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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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金出纳要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无特殊情况禁止超限额存放现金;要不定期清点余额,做到帐帐、帐实相符。要注意加强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条严格禁止公款私借。因公购物或出差确需借用的,要报分管领导同意,填写统一格式的现金借用单,经镇长签批后方可借用。在公事完成或出差归来后7日内,必须按程序进行报帐核销,否则,从单位经费中扣还。

第三条对借出的款项,各经办财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随时清理汇总,督促借款人员及时归还。

财务处理与审批制度

第一条各岗位会计要严格按照《财政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处理各项会计业务。严格执行财务处理程序与财务审批制度,确保每笔财务事项真实合法,会计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第二条出纳会计做到现金、银行存款日清月结,月末库存余额不得超过3000元。每旬终了,出纳会计要及时填写原始凭证移交单,将分类整理好的原始单据移交经费会计。经费会计先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然后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记账,结账,编制报表等账务处理。

第三条财务事项发生后,先由出纳会计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再报所长审核;所长审核后,由镇长进行签批。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单据,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四条所有财政支出必须报经镇长审批后列支。政府经费支出单笔业务超过2万元或当日提取现金超过4笔,必须报经镇长签批同意。

票据管理制度

为规范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所有票据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盗、防霉烂、防损毁、防虫蛀、防鼠咬、防丢失。

2、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填写的项目完整、内容真实、金额准确,同号各联次之间项目、内容、金额应完全一致。

3、领购、使用、缴销等工作符合规定,做到手续清、记录清、责任清。

4、不得有相互转借、转让收据或擅自处理空白联和其它质量残次无效联的行为。

5、对停止使用的收据做好清理登记工作。

印鉴管理制度

单位印章是权威性的凭据,代表组织对事务起证明作用。文书盖印后,标志着文书生效和印章单位对文书负责。为加强对印章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单位印鉴管理制度;

一、印鉴保管人员应明确责任,保证印鉴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鉴章被盗用或滥用,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防止印鉴被盗;印鉴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二、印鉴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

三、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由财务部会计和出纳分开保管使用,下班或离开岗位时,要及时将所保管的昌印章锁入保险柜,严禁将印章转借或交于他人使用。财务部经理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四、印鉴保管人员须建立专门的用印登记簿,对所用印作详细记录。作好用章纪录,注明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时间等。

五、使用单位公章时应办理审批手续。

六、开具介绍信,必须由领导同意。

七、员工要求单位出具证明需用公章时,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八、印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身携带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需带章外出办事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尽显洁净、整齐、美观,自觉搞好环境卫生。

三、各办公室的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于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烟灰缸等,做到干净无垢;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堆放有序、整洁美观。

四、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清扫责任制,按照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曰(元旦、五一、国庆、

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五、会议室、公共走廊、卫生间等有专人打扫。办公区平时由各自办公室负责保洁;卫生间的卫生要共同维护,做到大小便入池,严禁乱扔纸屑和烟头,相关责任人员要保证每日清扫;坚持保洁,无异味。

六、卫生实行考核制度。每月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各办公室的卫生、楼道卫生和卫生间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七、各部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作为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组织和管理好相关办公室(包括会议室和档案室)的卫生保洁。除本部门、本区域的卫生外,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参加集中性公共场所卫生劳动。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机关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实行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二条各财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会计事项。帐务处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计档案借阅,必须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三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帐、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帐、稽核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第三条稽核人员的职责:稽核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查核,严守秘密。对各种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有权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经济业务内容,查对原始记录,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对违反财会制度或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要向主要领导或有关监督部门汇报。对违法乱纪人员和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情况进行审核,记帐凭证填制后,必须对每一页记帐凭证的内容进行审核。(l)记帐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2)会计科目的运用和金额填列是否正确;(3)记帐凭证的摘要、日期、附件张数、章印、编号等是否齐全;(4)审核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稽核人员对帐簿的设置、种类帐簿的登记是否符合要

求、跫否规范,总帐与明细帐是否平行登记,月末相关帐户余额是否对应或一致,帐簿的启用、结帐和对帐、记帐错误的更正方法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四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1.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2.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及时分析、清理债权和债务,结算往来款项。3.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准确、及时地登记帐簿,并按规定结帐,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4.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办理。5.管理本镇会计档案,负责装订及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五条出纳会计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把好现金收付关,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帐、款的检查。2.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收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付。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簿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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