4.辐射工作者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正确佩戴辐射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第四条辐射设备管理1.医院应订立辐射设备台账,明确辐射设备的种类、型号、编号、安装位置和责任人; 2.辐射设备的购置、安装、改造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经过医院辐射安全审批; 3.辐射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放射诊断或核医学从业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4.辐射设备的维护和维护和修理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人员进行,并建立维护和修理记录;5.医院应定期对辐射设备进行放射安全性能测试、校正和质量掌控,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五条辐射防护措施1.医院应设计和设置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辐射防护设施,包含辐射防护墙壁、门窗、屏蔽和警示标识等; 2.辐射工作者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佩戴个人辐射防护用品,包含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医院应订立辐射工作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限制,避开超出国家相关标准; 4.辐射工作者进入辐射区域前应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离开时应进行辐射污染检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形; 5.医院应建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并减少损害。

第六条辐射安全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包含放射防护知识、辐射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2.新入职辐射工作者必需进行入职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3.医院应建立辐射工作者的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和考核结果。

医院核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核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核医学诊疗活动的安全,防止核辐射事故的发生,保护患者、医护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核辐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核辐射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设立医院核辐射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 医院各部门应明确核辐射安全责任人,确保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核辐射安全管理措施1. 核设施与设备管理(1)核设施与设备必须取得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核设施与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3)核设施与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 放射性同位素管理(1)放射性同位素入库、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必须配备防护设施,确保辐射安全。

(3)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辐射防护(1)医院应设立辐射防护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辐射防护区域内的设备和物品应定期进行辐射检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3)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辐射防护意识。

4. 应急处理(1)医院应制定核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3)发生核辐射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四、监督管理1. 医院核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核辐射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核设施与设备、放射性同位素、辐射防护、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 医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辐射管理各项制度

医院辐射管理各项制度

医院放射科(CT室)主任职责1、在院长和医技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及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5、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

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保存与登记、统计工作。

7、承担教学任务,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业务培训。

8、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

9、亲自或指定专人安排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废,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医院放射科主管技师、技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投照工作,参加较复杂的技术操作,并帮助和指导技士、技术员工作。

3、负责本科机器的安装、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4、开展技术革新,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技术操作,并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5、参加集体阅片和讲评投照质量。

医院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2、按照医师的要求,负责进行X线的投照、洗片工作。

3、配合上级技师进行本科机器的安装、检修、保养、整理工作。

4、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5、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医院放射科医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

4、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医院辐射防护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加强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设立辐射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辐射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放射科设立辐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辐射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辐射防护管理要求1. 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标准和规定。

2. 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的辐射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和更换。

3.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接受辐射防护培训。

4.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辐射防护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患者安全。

5. 放射诊疗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辐射警示标志和辐射防护指示灯。

6. 放射诊疗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患者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

四、辐射防护措施1. 设备防护(1)放射诊疗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辐射防护设备。

(2)放射诊疗设备运行过程中,应采取屏蔽、距离和防护时间等措施降低辐射剂量。

2. 人员防护(1)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帽、铅围裙等。

(2)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确保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3. 环境防护(1)放射诊疗场所应设置防护门、防护窗等,防止辐射泄漏。

(2)放射诊疗场所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五、辐射事故处理1. 放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影响。

2. 对受辐射影响的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救治。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辐射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辐射防护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辐射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安全、有效,为患者和工作人员提供健康保障。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辐射安全管理,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使用、储存、处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辐射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严格管理;3.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辐射安全管理工作;3. 负责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4. 落实辐射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辐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辐射安全培训、宣传教育;2. 负责辐射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和保养;3. 负责辐射场所的监测和防护;4. 负责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5. 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辐射设备管理第七条医院使用、储存、处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第八条辐射设备的使用、储存、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辐射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条辐射设备报废或变更用途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辐射场所管理第十一条辐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辐射源种类、辐射水平等信息。

第十二条辐射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监测设备,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辐射监测。

第十三条辐射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进行监测。

第十四条辐射场所的通风、排水、防泄漏等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五章辐射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辐射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准确、全面地调查事故原因;2. 依法依规追究责任;3. 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辐射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辐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辐射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2)组织编制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对医院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辐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4)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5)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6)负责辐射安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辐射安全管理要求1. 医院应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设施,确保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2. 医院应建立辐射设备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和报废的档案,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 医院应制定辐射防护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培训,提高辐射防护意识。

4. 医院应加强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5. 医院应定期对辐射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6. 医院应加强辐射事故的预防,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7. 医院应加强辐射废物的管理,确保辐射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四、辐射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医院应对新入职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3. 医院应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持续提升。

五、辐射事故处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2. 发生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影响,减少事故损失。

3. 医院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医院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医院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身体健康,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辐射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设立医院辐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辐射防护设施的建设、辐射安全培训、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等。

三、辐射防护设施与管理1. 医院辐射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辐射防护设施包括辐射防护屏、辐射防护门、辐射防护帘等,应合理布局,确保辐射防护效果。

3. 辐射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辐射安全培训1. 医院应对所有涉及辐射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使其掌握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包括辐射基础知识、辐射防护设施使用、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等。

3. 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辐射防护措施1. 医院应严格执行辐射防护“三同时”原则,即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辐射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 医院应定期对辐射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3. 医院应严格执行辐射防护操作规程,对辐射设备进行操作前,必须进行辐射防护措施。

六、辐射事故应急处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调查等程序。

2. 发生辐射事故时,医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事故发生后,医院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医院应定期对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对医院辐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 医院工作人员违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造成辐射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医院辐射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保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辐射的设备、场所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X射线、γ射线、中子射线、β射线等放射性同位素及辐射设备的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处理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放射科负责人:负责放射科辐射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确保辐射防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医院辐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辐射防护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辐射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 放射科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的辐射防护工作,严格遵守辐射防护规定,确保个人及他人安全。

4. 医院其他部门:配合放射科做好辐射防护工作,共同保障医院辐射安全。

四、辐射防护措施1. 设备管理(1)医院应按照国家规定,对辐射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辐射设备应配备明显的警示标志,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 个人防护(1)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非操作人员进入辐射区域时,需经放射科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工作场所防护(1)辐射工作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明确警示范围。

(2)辐射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4. 辐射废物处理(1)医院应按照国家规定,对辐射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2)辐射废物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辐射事故处理1. 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2. 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受辐射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及时提供医疗救治和赔偿。

六、监督检查1. 医院辐射防护管理小组定期对辐射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医院辐射管理各项制度全

医院辐射管理各项制度全

医院辐射管理各项制度全一、辐射管理概述医院辐射管理是指对医疗设备辐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辐射设备的合理使用,保护患者、医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医院辐射管理的目标是最大程度地降低辐射损伤风险,提高医疗设备的运行效率和诊疗质量。

二、辐射管理制度1.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应制定严格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辐射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等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设备和操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人员培训制度医院应制定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明确不同岗位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辐射防护知识、工作流程、应急措施等。

人员培训应有定期的复习和考核,确保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辐射设备并有效应对紧急情况。

3.辐射设备监测制度医院应建立辐射设备的定期监测制度,包括设备的辐射剂量监测、辐射防护装置的检测等。

监测结果要做好记录和分析,及时处理设备异常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4.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工作流程,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工作。

制度中要包括逃生路线、避难所设施、紧急救护措施等。

5.辐射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辐射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门、防护屏障、辐射标识等。

制度要求定期检查设施的完好性和功能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6.辐射监测与评估制度医院应建立辐射监测与评估制度,定期对医院内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和评估。

制度要求医院选择专业机构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医院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三、辐射管理的工作流程1.设备购置与验收在购置辐射设备之前,医院需要充分评估设备的辐射安全性和适用性,并与设备供应商签订技术支持合同和辐射安全保证协议。

对新购设备进行验收时,医院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设备使用与维护医院应制定设备使用与维护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程正确操作设备。

医院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辐射安全,预防辐射事故发生,确保医护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辐射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 各科室、部门应明确辐射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三、辐射安全管理要求1. 辐射源管理(1)辐射源采购、使用、储存、运输、退役等环节,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辐射源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管理。

(3)辐射源储存场所应满足防护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2. 辐射防护(1)辐射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2)辐射防护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配置、使用和维护。

(3)医护人员和患者进入辐射区域,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 辐射监测(1)医院应设立辐射监测站,负责辐射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2)辐射监测站应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3)辐射监测数据应及时汇总、分析、报告,并对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 辐射事故处理(1)发生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2)辐射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3)辐射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

四、培训和宣传教育1. 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患者及公众进行辐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辐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辐射安全意识。

五、监督检查1.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辐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辐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 对违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辐射安全,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保护医务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辐射源、射线装置、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辐射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一)组织制定和修订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二)对医院辐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辐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三)组织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四)对辐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五)开展辐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安全意识。

第三章辐射源与射线装置管理第七条医院使用的辐射源、射线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使用辐射源、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应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第九条辐射源、射线装置的使用、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十条辐射源、射线装置的存放场所必须符合辐射防护要求,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辐射源、射线装置的维修、保养、报废等环节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个人防护与培训第十二条使用辐射源、射线装置的医务人员必须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监测笔,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第十四条医院定期对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五条医院组织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安全意识。

第五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医院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七条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3篇)

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3篇)

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一、辐射防护制度为确保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医院制定了以下辐射防护制度:1. 辐射防护目标1.1 确保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在接受辐射诊疗过程中的安全。

1.2 确保医疗设备在辐射操作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1.3 减少辐射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辐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2.1 所有从事辐射操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辐射防护的原理、方法和操作规程。

2.2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辐射操作,遵循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2.3 医疗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和厂家要求,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3. 辐射防护装备和设施3.1 医院配备了适当的辐射防护装备,包括防护衣、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2 医院设置了辐射防护设施,包括辐射防护屏蔽墙、辐射监测装置等。

3.3 辐射防护装备和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4. 辐射监测和管理4.1 医院对辐射操作过程中辐射剂量进行监测,确保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相关规定的安全限值。

4.2 医院对辐射防护装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4.3 医院建立了辐射剂量监测记录和辐射防护装备和设施的使用台账,以备查阅和审查。

5. 辐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5.1 医院制定了辐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5.2 医院定期进行辐射事故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

5.3 医院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以应对辐射事故的紧急情况。

二、安全保卫制度为保障医院的安全和秩序,医院制定了以下安全保卫制度:1. 安全管理目标1.1 确保医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工作环境,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

1.3 保护医院的机密信息和重要设备,防止盗窃和损坏。

2. 安全制度和规定2.1 医院制定了安全制度和规定,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医院辐射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辐射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辐射安全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辐射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 辐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接受辐射安全培训。

三、辐射设备管理1. 辐射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辐射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3. 辐射设备使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辐射防护。

四、辐射工作场所管理1. 辐射工作场所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区,明确防护区域和非防护区域。

2. 辐射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3. 辐射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五、辐射工作人员管理1. 辐射工作人员应参加辐射安全培训,掌握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2. 辐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个人辐射剂量监测档案。

3. 辐射工作人员应遵守辐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六、辐射事故处理1. 辐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影响。

2. 对辐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辐射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七、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辐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记录,作为其晋升和评优的依据。

八、监督检查1.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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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1、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院内放射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的运转。

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3、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6、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8、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10、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

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二、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三、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定情况。

五、定期深入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维修(PM),降低设备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

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应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

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

十、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放射工作人员安全培训计划一、放射安全管理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实施放射科主任对放射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技术培训计划:计划对医师实行不同影像学方法的轮转学习,力求全面掌握影像学各种方法、以便发挥综合诊断的优势。

鼓励高年资主治医师按人体解剖系统分专业深入钻研培养成某一方面的专家。

技术人员实施相对固定,定期轮转,掌握放射科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实现一专多能;科主任全面管理好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各级人员的专业培养和提高。

三、放射安全培训计划:工作人员准备参加河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组织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知识的培训;做到每个操作人员都进行培训,加强操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教育,增强操作人员在辐射工作岗位的可调节性,做到辐射人员轮流上岗,尽可能达到“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

所有从事辐射的工作人员每年接受法律法规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

辐射安全检测方案一、积极配合、协助环保、计量等职能部门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测。

二、定期对设备辐射情况进行监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发现辐射量超标对环境或工作人员构成危害的立即上报。

三、对工作人员剂量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检测,发现辐射量超标者立即通知本人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总则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陈劲副组长:段波成员:鲁斌周文江应急处理电话:6165120(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一)迅速报告原则;(二)主动抢救原则;(三)生命第一的原则;(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X射线机安全操作规程一、X射线机由经过考试合格的Ⅰ级或以上探伤人员操作。

二、射线机第一次使用或间隔多日未用,再度使用前,X射线管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训机,才能正常使用。

三、每天第一次使用180KV以上的管电压前,应对X射线机进行短时间训机。

四、开机前必须开启警铃红灯,曝光室内不得有人停留,室外用红灯告示。

五、操作时应先接水源,后开电源,待机预热5分钟,方可开高压。

开高压时应先缓慢上升管电流,再缓慢上升管电压;当烽鸣器发生预报信号,先缓慢降管电压,后缓慢降管电流直至切断高压开关。

六、X射线机正常使用,管电流不能超过机器最大允许值。

七、注意保护X射线机,不使受到剧烈振动。

八、经常保持X光机整洁,每天下班前将X光机擦干净。

梁河振兴医院二0一一年十月一日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X射线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从业人员辐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培训并考试合格,且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爱岗敬业。

二、对做X线检查的病人,出具合格的报告,不弄虚作假。

三、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测、检查,按有关规定检验。

四、设备出现故障,应召开故障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联系,分析原因,联系维修,记入档案。

五、射线装置设警示标志,若造成射线伤害应立即检查治疗,追究事故责任,事故记入档案。

梁河振兴医院二0一一年十月一日事故应急制度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报告防护责任人及单位领导。

二、由单位领导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责任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验人员的允许,为得进入事故区。

四、事故处理期间或事故处理完毕,检测工作不能进行,检测设备不能开启运行。

五、估计事故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辐射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往医院进行医学处理和治疗。

六、如发生重大事故,应当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事故处理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吸取教训,事故记录入档。

梁河振兴医院二0一一年十月一日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射线安全防护知识,了解射线对人体的危害。

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三、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四、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学习相关防护标准,加强安全操作意识。

五、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到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考试,学习先进的安全防护知识。

梁河振兴医院二0一一年十月一日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促进放射诊治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1.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须经卫生部门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

医用射线装置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掌握射线诊治的适用范围及其适应症。

2.从事射线装置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该装置设备操作规程,并在操作前,在人体表面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上,佩戴个人监测剂量计,进行个人受照剂量监测。

3.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和防护知识培训,提高防护的自觉性。

4.射线装置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首先应检查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好后,方可使用。

4.X射线机进行高压接通时,应悬挂警示灯,并明确告诫无关人员不得在照射室附近逗留。

5.射线装置设备操作人员,在对受检者进行照射检查前,要选取最佳照射方式和条件,并作好照射条件的记录,在照射时应密切注意控制台和受检者,以便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6.射线机房或治疗室在施行照射时,严禁无关人员停留在内。

对受检者非照射部位和扶持部位和扶持检查者,应配以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7.任何与放射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射线防护负责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射线辐射区域。

机房内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8.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不得把个人生活品带入曝光室,不利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或存放食物,不得在曝光室做与放射工作无关的事。

9.任何新的X射线机将要使用前或现有装置发生任何改变后,都要对工作场所进行综合的引起外照射辐射声的监测,以便为制订常规监测方案提供依据。

10.定期接受放射防护监督机构对使用设备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11.定期接受放射防护检测对射线设备进行防护性能检测评价。

梁河振兴医院摄片室工作制度为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制定摄片室工作制度如下:1、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保持清洁。

2、认真书写诊断报告,遇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临床医生。

3、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4、按照要求,负责x线投照、洗片、常规工作。

5、认真保管胶片等物品的清领及登记做到不遗失、不浪费。

6、建立放射科工作日专制度,对每一位检查患者做到检查有记录、查询有资料。

7、认真收交摄片收费单,并当天下班交到收费室,以便查对。

8、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9、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下班时检查设备并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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