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知识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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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
一、货币产生的原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1、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
2、扩大的价值形式
3、一般价值形式
4、货币价值形式
结论: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的必然产物
二、货币形态的演变
(一)货币形态演变的原因
货币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形态也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
(二)货币形态的演变
实物货币
金属货币
代用货币
信用货币
存款货币和电子货币
三、货币的本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说)
货币是一般等价物(1、货币是衡量和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 2、货币具有
和一切商品交换的能力)
货币体现社会经济关系
四、货币的职能
(一) 价值尺度
(二) 流通手段
(三) 储藏手段
(四) 支付手段
(五) 世界货币
五、货币制度的概念:
货币制度是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该国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它主要包括规定货币材料,规定货币单位,规定各种货币的铸造、发行与流通的程序及建立金准备制度等。
六、货币制度的内容
规定币材
规定货币单位(一是规定货币名称二是规定单位货币价值)
规定货币的种类及支付清偿能力(主币:即本位币,一国计价结算的合法的标准货币.
辅币:解决商品流通中不足1个货币单位的小额货币支付问题.
无限法偿:不论支付数额有多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对方都不能拒绝接受。
有限法偿:指在一次支付中,若超过规定的数额,收款人有权拒收,但在法定限额内
不能拒收。)
规定货币的铸造、发行与流通的程序
规定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七、货币制度的演变及种类
银本位制
1、概念: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作为本位货币币材的货币制度。
2、内容: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银币的名义价值和所含银的价值相等,属于足值货币;
银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具有无限法偿的效力;银币可以自由输出输入。
3、缺点:银本位最大的缺陷是银价不稳定。随着白银开采技术的提高、产量增加,导致
白银价值波动、下降,越来越体重值小。至20世纪处,除中、印、墨等少数国家仍实行银本位,资本主义国家都已放弃。
金银复本位制
1、概念:法律规定黄金、白银同时作为本位币币材,同时流通的货币制度。
2、复本位制的理论缺陷:货币具有独占性与排它性的本性,而两种材料同时作为币材与
货币的本性相悖。
3、三种形态
(1)平行本位制:基本特征是金币银币之间不规定法定比价,各自按其实际价值流通,市场决定其比价。
(2)双本位制: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金币和银币间的固定比价。目的是为了克服平行本位的缺陷。但这种币制违背客观价值规律,法定比价与市场比价不断发生冲突,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格雷欣法则Glesham Law)--是指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通货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必然会被融化、收藏、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反而充斥市场。
(3)跛行本位制:金银同为本位货币,金币可以自由铸造,但银币不可以,实际上银币已成辅币。
金本位制
1、概念:以黄金为币材,本位币与黄金保持一定比价关系的货币制度。
2、三种形态
(1)金币本位制:也叫完全金本位,其主要特征是:以黄金作为本位币币材,金币的名义价值和所含黄金的价值相等,属于足值货币;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具有无限法偿能力,黄金可以自由输入输出,辅币和银行券可以与金币自由兑换。
(2)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其特点是;不铸造金币,政府无限制收购黄金,所支付价款是银行以金块为准备发行的纸币,流通价值符号高起点兑换黄金。
(3)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特点是本国货币不与黄金直接联系,而是与一个金
本位制国家货币联系并确定一个固定比价,在国内保持大量外汇作为汇兑基金。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本位制
1、概念:以政府或中央银行发行的信用纸币作为本位币的制度。
2、内容:以纸取代黄金作为本位币币材,纸币不规定含金量,不能兑换黄金;具有无限
法偿能力;币值的确定与贵金属的价值无关,主要取决于货币当局对信用货币数量的管理。
纸币由国家垄断发行,由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通过信用程序投入流通领域。广泛采用非现金结算方式,节约了流通费用,提高
了清算的效率。
不兑现信用货币的类型主要包括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和各种发挥货币功能的信用凭证,如不兑现的银行券、银行存款(主要是活期存
款)、商业票据等。
3、缺陷:信用货币的流通导致新的社会问题即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问题。
第二章
一、信用的概念:
信用是一种体现特定经济关系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付息为特征的借贷行为。
二、商业信用的含义:企业之间以赊销、预付货款等形式相互提供的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
中居基础地位。
特点:
直接信用
双方都是企业
所提供资金是生产资金的一部分
往往和商品交易相联系
三、直接信用、间接信用的含义
直接信用:资金供求双方通过特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或所有权关系的融资形式。
间接信用:资金供求双方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或所有权关系的融资形式。即双方分别与金融中介建立债权债务关系。
区别:1、信用行为的主体不同
2、资金运动形式不同
3、融资成本及风险不同
4、灵活性不同
5、对货币流通量的影响不同
四、银行信用的含义:
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主体提供的信用,是现代经济生活中占核心地位的信用形式。
特点:
间接信用
资金来源于社会各部门的暂时闲置资金
授信对象广泛;
不受数额、期限、方向限制,可以满足存贷款人各种不同的需求
第三章
一、利息的一般定义
借贷活动中借款人付给贷款人的那部分超过本金的余额.也可以说是货币资金所有者凭借所有权向货币资金使用者索取的报酬。
二、利息的来源与本质
马克思从借贷资本的特殊运动形式分析入手,剖析了利息的来源与本质,认为利
息是剩余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是利润的一部分。利息在不同经济制度下体现不同的经济关系。利息是财富的分配形式,是借贷资本的增值。
三、利息的计算(单利法、复利法)
四、利率的含义:一定时期利息额与借贷资本额之比。
五、利率的种类
(一)按利率是否按市场规律自由变动分为:市场利率、法定利率、公定利率。
市场利率是借贷资金供求状况变化的指示器,当资金供给超过需求时,市场利率呈下跌趋势;反之,呈上升趋势。市场利率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主要利率。
法定利率是由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或中央银行确定的利率,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政策工具。
公定利率是非政府的民间金融组织,如银行公会等所确定的利率。这种利率对其会员银行也有约束性,是一种介于市场利率与法定利率之间的利率。它的变化代表政府货币政策的意向,对市场利率有重要影响。
(二)按借贷期内是否调整分为:固定利率、浮动利率
固定利率是指利率不随借贷资金的供求状况而波动,在整个借贷期间都不做调整。其最大的特点是利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因而具有简单易行、易于计算借款成本等